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在九十年代初吸收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社会住房保障体制,是我国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必不可少的一项社会制度。以下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河南公积金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河南公积金最新消息【新政】
夫妻双方首次申请贷款的,最多贷款60万元其他情况不能超过40万元
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
此外,老百姓贷款还要遵守下面条件:“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具体来说,就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贷款金额:贷款金额 缴存账户余额 (15+已缴存年数)。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刘社说,此前,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比郑州市的要宽松,但是,现在贷款政策已经和郑州市比较相似。根据郑州政策,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不过,郑州市的计算公式有所不同:贷款金额 缴存账户余额 (14+已缴存年数)。换言之,目前还是省直的公积金贷款政策略微宽松。
业内人士算账:如果夫妻双方都在省直缴纳公积金,符合“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政策,的确最多可以贷款到60万。但是,如果夫妻双方账户的余额不多,不到1万元且缴存时间不到1年,那么,按照新的计算公式,他们可能贷款额度不到20万元。反之,如果他们账户的余额很多,有4万以上,缴存时间大于1年,那么,他们最多可以申请到60万元的贷款。
【解读】
贷款金额与缴存余额挂钩缴存时间长、账户余额多的职工贷款额度高
刘社说,简言之,就是缴存时间长、账户余额多的职工贷款额度高;缴存时间短、账户余额少的职工贷款额度低。
根据新政,职工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此外,对于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有1套住房,再次购买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这一政策,自2016年10月15日起实行。
为何要出台此政策?据知情人介绍,这一政策,跟郑州最近出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据介绍,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郑政办 2016 60号)第四条: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金额同时按三个条件核定,一是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贷款限额,二是严格按照缴存余额规定的倍数发放个人贷款,三是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以一、三两个条件核定。因此,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台这一政策。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
河南省公积金转移流程及所需材料河南省公积金转移流程
(1)职工携带上述所需资料向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中心业务大厅综合岗工作人员进行受理并将申请信息录入系统并提交审核;
(3)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归集科依据情况进行审核;
(4)外部转移审核通过后将将转移资金划入指定公积金账户内中(内部转移不需划转资金)。
所需材料
(1)《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加盖转出单位印鉴章。
(2)工作调动手续或新单位就业证明。
外部转移(转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未在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应提供的资料:
(1)《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加盖原单位印鉴章;
(2)转移人身份证
(3)接收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