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学校教师值班制度。
学校教师值班由学校值班领导和学校值班教师组成,值班领导由学校领导担任,行政值班员由学校教师担任。
(一)学校行政值班领导职责
1、全面掌握学校总体工作及运行情况;
2、组织指挥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
3、负责检查学校各片值班落实执行情况;
(二)学校教师值班职责
1 学校教师值班时间;( 7:10—18:00)
2 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值班记录)
3 及时处置各种突发性事件,做到第一时间内报告,并做出合理有效的 应急处置工作;
4 放学后,督促检查学生全部离校,各班是否上锁。最后值班教师锁大门,方能离校。
5 任课教师应在上课前30分钟到校。
6 对于擅离职守的教师和值班人员要做出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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