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起,看病报销不再分城里人、农村人啦!日前,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卫计委联合发布《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并列出具体工作时间表:今年全面完成相关整合工作,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年医保制度并轨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年医保制度并轨政策如下
《方案》指出,要在全区范围内推进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工作,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的有机统一,建立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的统筹城乡、公平可及、管理规范、便民高效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整合工作将在自治区、市、县三级同步展开,按照先整合机构、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系统及数据等,后整合制度的原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整合工作实行整体移交与接收,各地要制定规范的移交与接收程序,妥善处理好体制、制度并轨期间的有关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整合期间,各市、县(区)不得自行制定出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新政策。
按照整合步骤,今年8月将出台我区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12月31日前,完成人员的移交与接收,经编制部门核定的自治区、各设区市、县(区)和乡镇从事新农合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经办服务人员整体划入同级人社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对基金、档案资料、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及数据等项目的移交也明确了工作方法和时间节点。
多地正在整合城乡居民医保
5 月12日,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印发实施《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2016年全面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整合。要确保7月底前完成职能、编制、人员整合,9月1日起按统一后的政策组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2017年1月1日起统一按新政策执行。
6 月15日,湖北省政府印发了《湖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明确2016年8月底前,完成机构、职能、人员整合和资产移交工作;9月底前,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年底前,完成对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的审计、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开发和与医疗机构系统对接工作;2017 年,全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国务院文件印发前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的有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等地。
统一城乡医保制度 旨在更公平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研究室副主任顾雪非告诉记者,医保制度不统一带来的问题主要在于“三个重复”,同一区域内,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重复建设。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城乡居民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顾雪非说。
新农合药品目录扩围
整合后,一些地方新农合药品目录扩围。例如:
内蒙古的新农合药品目录由原来的1988种增加到2600多种,增幅达到三成以上,新农合实际报销比例将逐步向城镇居民靠拢。
就河北省而言,按照“就宽不就窄”原则,河北省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用药目录和新农合医保用药目录进行整合,新农合用药目录有1000种左右,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用药目录约有2400种,整合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用药目录能达到2900种左右。
个人缴费人均提高两成
今年初,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此后,今年5月初,人社部、财政部发布通知,明确2016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在2015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
尽管目前已出台的各省份方案中,还并未公布具体的个人缴费数额。但从地方官方的表述来看,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这也意味着,相比2015年,2016年各地居民个人缴费人均额度将会有一定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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