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和幼年人都应该受到重点保护,那2017年政府会出台什么样的养老政策了?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西安市老年人补贴政策 ,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西安市老年人补贴政策如下
西安市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办理指南
一、发放的范围、对象及标准
凡户籍在西安市辖区,年龄在70周岁以上者(含70周岁),依照本人申请均可按本《办法》的规定领取高龄补贴。其标准为70-7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360元。
二、高龄补贴的申报审批
(一)凡具备享受高龄补贴资格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及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两张向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西安市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申请登记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
除按前条款规定外,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申请人,还须出具经常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居住证明及有效的联系渠道和联系方式;对无身份证号码或年龄信息有异议的申请人,还须出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委托近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的,还须提供本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在接到申请后,要认真审查核实,并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评议,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社区居委会或本人(受托人)将申请材料及申报对象本人身份证原件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审核。
(三)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及时进行审核、登记、造册,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把申报对象的基本信息录入《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系统》,并将申报材料报区县老龄办审批。
(四)区县老龄办从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高龄补贴的发放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西安市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经审定后,应在区县老龄办以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分别留存备案。
(五)享受高龄补贴老人于区县老龄办批准之月起领取补贴。
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申请西安市老年优待证
2、受理窗口:市政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3、受理范围:凡西安市户籍人口及长期居住在我市,年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免费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
4、承诺时限:个人办理1个工作日,集中办理20个工作日。
5、窗口电话:86785193
二、收费名称、依据和标准
1、收费名称:无
2、收费依据:无
3、收费标准:无
三、法定依据
1、《西安市保障老年人权益办法》(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
2、《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意见》(市政发〔2009〕80号)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民政局窗口递交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审查合格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申请人也可到户口所在区县老龄办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递交办证资料,由区县老龄办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代办。
五、申报材料
1、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2、2寸近期免冠彩色红底证件照片1张;
3、外省市户口老年人长期居住我市的,还应当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暂住证或由住所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证明,此证明应加盖区县老龄办印章对证明内容予以确认。
六、备注
1、“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如果遗失或损坏需要补办时,应当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补办申请需经申请人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和区县老龄办加盖印章对申请事由予以确认;
2、请妥善保存总台发号通知单,以备办件查询或办件投诉使用。
3、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匀可接受委托为老年人集中代办老年优待证,接受委托集中办理的时限是20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个人窗口办理1个工作日,委托集中办理15个工作日)
扩展阅读
西安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申领工作现已全面启动。凡是具有西安市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二张及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二张,向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西安市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一式二份。申请之后,经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合格,报区(县)老龄办批准后,即可领取老年人高龄生活保健补贴。
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申请老人,须出具经常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居住证明及本人联系渠道和联系方式;无身份证号码或年龄信息有异议的申请老人,需出具户籍证明方可申领。因特殊原因不能自己前来办理申领手续的老人,可以委托近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代办人除了携带规定的申领人的有关材料外,还须提供申领人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由于是首次向70-79周岁年龄段老人发放补贴,为了使老人充分享受到政策,凡在2012年10月31日前办理申领手续,并且在2012年6月1日前年满70周岁及以上年龄条件的老人,从2012年5月开始领取补贴;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期间满足70、80、90、100周岁条件的老人从实际满足条件年龄月份开始领取补贴。从2012年11月1日以后办理申领手续的老人,按照《西安市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从区县老龄办审批批准之月起开始领取补贴。新实行的发放标准为:70-7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