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合唱队成员的凝聚力,确保合唱队活动的顺利开展,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爱华网小编为你带来了合唱队管理制度范文,一起来看看吧。
合唱队管理制度范文篇一第一条、合唱队行政管理人员负责考勤工作,负责合唱队训练时的纪律问题,监督队员的训练情况。
第二条、各声部长负责各声部管理,积极带领本声部队员进行发声练习,协助指导教师完成训练任务。
第三条、队员必须遵守合唱队制度,按时参加训练、演出、维护合唱队利益。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队员不得在排练厅内吸烟,应保持排练厅的干净整洁。排练期间要集中精力,不得交头接耳或其它动作。
第四条队员之间团结互助,与教师、合唱队行政管理人员积极配合。养成刻苦钻研,虚心求教的习惯。
第五条、应爱护教室内的公物,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合唱团教室一切设备、教具,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第六条、经过一段时间训练后,专业水平要有所的提高,没有明显提高者做退队处理。
第七条、本制度即日起生效。
合唱队管理制度范文篇二一、合唱队队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经管院艺术团合唱队队员享受以下权利:
(1)参加艺术团合唱队的各项活动;
(2)享受艺术团合唱队的各项荣誉;
(3)对艺术团合唱队的任何组织工作,训练工作及活动安排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4)对艺术团合唱队的负责人员的工作失误提出批评及监督。
第二条 经管院艺术团合唱队队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合唱队的组织制度和各项纪律;自觉维护合唱队荣誉;
(2)积极参加合唱队的各项活动;
(3)积极配合合唱队负责人员的安排;
(4)自觉学习音乐知识,提高水平和艺术修养。
二、合唱队的制度
1、合唱队全体队员不得随意退队,必须首先向经管院文艺部递交退队申请书,经批准同意办理退队手续,方可正式退出艺术团。一旦退出,即失去艺术团团员资格,不再享受艺术团团员权利。
2、在训练期间,训练的时间为每天的中午和晚上的空余时间,每次训练时间为一小时左右;训练地点在山顶体操馆。
3、本部门实行“奖惩制度”,在训练期间表现优异的、有突出贡献的可以在训练结束后予以表彰、奖励:评定标准主要以平时考勤与平时的训练组成。在训练期间请假须有经管学院正式的请假条,请假要写清楚情况,否则不予请假,请假条交到相关人员(白福君、李亚林)处,得到批准后,方可准假;合唱队全体队员在训练期间的考勤,实行上签到,签退制度。 正常训练时间前十分钟为签到时间。由文艺部干事组织实施,队员统一到文艺部干事处签到,签退。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迟到、早退均视为旷假,三次旷假者可取消其参加合唱比赛的资格。
4、须听从老师指挥,尊敬老师,认真完成学院安排的任务,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认真完成训练,如有不同意见事后可以向相关人员(主要是白福君、李亚林)反映,不能使老师当众难堪。
5、各队员之间要和睦相处,杜绝发生口角、斗殴事件,如有发生,视情节严重与否,违者将受到一定的处分。
6、在训练期间内,要爱护场地内的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不得抽烟、喝酒、吃零食等,必须保证训练场地干净、舒适,给大家一个愉悦的训练环境。
7、合唱队员要注意个人形象,训练时不得穿拖鞋、背心,说话注意文明,不得污言秽语。
8、队员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如有遗失概不负责,不随意拿别人的物品,养成良好的个人行为习惯和品质。
9、爱护合唱队的一切财务,参加演出人员若使用租用服装或道具,应妥善保管,并在演出后及时归还,不得拖延或不归还。
合唱队管理制度范文篇三为了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陶冶情操,培养学生学习艺术的兴趣,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及表现力,弘扬学生个性发展,为广大爱好舞蹈的学生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营造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我校特成立学校舞蹈队。具体要求如下:
(1)每位队员必须遵守本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本队利益。队员之间团结互助,与干部积极配合。建设健康向上、温馨和谐的合唱队。
(2)每位队员要爱护合唱队的公共财务,维护队的声誉。
(3)每位队员要保持训练场地的卫生,不得带零食进入室内,不得在室内吃东西。
(4)每位队员要按时参加本队训练、演出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
(5)每位队员要尊重他人,听从指导教师指挥。练舞时要认真,不牢骚,不摆脸色,犯错时不顶嘴。
(6)各队长负责各队员的考勤工作,每次训练前5分钟,将考勤名单及时交于大队长。并协助队长负责训练时的纪律问题,定期检查队员的训练情况,负责发掘有艺术才华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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