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传承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道德规范,推动建立学习弘扬雷锋精神长效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道德环境,让雷锋精神成为推动富强和谐利津建设的强大力量。
二、任务要求
1、大力宣传雷锋事迹。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全面客观真实地介绍雷锋,宣传雷锋的光辉事迹,让更多的人了解雷锋的成长经历和感人事迹,感受雷锋的高尚品格、崇高境界和人格魅力。
2、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深入学习宣传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引导人们更好地领会雷锋精神的真谛、把握雷锋精神的实质,引导人们更好地学习弘扬雷锋爱党爱国的坚定信念、助人为乐的宝贵品格、敬业奉献的高尚情操、锐意创新的进取精神、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推动雷锋精神在利津代代传承、发扬光大。
3、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以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人们树立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自觉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道德规范,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4、大力开展志愿服务。在全县广泛积极开展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内容,以宣传文明生活、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为重点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形成学习雷锋、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5、大力推动实践转化。推动学雷锋活动同各项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持知行统一,付诸实际行动,把雷锋精神融入平时工作,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富强和谐利津建设伟大实践,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行动。
6、打造亮点,形成品牌。在活动中,要积极整合资源,挖掘潜力;要找准突破口,不断创新形式内容,方式方法;要注重树立典型,着力打造特色鲜明、极具示范、符合实际的品牌,树好利津良好形象。
三、主要措施
(一)紧密结合实际,丰富创新载体。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设计载体,拓展覆盖面、增强吸引力。在全县范围广泛开展“学雷锋、我先行”教育实践活动。即:文明礼仪我先行,在公共场所做文明用语的践行者和示范者;爱岗敬业我先行,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为建设富强和谐利津而奋斗;文明乘车我先行,主动把座位让给老弱病残孕;文明交通我先行,自觉遵守交通规章,车让人,让出文明,人让车,让出安全,车让车,让出秩序,人让人,让出友爱;文明服务我先行,用优质文明服务给他人带来方便;公共卫生我先行,用自己的双手创造洁净优美的环境;美化城市我先行,积极参加城市美化绿化义务劳动,让家园美起来、靓起来;志愿奉献我先行,树立我行动、我奉献、我快乐的理念,用志愿精神为利津增光添彩;健康行动我先行,引导广大干群积极参加各类健身运动,展现健康自己;助人为乐我先行,急人之难,帮人之需,救人之危,以帮助他人为快乐,做一个文明市民。在集中开展“学雷锋、我先行”活动的同时,要结合本乡镇(街道)、本单位的特点实际,设计载体开展活动。在服务行业、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在企业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在学校开展创建“雷锋式学校”、“雷锋式班级”和“文明班级”、“礼仪之星”活动,在农村开展“学习雷锋精神、建设文明新村”活动,在社区开展“学习雷锋、奉献爱心”活动,在民营企业和工商户中开展争创文明诚信企业和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活动,把活动延伸到基层单位,拓展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二)健全服务体系,开展志愿服务。在全社会大力开展扶老助残、帮困解难、应急救助、便民利民、文明礼仪、保护环境、维护秩序等社会志愿服务。面向空巢老人、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深化拓展关爱志愿服务活动。面向农民群众开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志愿服务活动,面向社会开展清除白色垃圾、整治卫生环境、劝阻不文明言行、维护交通秩序及护花护草、植树造林等志愿服务活动。在县直机关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为全县作出表率。重点在全县广大青年中开展以传承雷锋精神为主题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在广大妇女中组织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抓好巾帼爱心助老行动、爱心父母牵手农村留守儿童行动等巾帼志愿服务项目。
(三)抓好重点群体,动员多方力量。组织动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弘扬雷锋精神,把其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与学习身边典型相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在全县党政机关开展学习雷锋精神、争做优秀公务员活动,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抓好青少年学雷锋活动,深入开展“践行雷锋精神、做雷锋式青少年”活动,组织开展主题班日、队日、团日、党日,以及爱心公益、劳动实践、主题演讲、读书征文、文艺演出等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更好地了解雷锋,崇尚雷锋,学习雷锋。抓好基层群众学雷锋活动,组织开展好媳妇、好公婆、好邻居、好妯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倡导学习雷锋、践行美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自身做起。在抓好重点群体的同时,还要动员多方力量参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组织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职工等积极参加到活动之中。注重发挥好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模范、老教师等“五老”的积极作用。注重发挥学雷锋活动对精神文明创建的引领作用,把学习弘扬雷锋精神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纳入测评体系,提高权重比例,加大考核力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活动开展。一是抓好典型宣传。建立完善推荐宣传先进典型工作机制,拓宽先进典型发现渠道,宣传推出一批先进典型、模范人物和团队群体。每年3月5日、五一节、国庆节、重阳节、春节,要组织开展走访帮扶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活动,在全县营造尊重关爱模范人物、崇尚学习先进典型的浓厚风气。二是抓好新闻宣传。县内各新闻媒体要制订专门宣传报道方案,推进形成常态化学习弘扬雷锋精神活动宣传报道机制。要在重要时段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先进典型,宣传社会各界开展学习活动的举措、进展和反响,宣传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开展活动的经验和成效。县电台、电视台要制作播出一批学习雷锋精神的公益广告。三是抓好社会宣传。各乡镇(街道)、各单位都要在显著位置设立一批宣传雷锋事迹、雷锋精神的宣传栏、宣传橱窗、公益广告。要在医院、银行、邮政、电信、电力、城市公用事业等窗口单位,商场、集市、宾馆、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机关、学校、村镇、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基层单位设立一批宣传雷锋事迹、雷锋精神的墙报、板报、宣传专栏,使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抓好网络宣传。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新手段,加强对活动的大众传播和互动交流。开展雷锋精神在利津、先进典型在身边网络推介活动,吸引网民广泛参与。政府网站要在首页显要位置设立相关专题栏目,及时更新内容,反映重要动态。五是抓好文艺宣传。县文广新局要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生产弘扬雷锋精神的歌(戏)曲、文学作品,以及图书、宣传册等,抓好展演、展映、展播。把学习弘扬雷锋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四、组织领导
学习弘扬雷锋精神,不仅仅是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重要责任,也是各部门、各领域、各方面的共同责任,一定要增强共识,加强谋划,通力合作,协调推进,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1、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是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载体。各乡镇(街道)、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2、加强组织协调。我县“学雷锋树新风”活动由县委领导、县委宣传部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团体积极配合、各方面广泛参与。为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县里成立“学雷锋树新风”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3、搞好督促检查。县活动办要建立督导制度,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指导。适当时候组织力量对活动进行检查督导,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信息交流和工作动态反映机制,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宣传各乡镇(街道)、各单位活动动态,宣传先进单位工作经验。年底,召开全县总结表彰大会,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4、务求取得实效。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青少年,多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多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载体平台,多开辟群众乐于接受的途径渠道,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引导人们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一流业绩,把雷锋精神融入到生产生活中,体现在平凡岗位上,为建设富强和谐利津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人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