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车商在提车环节“挟车要价”直接要求消费者多付购车款的情况已很少见但要求加购配件、保险、售后服务等变相加价今天爱华网小编就和大家聊聊遭遇加价提车怎么办。
遭遇加价提车怎么办:
今年8月济南市民于先生购买一辆热销款式的SUV为督促商家尽快交付车辆并防止提车时加价于先生特别在销售合同中注明“2个月内不加价提车或退订金”并交付订金2000元。但当一个月后于先生按照通知提车时经销商却强令他购买8000元的装具否则不能提取现车还要排在已经支付装具款的消费者之后等待并声称“购买装具”不属于“加价”范畴。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济南市工商局直属分局工作人员调取销售合同、销售单据和车辆库存情况后指出强令加购装具属于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经销商应当按照裸车价格将车辆交付于先生否则应退还订金。但由于于先生并没有在销售合同中约定经销商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经销商最终选择退还于先生2000元订金终止了销售合同。
据济南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汽车市场管理所所长韩军介绍由于一些热销车型常处于“即到即销”的零库存状态部分经销商会在不必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情况下设置各种“加价提车”门槛即便终止合同、退还消费者订金也不会影响车辆继续销售。
韩军建议消费者在签订汽车销售合同时不妨约定对于“加价提车”等违约行为的赔偿金额。同时消费者可在购车意向明确的前提下将预付金额标注为“定金”如果经销商违约消费者可获得两倍定金返还;但如果消费者违约定金将无法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