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杭州小孩医保怎样办理,非杭州小孩医保办理的条件是什么。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非杭州小孩医保怎么办理,希望你们喜欢!
非杭州小孩医保办理参保条件:
1、根据有关规定,非本市区户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杭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5年的学龄前儿童,可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根据相关规定,非本市区户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杭州市区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的中小学生,可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龄前儿童:在符合条件的三个月内凭其小孩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照一张以及家长本人的身份证至就近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或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或钱江新城“市民之家”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小孩可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次月起享受城居医保待遇。
2、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生:其它参保条件、办理地点与学龄前儿童一致,办理材料除需提供其小孩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照一张以及许先生本人的身份证外,还需附上其小孩的学籍证明。
杭州少儿医保办理少儿医保:
少儿医疗保险,是针对未成年少儿隐患有保险报章内的一些疾病,而产生出来的住院、治疗、手术等医疗费用的保障。
申办对象:
1、杭州市区户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杭州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
2、非杭州市区户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杭州市区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的中小学生,以及在杭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5年的学龄前儿童。
办理材料:
1.18周岁以下的主城区户籍少年儿童,凭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张一寸近照至规定地点办理。
2.18周岁以上,仍在主城区中小学校就读的主城区户籍学生,凭学校的学籍证明、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张一寸近照至规定地点办理。
3.非主城区户籍,在主城区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主城区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凭学校的学籍证明、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与在主城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父母一方的关系证明以及一张一寸近照至规定地点办理。
4.非主城区户籍,在主城区居住,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主城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3年的学龄前儿童,凭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与在主城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父母一方的关系证明以及一张一寸近照至规定地点办理。
5.参保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规定地点同时办理少儿医保缴费事宜。
办理程序:
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持办理材料至就近的市区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或钱江新城市民之家医保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同时缴纳相应医保费。也可在办理参保手续后,在本市工商银行或杭州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委托扣缴城居医保费手续。其中首次申请参保的,应先在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或市区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和钱江新城市民之家医保窗口办理参保资格审核手续,再到工商银行或杭州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委托扣缴城居医保费手续。已参保人员必须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至各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
四、办理地点:
1、市区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
2、城区医保经办机构;
3、市级医保经办机构(含钱江新城“市民之家”医保窗口、杭州市异地人员医疗费报销大厅、杭州市医疗保险城北服务大厅及杭州市医保局服务大厅)。
五、办理时间:
1、常规时间:如2009年6月15日--2009年9月15日
2、非常规时间:针对新生儿、户籍关系新迁入杭州市区的18周岁以下未入学少年儿童,在出生或户籍关系迁入的3个月内。
六、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缴纳150元,政府补贴每人每年250元,同一年度结算缴费标准不变。
参保少儿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请家长携带本人银行卡,应缴纳的城乡医保费从银行卡帐户内直接扣除。
七、办理银行委托扣缴所需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1、参保少儿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成年人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与扣缴账户。
2、扣缴账户本人代参保少儿办理的,需提供扣缴账户本人、参保少儿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扣缴账户。
3、扣缴账户可以是牡丹灵通卡、E时代灵通卡、理财金账户、牡丹信用卡、牡丹贷记卡。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应由监护人代理开户。
4、办理银行委托扣款时,需提供手机号码,用于短信通知扣款是否成功,手机号码变更后须及时变更委托。
5、办理银行委托扣缴后,委托撤销前,少儿医保费均在扣缴账户扣款。
6、 请参保少儿尽量在6月15日以后及时办理银行委托扣缴手续,避免截止日期前集中办理带来不便。
7、参保少儿办妥银行委托扣缴手续后,应及时将足额保费存入委托扣缴账户,并保留其余额,确保扣款成功。
八、其他
(一)现符合免缴条件的参保少儿,需携带相关证明和证件至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或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办理参(续)保手续,不需至工商银行办理委托扣缴手续;2011年度免缴,现已不符合免缴条件的少年儿童,需按本公告第二条要求办理参(续)保及银行委托扣缴手续。
(二)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2012年度少儿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的,允许在当年度补办参(续)保缴费手续,但必须自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该结算年度内剩余月份的医保待遇,当年度剩余月份不足6个月的,其等待期将顺延至下一结算年度,等待期满且已正常办理下一结算年度续保手续的,方可享受下一结算年度剩余月份的医保待遇。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少儿参保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少儿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