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改革方案内容,详情如下:
第一个内容将提出新型的反腐机制。
包括了三个主要内容:一是各地法院独立出地方政府和地方政法委,由北京通过最高法直接领导,拨款、人事都由最高法院决定。(十八届一中全会上,中央政法委书记不进常委就是信号)二是把监察局和反贪局从行政序列中独立出来,参照美国联邦调查局的模式,变成一个独立的由上至下的独立机构,不受地方政府和党委领导。中纪委直接管理反腐败局,各省市分支机构直接由总局领导,拨款和人事由总局决定。各地方反贪腐局官员采取三年任期,定期调换。三是加强人大的作用。加强人大代表豁免权,使人大代表真正作为人民代表,代表人民对官员实行监督,并立法赋予更大的弹劾权力。
第二个内容是经济继续改革开放。
其中也有三大重点:一是降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规范地方政府发债行为。二是农村集体土地进入市场流转,使乡村居民最大程度享受集体土地增值带来的利益。 三是重新调整分税制,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财政,调整为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地方政府自主事权必须和财政收入基本匹配。在适当时机开征遗产税和房地产税,补充地方收入。
第三个内容是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主要精神是减少政府干预权力,对各级政府事权进行大幅度调整。其中包括精简机构和人员,减少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直接管理,通过大的政策对社会及宏观经济进行管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让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未来九年内,地方政府需要精简五分之一的机构人员。减少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政府机构,地方政府官员业绩,与GDP脱钩。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事务,放宽对非政府组织建立的审批,并逐步过渡到登记制度。鼓励社区组织、行业同业组织、社会服务组织等的发展。减少地方政府对市场干预程度,禁止采取地方市场区隔,杜绝地方企业垄断地方行业现象。 重新调整省市政府的职权划分。中央政府上收部分事权,提要中建议可上收的事权包括司法、社保、教育、医疗(包括全民医疗保险)、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方面。据一位相当熟悉北京政情内幕的分析人士认为,四中全会的改革方案,是过去两年中国热议的所谓"顶层设计"的一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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