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综治办、市防邪办的安排部署,为确保我镇“春节”的社会稳定,维护我镇的社会治安大局平稳,实现“四零”目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加大“春节”期间治安巡逻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加大夜间巡逻力度
1、镇综治办与派出所加大夜间巡逻力度,由派出所警员带队,综治办和治保巡逻队人员参加,每天晚上进行巡逻, 巡逻队员务必在位,坚持巡逻做到处置迅速,及时汇报,并做好巡逻记录。
2、各村(社区)也要组织人员在本村(社区)范围内巡逻, 每天巡逻3次以上。
3、巡逻人员组成:每天晚上综治办1人、村(社区)治保巡逻队4人、派出所1人。
二、巡逻工作重点
1、巡逻时要加强对全镇15个光节点,放大器和线路的巡防工作,各村、社区在每个光节点附近落实专人对15个光节点实施监管,确保零插播。 加大对高速路和各重点路口的监管力度,防止悬挂大幅反动标语。按属地管理原则,所涉及的村、社区安排人员进行监控。
2、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巡查。
3、加强对公共财产、国家资源的看管,重点对盗采砂石的行为进行打击。
4、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活动的监管。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排查以及查处。
三、工作安排
1、春节期间巡逻用车均使用派出所警车
2、具体巡逻时间及人员安排见附表。
3、经费保障。巡逻期间每天6人,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七,共8天,每人每天补助100元,其余时间每人每天补助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