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个人怎样办理退休手续呢?具体需要什么资料,个人办理社保退休手续有哪些流程,小编整理了个人办理社保退休手续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个人怎样办理退休手续_个人办理社保退休手续流程要按月领到社保退休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个人的累计参保缴费年限一般要达到15年(对于老职工,如果过去有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相应年限可以视同为已缴费。另外,按规定,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要求为10年)。
二是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干部55周岁,工人50周岁)。
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分两种情况,一是有用人单位的职工由单位在达到退休条件当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二是社会失业人员在达到退休条件前三个月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区的退管机构申请、办理。
男性满60周岁,女性干部满55周岁,女性工人满50周岁,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分两种情况:
一是有用人单位的职工由单位在达到退休条件当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是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退休条件前一个月,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海口市社保局二楼窗口申请办理退休。
个人缴纳社保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流程:
对符合退休条件审核通过的退休人员,社保局将会在受理的次月15日前,将有关退休人员养老金拨付到退休人员所开设的农行养老金存折(卡),退休人员凭存折(卡)到农行各网点领取。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办理正常退休,须于每月1-15日(机关事业单位)、1-20日(企业单位)到社保局二楼养老服务大厅窗口递交有关材料,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退休时,须提供人事档案(有视同缴费年限)或劳动合同;
《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一式二份);
《养老保险手册》及缴费清单(在三楼服务大厅打印);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
3张1寸免冠相片。
退休人员在领取养老金后3个月内,可自带身份证和一张1寸免冠相片到市社保局一楼社会化服务窗口办理退休证,领取养老金。
网友提问:
一位朋友就满60周岁,1996年10月开始至今在同一家电子厂上班,但从2000年开始一直有交社保。现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1、是否有规定满60周岁一定要办理退休,还是要由本人提出?2、如果不办理退休继续在该公司上班的话,社保局是否还接受交保?3、如果办理退休,公司是否要对其进行补助?4、在2000年之前4年没有交的社保费是否要求公司补回?5、所交社保又如何处理?
这位网友提的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会遇到,那到底该如何处理呢,让我们看看社保社保局的答复。
社保局回复: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并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如员工不满缴费年限,可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积累额和一次性生活费。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并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未及时办理退休的,除经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延期退休人员外,市社保机构停止收缴养老保险费;已缴费的,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市社保机构对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退休人员,在受理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受理当月的规定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并从受理的下月开始计发,受理以前的不予补付。员工经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延期退休的,延期退休期间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计算缴费年限,不纳入缴费指数的计算;个人缴费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计入共济基金。
在补交社会保险方面,一是由单位申请补交:自申请之日起2年内应缴而未缴的时段。二是由个人申请补交(本市户籍人员):户籍迁入本市且当时没有达到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的,迁入后因各种原因未缴的时段。若员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积累额和一次性生活费,终结在本市的养老保险关系。本市户籍员工的一次性生活费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非本市户籍员工的一次性生活费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退休时本市月最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