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改革目前的财政收入分配比例,有必要适度地放给地方一些。譬如,适当提高地方在增值税、消费税收入中的比例。下面爱华网小编来告诉大家怎样解决11万亿地方债两难。
地方债的概念
“地方债”(全称:地方公债),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它是作为地方政府筹措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而发行的,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2013年12月1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日前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地方债成内地官员政绩考核重要指标,留烂帐离任也究责。2013年12月,中国财政部正在起草有关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制的规则,预计2014年年底之前完成。201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
怎样解决11万亿地方债两难
自新任财政部长楼继伟在中国高层发展论坛上透露,中国地方债共有11万亿之后,国家财政部正在部署调研,制止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的趋势。
11万亿地方债相当于全国财政收入的总和,相当于全国GDP的四分之一强。解决这巨额的地方债问题,不仅仅是债额十分巨大,更难于解决的是地方债本身的复杂性。
从还债的角度出发,地方债的债务人当前的还债能力有限。
且不说,过去有些地方债用来投资一些片面追求GDP好看的产能过剩而现在没有能力还债的项目,一般正常的地方债所筹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公共物品 和公共工程。这些投资对象可以产生的效益不仅仅界限在经济范围之内,而且即使产生能够以货币衡量的效益,也往往是在更大范围和更长时间里产生,基本上不可能在某一个具体投资对象中直接的短时间内产生货币还债能力。因此,要以地方债直接投资对象中产生的效益去偿还债务,难度较大。
对于那些地方公共物品和地方公共工程的投资,地方财政收入理应拿出相当金额参与还债。但是中国经济发展转型,中国财政收入增长放缓是必然趋势,地方财政收入同样不可能有大的增长。
近年来,在房地产最热的时候,土地收入占各地方财政收入将近一半,然而在两年来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下,各地土地收入都有相当大的减少。虽然这还会有反复,但是起码在今后一段时期里,土地收入不会再次成为各地财政收入的“金矿”。
举新债还老债,这几乎是现今世界上公共财政筹资通行的办法。我国为了不致使地方债变得不可收拾而严控地方融资平台,严格管理地方融资渠道。所以,地方连举新债还老债这条路都走不通了。
可是,从举债的需要来看,地方财政还不得不继续借债。
地方建设需要继续进行,诸如社保工程、保障房工程等社会建设还需要更加深入和更加扩大。而城镇化建设也需要进一步推进。
这一切都需要钱,需要大量的钱。
一方面,地方债可以筹集还债资金的渠道正被一条条地堵死,而且看来还不能放松;另一方面,地方财政又迫切需要钱,需要再发行新债。地方债如此两难的局面,怎么办?
小编认为,既然中央目前对地方“形象工程”、土地财政、地方融资平台的严控都是合理的必要的,而地方又确实需要钱,那么就有必要改革目前的财政收入分配比例,有必要适度地放给地方一些。譬如,适当提高地方在增值税、消费税收入中的比例。因为地方的社保工程和城镇化建设,归根到底都在扩大增值税、 消费税等税源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