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将坐落于长白路渤海小区9号楼1单元102室;
共6层第1层。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15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19日止。
第四条租金。个人租房书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一次性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房屋出租用途
房子出租后,乙方只能用于居住,不得用来经营。如若用于经营,则必须另行商议租金。如若有违,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退还租金。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作为押金。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签字):_____乙方(签字):_____
电话: 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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