为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建设,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爱华网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范本篇一一、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负责,严于律已,工作务实,勤政为民,牢固树立服务的思想,当好社区居民的带头人。
(二)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恪守职业道德,认真联系社区工作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做好各项工作。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联系群众,接受监督,坚持原则,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问题和纠纷。
(四)加强学习,丰富知识,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五)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团结和依靠群众,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社会自治,办理各种事务,解决各种问题。
(六)热爱居委会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提倡协作精神,自觉维护社区居委会的整体利益及班子团结。主任全面负责,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七)热心群众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经常深入
社区居民当中了解民情民意,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居民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八)熟悉掌握社区居民、社会单位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接待居民、办理居民事务时,要热情大方,耐心细致,不急不躁,讲求效率。
(九)工作时间保持有人值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全体外出时应提前一天以文字形式告知居民。社区居委会原则上不得组织居民外出活动,需要组织居民外出活动时,必须报街道批准,并做好安全工作。
(十)建立完善的信息上报制度,及时报告社区内发生的重大情况及日常工作信息。
二、辞职、劝退、罢免
(一)关于个人原因辞职
社区居委会成员因个人原因决定离开社区居委会工作岗位的,需提交本人书面辞职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并做完相关工作交接后离岗。涉及工作补贴的按实际天数核发。居委会成员连续事假1个月以上、病假2个月以上;全年累计事假2个月以上、病假4个月以上,已不能胜任社区居委会工作或严重影响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人员,本人应主动提出辞职申请,以便及时补选。未主动提出辞职申请的人员,可提请居民代表大会决定其去留。
(二)关于劝退的规定
凡社区居委会成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劝其自行提出辞职。
1、不热心社区居委会事务,对群众提出的要求敷衍搪塞。对应当办理的事项推拖扯皮,不认真负责,经多次教育又不改正的;
2、不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向社区居民吃、拿、卡、要的;
3、无故脱离工作岗位3天以上的;
4、在社区居委会班子内部闹不团结,产生不良影响的;
5、由于本人能力所限或身体原因,无法胜任所负担工作,且变更另一个岗位也无法胜任的;
6、经街道考核或社区居民测评为不称职的。对上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劝退”必须履行下列程序:
1、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与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共同与其谈话(涉及社区一把手由社区工作科与组织科共同与其谈话),说明原因,并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和申辩;
2、凡本人拒绝的,由街道办事处主管负责人与本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再次听取本人的申辩及理由;
3、本社区党组织向所在街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告,进行备案;
4、对被劝退人员的工作补贴以正式离岗日期为准计算。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范本篇二1、居委会干部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居民委员会工作。
2、热心群众工作,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大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班子内部团结合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主任全面负责,其它成员要服从主任的领导,协助主任搞好本职工作。
4、实行坐班工作制,坚持每天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和早退,每个月超过3次,主任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谈话后任不遵守,报镇社区办处置。
5、实行请消假制度,如有事要事迟到或早退要事先和办公室打招呼,请假2天以内写请假条报主任审批,2天以上报镇社区办审批。离岗不请假按旷工处理,其他婚嫁、产假均按相关制度办理。
6、上班时间不得做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随意串岗。
7、以身作则,事事走在群众前头,做群众的表率。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范本篇三一、工作制度
1、居委会干部要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居民委员会工作。
2、热心为群众工作,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大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班子内部团结合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主任全面负责,其它成员必须协助主任搞好本职工作。
4、实行坐班工作制,坚持每天上下班签到制度。
5、要以身作则,事事带头做好,做群众的表率。
6、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居委会的财务管理,居委会的一切财务开支必须报请街办分管领导同意。
二、服务承诺制度
1、社区居委会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类服务项目,明确服务标准。
2、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耐心接待并实行承诺,明确办理时限和解决程度,建立意见箱,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检查和监督。
三、居委会考核制度
1、居委会考勤由专人负责。
2、工作人员实行签到制,每天早晨9点之前签到,11:30下班,下午3点到5点。由专人负责保管签到簿,不按时签到者按迟到或旷工对待。迟到扣10元每次,旷工扣20元每次。
3、不论病、事假,需有书面请假条,逐级审批,请假半天,由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由街办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以上要街办主要领导批准。
4、如因急事不能事先或当面请假者需向街办分管部门负责人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每月累计病假或事假不超过一天或迟到、早退累计不超过三次者均视为全勤,每月病假或事假超过四天者,第一次扣20元第二次扣30元。
6、街办主管部门不定期下居委会检查。如发现问题,坚决按制定制度执行
7、每月10日居委会将上月的考勤表加盖居委会公章后报街办分管领导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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