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社保异地转移的流程是怎样,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条件,社保转移的资料有哪些。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广东社保异地转移流程,希望你们喜欢!
广东社保异地转移流程(一)省外转移到广东省社保的:
1.现在广东省社保局参保的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将原在省外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广东省社保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
(2)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一个缴费年限在我局满10年。
(4)户籍地为广东省户籍的(最后参保地在外省且当地缴费满10年或以上的除外)。
2.所需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一份)。
(2)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书。
(4)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提供调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于流动就业的,提供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二)广东省社保转移到省外的:
1.所需资料。
(1)参保人可以在广东省社保局网站自行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到广东省社保局前台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凭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广东省社保局办理转出。
(3)转出办理完毕,广东省社保局经办人员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可以选择邮寄或自行交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2.注意事项。
(1)参保人应先在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再到省社保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申请人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2)申报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前,须检查有无欠缴社保费,如有欠费,须先结清所有欠费后才予申请转出业务。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8]76号)办理。转移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不同地区(地级以上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本办法实施前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
广东省内社保转移流程(一)省内其他社保机构转移至广东省社保局:
1.适用条件。
现在省社保局参保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属省社保局的参保人员。
2.所需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一式一份)。
(2)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
(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书。
(4)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转出地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3.注意事项。
(1)转入基金含一次性补缴基金(如早期离开国有企业补缴、离开机关事业单位补缴等)的,需同时提供办理一次性补缴业务的审核资料。
(2)转入基金与省直缴费有重复的,同时应办理重复缴退款手续,提供《转入重复缴费退款申请表》和参保人在四大国有银行开设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需说明银行卡的开户银行支行名称)的复印件。
(二)广东省社保局转移至省内其他社保机构:
1.所需资料。
(1)参保人可以在广东省社保局网站自行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到广东省社保局前台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申报表。
(3)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2.注意事项
(1)参保人应先在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再到省社保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申请人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2)申报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前,须检查有无欠缴社保费,如有欠费,须先结清所有欠费后才予申请转出业务。
(3)需要审核历史信息的参保人,应凭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历史信息审核业务协办函》到档案管理部门复印档案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省社保局开具《参保凭证》十个工作日后将档案资料复印件提交广东省社保局。
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广州流程
●转入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并在广州市就业参保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办理地点
广州现参保所属区的社保经办机构
●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页及本人页);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用人单位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
2、在广州市继续参保次月后,持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3、资料齐全 符合转入条件
4、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
5、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
6、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且基金到账
7、在广州市社保系统确认转入的养老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