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以下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广西新农合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广西医保和新农合“并轨”新政策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现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建立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争取明年1月起开始实行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近日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现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建立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争取明年1月起开始实行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和经办管理等8个方面。
整合建立的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由人社部门管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全区城乡居民医保实行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建立筹资与保障待遇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整合分轨运行期间,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分别执行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整合并轨后,按照国家医保目录管理有关规定,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明确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
整合实施意见还提出,要通过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完善支付方式、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和创新经办管理等手段提高服务效能。整合后,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全区城乡居民医保就医服务“一卡通”,建立自治区级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行区内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供就医、查询、结算“一站式”服务。
热点一: 广西医保和新农合“并轨”
广西壮族自治区近日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现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建立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争取明年1月起开始实行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和经办管理等8个方面。
整合建立的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由人社部门管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全区城乡居民医保实行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建立筹资与保障待遇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整合分轨运行期间,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分别执行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整合并轨后,按照国家医保目录管理有关规定,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明确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
整合实施意见还提出,要通过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完善支付方式、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和创新经办管理等手段提高服务效能。整合后,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全区城乡居民医保就医服务“一卡通”,建立自治区级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行区内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供就医、查询、结算“一站式”服务。
热点二:12月下旬起广西区外参合人员可在广西就医报销
前段时间,燕女士把家公家婆从贵州农村接来南宁生活。家公因病住院了,虽然在老家参加了新农合,却没办法在南宁联网结报。如今越来越多的外省人来广西工作学习和生活,如何解决区外参合群众异地就医结报问题?近日,自治区卫计委制定了《广西服务区外新农合参合群众在广西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试行)》),将于12月下旬正式开展异地就医联网结报试点工作。
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工作目标是什么?
据介绍,广西将完善异地就医补偿管理政策、信息系统功能和服务网络,建立起有效的服务区外参合群众异地就医运行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与区外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
《方案(试行)》的基本原则是“两个坚持”和“一个先行”。“两个坚持”,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与分级诊疗同步推进;“一个先行”是试点先行,稳步推开。
2016年,将完善自治区人口健康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建设,使其具备服务区外新农合参合群众就医结算功能,基本实现与国家新农合异地就医信息平台(系统)和定点联网医疗机构联通,开展区外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在区内定点就医结报试点。
到2017年,基本实现区外新农合参合群众转诊住院患者在区内定点就医结报。
异地就医联网结报主要有哪些措施?
建设完善异地就医联网结报信息系统,即完善自治区级异地就医联网结报网络;实现异地就医信息系统互联与数据共享;异地转诊、住院登记及出院结报信息要实时交换;在院诊断及费用信息原则上要每日上传;出院病案首页信息在患者出院后5个工作日内上传;垫付资金回款申请和拨付信息要按月定期交换。
异地就医联网结报有哪些好政策?
首先是区外新农合患者来桂就医联网结报实行定点管理。根据医疗机构技术服务能力、区外患者就医流向和与自治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联通情况,择优确定联网结报医疗机构名单并提交国家卫生计生委。根据各地选择情况,组织联网结报医疗机构与相关省份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签订结算服务协议。对规范转诊至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患者,在出院时仅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新农合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
其次是规范异地就医补偿政策。对区外就医参合群众在区内就医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以及报销政策依据定点协议执行。原则上,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按就医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项目标准执行,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等执行参合地规定。对于可能涉及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及意外伤害后续治疗,暂不纳入即时结报范围,出院时患者全额支付医药费用,回参合地申请补偿。
第三是服务区外参合群众在广西异地就医费用即时结报工作与分级诊疗制度推进相结合,定点联网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联网结报转诊流程与信息交换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做好通过国家或自治区级信息平台获取患者转诊或备案信息,接收患者住院,并在出院结算时为转诊患者提供即时结报服务。无转诊或备案信息的患者,不纳入就医结报范畴,按一般自费患者结算医药费用。
何时实现在广西异地就医联网结报?
根据进度安排,2016年12月中旬前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信息系统功能,组织对整个异地就医结算流程的各环节模拟测试,开始试运行,对区外到试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新农合患者进行全程跟踪,对转诊、审核、结报方式、资金拨付各环节进行优化,逐步完善异地就医的各项政策、制度。
2016年12月下旬,正式开展异地就医联网结报试点工作。
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
什么是新农合背景: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由我国农民(农业户口)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在1974年5月的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但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由于农村合作社体制的逐步解体,随农村内的“工分制”瓦解,赤脚医生无法通过从事医疗活动来换取工分进而获得粮食等其他生活资料,赤脚医生便完全丧失了外出行医的动力。另外,由于合作社的瓦解无法再为村内卫生所的正常运行提供资金来源,导致村内的公共卫生机构无法继续支撑而瓦解。所以从赤脚医生和村内卫生所这两方面来看,自从合作社体制瓦解以后,农村内的公共医疗机制基本上呈现着真空的状态。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1996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现在许多农村发展合作医疗,深得人心,人民群众把它称为“民心工程”和“德政””。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