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直接服务于千家万户,做好社区消防工作对改善全社会的消防安全状况有着很大的推动作用。以下是由爱华网小编整理关于社区消防知识培训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当前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现状
2007年至2013年,全国共发生火灾1235140起,直接财产损失158.55亿元,其中居民住宅火灾357027起,占总数的28.9%;直接财产损失23.4亿元,占总数的14.8%。当前社区消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消防安全责任制未全面落实。消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消防工作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它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全社会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普遍存在消防组织机构的作用发挥不明显,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一些街道居委会无人抓消防管理、执行和落实工作,使消防工作处于被动局面,居民家庭火灾难以得到有效遏制。这些客观因素的存在阻碍了社区的健康发展。
2、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些基层消防组织不能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差。一些社区群租房和小作坊火灾隐患突出,违章违法作业时有发生,养患成灾。一些居民家庭为了追求美观,往往使用大量可燃物材料进行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选型、安装不合规范,任意增设大功率电器,线路老化等现象,增加了火灾荷载。
3、消防应急设施、器材短缺,建筑布局不合理,耐火等级低。由于历史遗留等诸多原因,消防设施建设与经济发展不同步,原有建筑布局和耐火等级不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一旦发生火灾,将可能延误扑灭初期火灾的有利时机,使火灾迅速蔓延扩大。
4、管理人员不足,素质不高,资金短缺。一些社区管理人员不熟悉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不能满足管理范围正常开展工作的需要,消防工作经费开支无法保障,影响了社区消防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又俗称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居民通过居民委员会制度直接行使宪法赋予的自治权和民主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
其中,居委会主任是本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社区消防工作全面负责。主要工作任务是:
1、在居委会委员中确定专人作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社区日常消防工作。
2、组织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与消防安全管理人、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等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3、掌握社区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消防管理工作情况。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
由居委会主任从居委会委员中选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社区日常消防工作,具体的工作任务有:
1、拟订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协调处理社区重要消防安全问题;
3、每月组织业委会主任、物业公司负责人、社区民警等人员对居民楼院(小区)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群租房等单位、场所开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社区内道路是否设置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车辆停放是否占用消防车通道;居民楼道内是否设置障碍物或堆放物品影响安全疏散;检查是否设置公共消防器材箱,箱内的消防器材是否完整好用;室内外消火栓,检查配件是否齐全,并进行放水试验,检查压力是否充足;消防公益广告牌、户外消防宣传栏等宣传设施是否完好;社区内的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和小生产加工企业、群租房等场所及居民家庭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措施;检查社区内是否违章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燃放烟花爆竹;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职责是否履行。
4、建立社区志愿消防队,督促其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根据需要,从热心公益服务、身体条件允许的社区居民或保安中选取人员成立社区志愿消防队,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和扑救初起火灾工作。
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可通过专项注册,成为“中国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志愿服务。
(1)消防志愿者招募条件。凡年满14周岁以上(14岁至18岁只参加适合此年龄段的活动,并须有其监护人同意),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遵纪守法的社会成员,无论职业、学历、民族、国籍、信仰,进行专项注册,都可以成为“中国消防志愿者”,就近就便、力所能及地开展消防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