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用药的基本原则 儿童用药的准则_宝宝用药的基本原则

  小儿由于身体发育不完全,在用药时有许多限制。除了给药剂量与时间外,还有许多需要注意的地方儿童用药的准则有哪些呢?本文是爱华网小编整理儿童用药的准则的资料,仅供参考。

  儿童用药的准则

  止痛先问病因

  小儿腹痛属常见症
状,其中大多属于非特异性肠痉挛,但也不排除其他诸多病因,如急腹症、阑尾炎、胆道蛔虫、腹膜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胰腺炎等。社区医生或家长不要急于给孩子服用止痛药,因为止痛片虽可使腹痛得以暂时缓解,但可能掩盖病情,如急性阑尾炎患者服用止痛药后,由于掩盖了疼痛而耽误救治,可能由单纯性阑尾炎发展为化脓性阑尾炎,甚至穿孔,导致急性腹膜炎。正确的对待方法是查清腹痛病因,对症下药,而不是单纯地止痛。

  退热药严控剂量

儿童用药的基本原则 儿童用药的准则_宝宝用药的基本原则

  婴幼儿高热,尤其是体温达39℃时。有导致抽风的危险,应该运用退热药。目前市面上退热药种类繁多,要详看说明,看准哪些适合儿童用,用量剂量应严格控制,剂量过大时,孩子容易出汗过多,导致虚脱。此外,体温升高对病原体也有杀伤作用,因此,不应一发热便用退热药。退热药只是对症疗法,应注意治疗病因,这才是退热的根本措施。

  抗生素莫问贵贱

  由于孩子抵抗力弱,易患感染性疾病,特别是呼吸道、消化道感染,因此,抗生素应用普遍且用量偏大。目前应用抗生素似有“越新、越贵、效果越好”之说,事实上这是一种错觉,应该是“什么钥匙开什么锁”,无论药价贵贱,只要针对病因、能治好病就是好药。为孩子选抗生素,要排除某些广告的误导,滥用抗生素只会增加药物的毒副作用、耐药性,不利于康复。

  维生素与微量元素按需补充

  家长给孩子补充最多的维生素及微量元素是维生素AD丸、维生素C、钙、碘、锌等,这些原是小儿生长发育必不可少的要素,但并非多多益善,长期过量服用碘、锌可导致急慢性碘中毒或锌中毒。

  补品类严遵医嘱

  有些家长爱子心切,热衷于购买保健品、补品给孩子服用,殊不知这些保健品所含成分不同、适应症不同,有些适用于中、老年人,却不适用于儿童,有些含有类雌激素物质,儿童服用后会出现乳房增大、阴道出血等假性性早熟现象,造成不可挽回的危害。至于患有慢性病或体弱多病的孩子,服用补品或保健品也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增高药实属不必

  家长特别关心孩子体重、身高的增长,一看孩子不如同龄人,往往着急万分。身高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诸如种族、地区、疾病、营养、遗传、体育锻炼等,对于同一种族、营养良好、无疾病的儿童来说,父母身高往往是决定性因素。身高增长速度也与遗传有关。市面上为迎合家长心理,有增高仪、增高药、增高鞋垫等,为了促销,说得神乎其神,实际大多数收效甚微。事实上,只有在医生诊断孩子患有侏儒症(系垂体前叶或下丘脑病变导致生长激素缺乏)时,用生长激素才会有效果。

  宝宝用药的7项基本原则

  1、要明确诊断

  根据病情决定如何用药,尤其要考虑到儿童的用药特点及剂量。如小儿支气管哮喘可以应用麻黄素、肾上腺素类药物解除哮喘,但同时患心脏病的孩子就不能用,因为这类药物可使心跳明显加快,对心脏不利;又如患小儿感冒时,尽管速效胶囊疗效快、服用方便而为感冒药中的佼佼者,但婴幼儿神经系统、肝脏发育尚不完全,用了速效感冒胶囊易引起惊厥、血小板减少或肝损害。因此在选用药物时既要考虑疾病的需要,又要考虑药物对小儿身体的不利因素。

  2、选药时要有明确的指针

  根据药物的特点,结合小儿的具体情况,选用安全、有效、可靠、价廉、易得的药物。不能用疗效不确切的药物,不要轻信广告药品,不要图新药、图贵药,因为新药的毒、副作用往往需要长期深入细致的临床调查研究,尽管新药上市前都做了如对胎儿的影响、致癌、致畸、依赖性、抗原性的研究,但由于时间的局限,还远不够。非那西汀在应用几十年后,才发现长期应用可致肾乳头坏死甚至肾盂癌的毒性反应。

  3、要掌握影响药物的因素

  如药物剂型;给药途径(口服还是注射);药物联用的相互影响(用药尽量少而精,尤其避免“撒大网”的用药方式);小儿年龄、性别、营养状况及精神状态等。排除各种可能出现的干扰,以期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

  4、不要给患儿随意滥用成人药

  儿童的肝、肾、神经等器官、组织发育不完善,很容易受到损害或发生中毒反应。婴幼儿更应慎之又慎。如阿司匹林类解热镇痛药适于成人应用,若给患儿应用则不易掌握用量,一旦过量,会因出汗过多而造成虚脱。又如氨茶碱治疗量与中毒量十分接近,成人用药尚需注意,小儿神经系统发育不完善,用后很易中毒。

  5、不要滥用小药:

  有些家长把一些小儿常用药称为“小药”,可以有病治病,无病防病,有益于小儿的身体健康,这种做法实不可取。如抗菌药物不按时按量的滥用,会导致耐药性,一旦真正需要抗生素时,药物就起不到杀菌消炎作用了。又如一些消食化积的中成药里多含有大黄、黑白丑等泻药,盲目使用会影响小儿营养吸收。还有些中成药里含有朱砂,长期服用会引起积蓄中毒。孩子无论吃什么药都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避免滥用某些滋补和维生素类药品

  家长的动机是为孩子好,如病愈后让孩子补补虚;在校功课多、学习紧,给予进补;让孩子有高大的体格身材,避免“三等残废”等,有的人甚至和邻居攀比给孩子进营养滋补,因而滥用如人参、人参蜂皇浆、冬虫夏草、维生素a等。殊不知,这早一支、晚一支的补剂把孩子推向了病态,如人参蜂皇浆之类制剂是公认的激素制剂,这些补品制造出了性早熟,并已成为儿科的新疾病,目前医学界对此束手无策,深感棘手。维生素a服多了,可影响骨的发育,使软骨细胞造成不可逆的损害,骨只长短不长长,原想不成为“三等残废”,却制造了一个地道的“三等残废”。

  7、用药时,要严密观察小儿的病情变化及治疗中的药物反应

  因为小儿具有病情变化快的特点,要随时决定继续用药或调整用药或调整剂量,使用药更趋合理,争取早日痊愈,减少或避免药源性疾病的发生。同时要注意增强小儿身体抵抗力,给于必要的加强体质的治疗,并给于良好的护理,使疾病彻底痊愈。

  儿童高热用药原则

  因为儿童处于特殊的生长发育时期,容易发生高热。对待不同年龄、不同情况的发热,需要采取不同的方法。

  体温39℃以上的高热儿童容易发生惊厥,且在发热时因病情变化快,故应及时应用药物治疗。但3个月内的婴幼儿,应慎用药物退热,宜多用物理方法退热。

  首选口服药

  儿童使用退热药需根据年龄、病情和健康状况选用恰当的给药方法、品种、剂型和剂量。一般医生推荐的品种主要有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常见含布洛芬的品种有右旋布洛芬口服混悬液、布洛芬糖浆等,它们都是专门供儿童使用的退热滴剂、糖浆、混悬剂和颗粒剂,有分散性好、起效快、剂量准确和口感好等特点,儿童易于接受。药物使用说明书内容详细,用药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对应不同年龄段和相应体重列出,注意事项清晰明了。给儿童用药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根据儿童体重或年龄给药。

  儿童发热大多由感冒引起,又多为病毒性感染,可以考虑中成药治疗,如使用小儿感冒口服液、小儿清热解毒口服液、小儿清咽颗粒剂、抗病毒口服液、双黄连口服液等。这些药物服用方便,具有退热、消炎、抗菌、抗病毒和提高免疫力等综合治疗效果,病情较轻时可酌情选用。中药退热虽比较安全,但儿童用药也要注意按说明书使用。 特别提醒:以前较为常用的阿司匹林现已不推荐作为儿童常规退热药,因为阿司匹林用于儿童,特别是水痘等病毒性疾病伴有发热的儿童和青少年时,可能会导致瑞夷综合征。这是一种以急性脑病合并肝脂肪变性为特点的一种严重病变,表现为肝损害和脑病,严重可致死亡。赖氨酸阿司匹林和精氨酸阿司匹林为阿司匹林的结合产物,毒性有所降低,可注射给药,见效快,可用于紧急情况,但3个月以上儿童禁止使用。

  家长不要“恨病吃药”

  退热药品种很多,有单一成分的,也有形形色色的复方制剂,但主要有效成分却相同或相似,故不宜几种药品同时使用。

  有些家长一听某种药物安全性好,就喜欢给孩子加大剂量,希望增加疗效,这是非常危险的。退热药剂量过大容易出现胃肠道症状,甚至引起肝肾功能损害。退热作用过强会引起出汗过多,体温突然下降可致虚脱。尤其是婴幼儿发热,须依有经验的儿科医生处方用药,或严格按照说明书,不可大意,切勿随意加大剂量,增加给药次数。例如对乙酰氨基酚在推荐剂量范围内是安全有效的,但剂量过大却可引起严重的肝脏损害。

 

  使用退热药后可适当让孩子多饮水,这既能满足儿童机体新陈代谢的需要,也有助于药物的代谢与排泄,以避免和减轻药物不良反应。 特别提醒:引起发热的原因很多,退热药物只能改善症状无治疗作用。因此,在使用退热药物时,必须同时进行其他有效治疗。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6990771/240032442.html

更多阅读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消费者的权利不包括

一、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项:(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普遍性是就享有选举权的主体范围而言的,是指一国公民中能够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凡年满18周岁的中

九宫飞星特性及风水调整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九宫风水

九宫飞星特性及风水调整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一、坎()1白之卦,又名“贪狼星、天蓬星”。贪狼星是北斗七星中的一个与欲望有关的神。是专门用于表示欲望、物质、财富等方面的状况的。它得到气化之后,还可反映出人们男女关系方面的状况

服饰礼仪的基本原则 商务活动礼仪

服饰礼仪的基本原则(整体保守,局部时尚)服饰直接体现出一个人的素质、品位、涵养及自身层次,同时也对事业有着重要影响。服饰礼仪主要有四个原则,分别是T.O.P原则,是日本人首先提出,三色原则、和谐原则和个性原则。“T.O.P”实际上是三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机关的特征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在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尚未体现在行政法典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的行政法尚未确立其基本原则。国务院于二〇〇四年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这个文件虽然连行政法规也算不上,但仍属于由中央政府制定的

声明:《儿童用药的基本原则 儿童用药的准则_宝宝用药的基本原则》为网友念慈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