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打造安全发展环境,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要点如下: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要点有哪些一、指导思想
2016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国务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依法治安,以执法办案为主业,以“打非治违”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监察执法职能作用,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区安监局的统一部署,高标准完成年度监察执法计划和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监察执法计划完成率100%,信访举报案件处置率100%,行政处罚案件到期结案率100%,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100%。
三、工作措施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落实。
(一)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采用专项检查、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于规模较大、危害因素较多、现实危险性较大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纳入执法检查计划。对非媒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等行业(领域)企业,组织开展主要负责人履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专项监察执法行动。针对安全生产重点时段和形势特点,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重大危险源高温季节安全、夏季汛期安全、节假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按照习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以全面落实“五落实五到位”工作为重点,推动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总揽全局,在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上履行职责;进一步落实企业监管责任,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法律法规,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内部管理,提升安全条件;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岗位责任,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企业内部形成“事故隐患群防群治、安全生产共建共享”的良性机制。
(二)深化专项整治,确保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生产安全
一是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监察执法力度。督促烟花爆竹专用仓库认真落实相关标准规范,不断完善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严禁非法生产的产品进入零售环节。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安全条件规范管理工作,联合公安等部门,认真开展旺季烟花爆竹旺季安全(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查处非法经营、超量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察执法整治。严格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全省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措施,重点查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擅自变更,危险化学品企业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违反动火操作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聘请危化专家开展重点危化企业的日常监察执法检查,排查并督促整改隐患问题。在夏季高温时节,开展重大危险源高温季节安全(联合)执法检查,保障重大危险源风险点可控、安全。
三是深化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监察执法专项整治。针对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安全培训不落实、隐患治理不彻底等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足问题,全年分别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使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到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而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水平。
四是加强职业卫生监察执法工作。全面规范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检查,规范企业在新进人员培训、健全监护档案、职业危害申报、作业场所检测、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现状评价六个方面的工作。加强同卫计、人社、总工会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治理工作制度。
五是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针对特殊时期、重点时段,如:夏季汛期和“两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联合交通、经科、消防、住建等多部门开展汛期安全和节假日人员密集场所(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确保特殊时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
(三)继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一是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必查必处。在日常执法检查、综合督查、举报核查和事故调查中,必须仔细检查核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相关人员的资质资格和有关事项的审批备案情况,对安全生产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二是重点查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常态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设项目“三同时”不落实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突出问题,营造和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让企业不愿违法、不敢违法、不能违法。
三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信访举报案件查处。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信访举报案件的受理、办理、督查、回复等环节的工作,对信访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问题和直接监管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及时立案查处,做到有报必受、受必彻查、问题必纠,违法必处。
(四)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
严密组织开展事故查处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方案,明确分工调查组成员职责,充分发挥公安、检察机关和监察、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形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合力,在事故调查的及时、准确、严谨上下功夫,确保事故调查证据确凿、逻辑慎密、准确无误,努力把每一件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探索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所有事故在结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并向相关的信用评级、“黑名单”管理机构通报。在事故结案1年后,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组织开展评估,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在吸取事故教训、以事故推动工作上见成效。
(五)坚持抓好队伍建设工作
不断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队伍人员综合素质;适时召开年度安监执法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促进共同提高;积极参加业务集训、比武竞赛、案卷评查等竞赛性活动,激发全区安监执法队伍抓好自身能力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巩固和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要对照《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考评标准》和《市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标准》查漏补缺、增添措施,持续改进,防止职能缺失、制度废驰、执法软弱等问题。加强对委托执法工作的管理,推动安监执法重心下沉、关口前移。要按照规范化执法的要求,积极改善、应用执法办案装备,力争设立案件询问(审理)室、档案(装备)室。
(六)严格落实监察执法责任体系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遵守执法办案相关制度规定,强化法治思维,规范执法行为,重点在程序合法正当、文书规范完整、证据合法有效、适用法律准确、自由裁量合规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努力做到依法、规范、文明、高效执法。
二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要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要求,切实预防和坚决纠正执法办案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不认真、不具体、不负责”现象,严肃执法办案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廉洁执法、公正执法。
三是落实执法监督检查。监察执法机构要主动接受党组和监察室、法制机构的监督,同时,要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
四是加强执法办案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责任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要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过错案追究制度,凡存在执法办案过错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认真、不具体、不负责”的,要一律依纪依规予以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对安监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适应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依法治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安监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切实加强对安监执法工作的领导和支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安监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安监执法队伍要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主动作为、创新工作,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安监执法队伍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突出队伍作用,充分发挥监察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重要助手作用,充分发挥检验反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管理成效的有效途径作用。
(二)要精心组织监察执法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规定,依规、科学、合理编制年度和月份监察执法计划,并按照规定呈批和备案。要严格监察执法计划执行,制定专项监察执法方案,细化明确方法、内容、步骤、责任和有关要求。要健全监察执法台帐,坚持每月进行梳理总结和计划安排,努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计划性和针对性。要不断改进执法检查方式,采取会诊式、解剖式、倒查倒逼的工作方式,努力提高执法检查的深度和有效性。
(三)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监察执法队伍要强化团队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身教育管理,努力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秩序。要认真组织落实党建、党风廉政、行政效能、精神文明建设、政风行风等工作,加强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适时开展法纪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问题。用铁的纪律去约束和管理监察执法队伍,树立和维护监察执法队伍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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