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分销是指债券承销商在债券分销期内,将其所承购债券转让给其他市场成员的业务,乍一听起来是个很晦涩的名词,下面就请跟着爱华网小编一起具体了解一下什么是债券分销吧。
债券分销的定义
在财政部、国开行或进出口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时,企事业客户向银行提出认购申请,并签订分销协议。客户在一级市场买入债券后,持有一段时间后在二级市场上卖出,或持有到期获取利息收入。
办理程序:每个银行都不太一样,但大体程序差不多
1、每期债券投标前,客户根据我行发送的发债信息及投资预测分析并结合自身需要,确定是否分销债券;
2、客户有投资需求时在招标日前将分销的额度、可接受的利率等要素通过“代理系统 ”编制“债券分销意向书”,发送或通过书面方式传真给我行;
3、债券发行日,如果客户中标,我行与客户签定债券分销合同;若客户落标或仍有投资需要,我行如有分销额度,可与客户签定债券分销合同;。
4、分销缴款日,客户根据债券分销合同将债券分销款项划入我行指定的银行帐户,我行在缴款次日将债券过户给客户,客户可以通过电话直接查询债券是否到帐。 案例 2000年6月21日财政部发行第6期记帐式国债,期限5年,年利率3%,按年付息,发行手续费2.2‰,兑付手续费0.5‰,如果客户分销1000万元,假设其获得发行手续费1.1万元(手续费比例由银行与客户具体协商),第一年客户获得利息及发行手续费收入31.1万元,第二、第三、第四年客户每年分别获得利息收入30万元,第五年客户获得利息及兑付手续费收入30.5万元。 五年客户共获得收益151.6万元,与同期金融机构存款相比,五年共增加收益48.1万元(以单利计算)
债券分销的手续
一、在债券分销期间,承销人应按照债券发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债券分销手续,并与分销认购人签定分销认购协议。分销认购人应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并已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债券托管帐户。
二、分销过户手续:
A、由承销人根据与分销认购人签定协议的分销价格和数量填制债券发行分销过户指令一览表,加盖预留印章、填写分销密押后传真至中央结算公司,同时将原件寄至中央结算公司。中央结算公司收到分销过户指令一览表传真件核押和印章无误后根据一览表中的过户指令办理分销过户。
B、中央结算公司利用中央债券簿记系统中的非交易过户功能办理承销商与分销商认购人之间的分销债券过户。过户后,承销商和分销认购人(丙类帐户的通过其结算代理人)可以从联网终端输出“非交易过户通知单”,过户原因注明为“分销过户”。
三、在发行过程中,承销人的分销总额以其承销总额为限,如发生超卖,中央结算公司将不予办理过户,并书面报中国人民银行和发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