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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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秉承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之则,就甲方接收乙方推荐学生到甲方企业就业事宜签订本协议书,双方承诺共同遵守以下所协议:
一、操作方式
根据甲方用工条件,乙方负责协调、组织学生 人(其中女生 人,男生 人)到甲方企业就业。注:在 年 月 日到 名女生和 名男生。
二、甲方对就业学生的要求与条件
1、初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18-25周岁,视力0.8以上;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勤奋好学并能按期服务于甲方。
2、学生入厂均需由甲方安排体检(体检费从学生第一个月工资中扣),体检合格后方能录用。
三、中介推荐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学生就业满两个月后,甲方根据实际人数按人均 元费用(注:其中人均 元为“劳务费”,人均 元为来厂“交通费”)。
2、支付方式:
“劳务费”: 元/人,按实际在职人数计算,凭乙方开具的“劳务费”发票,甲方分两个月打入乙方指定账户:(户名: 、开户行: 帐号: )。(注:学生在甲方就业工作满一个月支付 元/人,满两个月支付剩余的 元/人)。
“交通费”: 元/人,按实际到厂人数计算,凭乙方提供的学生来厂“火车票”或“汽车票”,分两次现
金报销,学生到厂当天支付现金一部分(相当于来程从 到惠州的火车票金额),剩余部分在学生上班一周内凭车票报销现金。
四、争议解决
未尽事宜或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正式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