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指指人们用“染指”指分取不应该得到的利益,也指插手某件事情。
1. 典出《左传》:郑环公请大臣们吃甲鱼,故意不给子公吃,子公很生气,就伸出手指蘸了点汤,尝尝味道走了
子公怒,染指于鼎,尝之而出。——《左传·宣公四年》
2. 后用以比喻插手以获取不应得的利益
染指一词,经常被错误地的使用。
这是一个典故,《现代汉语词典》是这样解释的:
春秋时,郑灵公请大臣们吃甲鱼,故意不给子公吃,子公很生气,就伸手指向盛甲鱼的鼎里蘸上一点汤,尝尝味道就走了。后来有用“染指”比喻分取非分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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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左传•宣公四年》:斋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公子宋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及入,宰夫将解鼋,相视而笑。公问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与也。子公怒,梁指于鼎,尝之而出。公怒,欲杀子公。子公与子家谋先。子家曰:“畜老,犹惮杀之,而况君乎?”反谮子家,子家惧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