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幸福 罗素 论幸福

   幸福是一种一开始人人都自以为能够得到、最后没有一个人敢说已经拥有的东西。

  灵魂是感受幸福的“器官”,任何外在经历必须有灵魂参与才成其为幸福。

  内心世界的丰富、敏感和活跃与否决定了一个人感受幸福的能力。在此意义上,幸福是一种能力。

  苦与乐不但有量的区别,而且有质的区别。在每一个人的生活中,苦与乐的数量取决于他的遭遇,苦与乐的品质取决于他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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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乐与欢乐不同,痛苦与痛苦不同,其间的区别远远超过欢乐与痛苦的不同。

  对于沉溺于眼前琐屑享受的人,不足与言真正的欢乐。对于沉溺于眼前琐屑烦恼的人,不足与言真正的痛苦。

  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的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

  痛苦使人深刻,但是,如果生活中没有欢乐,深刻就容易走向冷酷。未经欢乐滋润的心灵太硬,它缺乏爱和宽容。

  我对幸福的看法日趋朴实了。在我看来,一个人若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且靠这养活自己,又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并且使他(她)们也感到快乐,即可称幸福。

  人世间真实的幸福原是极简单的。人们轻慢和拒绝神的礼物,偏要到别处去寻找幸福,结果生活越来越复杂,也越来越不幸。

  幸福的和不幸的人呵,仔细想想,这世界上有谁是真正幸福的,又有谁是绝对不幸的?!

  幸福是有限的,因为上帝的赐予本来就有限。痛苦是有限的,因为人自己承受痛苦的能力有限。

  幸福属于天国,快乐才属于人间。

  幸福是一个抽象概念,从来不是一个事实。相反,痛苦和不幸却常常具有事实的坚硬性。

  幸福是一种一开始人人都自以为能够得到、最后没有一个人敢说已经拥有的东西。

  幸福和上帝差不多,只存在于相信它的人心中。

论幸福 罗素 论幸福

  幸福喜欢捉迷藏。我们年轻时,它躲藏在未来,引诱我们前去寻找它。曾几何时,我们发现自己已经把它错过,于是回过头来,又在记忆中寻找它。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者都不承认现实中有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既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聪明和傻之间的状态叫做生活的智慧。

  幸福是一个心思诡谲的女神,但她的眼光并不势利。权力能支配一切,却支配不了命运。金钱能买来一切,却买不来幸福。

  一切灾祸都有—个微小的起因,一切幸福都有—个平庸的结尾。

  自己未曾找到伟大的幸福的人,无权要求别人拒绝平凡的幸福。自己已经找到伟大的幸福的人,无意要求别人拒绝平凡的幸福。

  我爱人世的不幸胜过爱天堂的幸福。我爱我的不幸胜过爱他人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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