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妇女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失去正常工资收入来源时,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以下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威海市生育保险查询,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威海市生育保险查询窗口 2017年威海市生育津贴计算方法及领取流程参保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宝宝后,可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领取生育津贴。往往女职工们会关注生育津贴可以领多少?怎么领?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1、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2、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3、生育医疗费用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备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五个月内办理。
自从国家全面开放二胎政策以后,有关于二胎的话题就一直在被讨论。人们除了关系国家改革的因为老龄化问题严重而带来的养老问题之外,当然生育二胎最重要的还是生育保险的报销问题了
威海市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
女职工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其他相关事宜
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女职工在怀孕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从年月日起,由用人单位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异地分娩规定
参保职工因特殊情况需异地生育的,应由用人单位填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审批表》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生育医疗费由职工个人垫支,出院后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发票原件等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符合生育医疗支付项目的费用,定额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结算。异地生育职工生育小孩两个月后将相关资料交由单位,由单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待遇。
二胎生育保险规定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也就是给发了准生证的,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 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的流程应该和第一胎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