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看的电视新闻,都是记者出去奔跑来记载着报道然后回来编辑才登上电视的。那么关于中国记者日的相关由来大家知道吗?创立中国记者日的相关意义又是什么呢?下面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中国记者日由来
新中国成立前就有记者节。从1933年到1949年,每年的11月8日,新闻从业人员都举行各种仪式纪念这一节日。
1949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记者节”,《办法》对年节和纪念日放假规定这样表述:“其他各种纪念节日如:二七纪念、五卅纪念、七七抗战纪念、八一五抗战胜利纪念、九一八纪念、护士节、教师节、记者节等,均不必放假。”但因为当时没有确定具体日期,因此长期以来中国新闻从业人员一直未过记者节。
1999年9月18日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再一次明确列入了记者节。2000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国记协的请示,同意将11月8日定为记者节。
也是中国记协的成立日。1937年11月8日,以范长江为首的左翼新闻工作者在上海成立中国青年记者协会,这是中国记协的前身。
中国记者日的相关意义是什么
11月8日是中国记协的成立日。1937年11月8日,以范长江为首的左翼新闻工作者在上海成立中国青年记者协会,这是中国记协的前身。60多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记协为团结我国广大新闻工作者,推动我国新闻事业的发展,以及在开展国际新闻界友好往来等方面作出了显著成绩。确定中国记协的成立日为记者节,可以鼓舞和激励新闻工作者继承优良传统,为正义事业呼吁,对于全国55万名新闻工作者来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据史料记载,1933年1月,江苏《江声日报》经理兼主笔刘煜生因揭露国民党官员公卖鸦片黑幕及吸毒丑闻,被江苏省政府主席顾祝同下令以“宣传共产”的罪名被杀害,随后上海《申报》披载了其被害的消息,在当时新闻界引起震动,强烈要求国民党当局“开放舆论,保障人权”。在强大的声势下,南京国民政府于1933年9月1日,被迫颁布了《保护新闻从业人员及保护舆论机关的通令》。这个《通令》成为当时新闻工作者争取新闻自由的工具。1934年8月,杭州记者公会向全国新闻界发出通电,倡议定9月1日为记者节,得到不少地方的响应。这年9月1日,杭州、北平、南京、长沙、青岛、太原、厦门、绥远等各地的新闻界,分别举行各类庆祝活动。从1935年开始,“九一记者节”得到了全国新闻界的承认,每逢这一天,各地都会举办各类活动,出版特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