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有个友邻写了篇关于男人的红颜知己的文。大意是,女人对自己男人的红颜知己,是又恨又怕又无可奈何。
女人痛恨自己男人的红颜知己,这很容易理解。
就像是吃饭。谁吃饭的时候愿意看见一只绿头苍蝇嗡嗡嗡地围在身边,随时觊觎自己打算下箸的食物啊。私权神圣,财产私有,你来分食已然是不对,更何况谁知道你传播什么病菌过来。
又或者似如厕。就算自己身在鲍鱼之肆,也不耐烦有只苍蝇萦绕在旁,谁知道她会把那坨shit沾染到自个儿身上呢。
至于怕红颜知己,大概是因为女人对自个儿男人的红颜知己,颇有些无可奈何的意思。
苍蝇来了,怎么办?打死她吧,显得咱没风度,伟大娴熟大度的人类竟然要和一只害虫计较,这也太low了,真是降低自个儿的身段。
可是,不打死她吧,着实讨厌,被她触碰过的食物,即便是没脏没变质没沾染上什么不明病菌,可是……你也会觉得恶心,这筷子是伸出去却迟迟不愿落下来。
而且没准儿这红颜知己的身后还有其他的人——当然这其他的人,便是女人自己的男人——罩着。一旦战火燃起,没准儿自己倒成了孤军作战的,腹背受敌。既被红颜到处哭诉自己是个小鸡肚肠的女人,容不下男人“正常的”友谊交往;又被自个儿男人指责不懂事,无理取闹等等。公开与红颜敌对,这笔账,怎么看,貌似都是自己吃亏。
可是,天底下的女人,如果不是没心没肺到近似于“很傻很天真的”程度,相信都不会心甘情愿地,任由红颜知己对自己攻城略地。
是百炼成忍、积疾成癌?还是甘愿被世人骂作醋坛子?这可如何是好?
所以,友邻的文中,提出一条中庸路线——给这只苍蝇重新找一盘食物。
所以,女人会拉着自己的男人,一同给男人的红颜知己做媒找下户。我不知道这样的策略是否有用,反正依据我自身的经验——多半是无用功。
你只要想一想一个女人,一个和某个男人没有任何“亲密”(请注意,是加引号的亲密)关系的女人,凭什么愿意给这个男人红袖添香、秉烛夜谈、巴山夜雨,难道妆扮成解语花的模样,不需要耗费心神耗费时间的吗?
就算是知心姐姐,那么知心,也是有所求,要赚专栏费的。
红颜知己,既然不是为了那么点儿稿费,肯定是要求点别的什么……
别否认。
靠,这年头,但凡有点儿姿色的年轻女孩(注意:不一定是单身,虽然单身者居多),如果不想事事亲历亲为,可以有一个两个甚至n个随叫随到的免费劳动力,甚至只是为了在众多候选人备胎中挑选一个Mr. Right,谁不曾做过别人的红颜知己啊。
区别只在于——你的备选男人是单身的,还是有家有口的。
备选男人,如果是单身的,甚至是已有女朋友的,从某种程度来说,都无可厚非,不涉及道德层面,不会摧毁一个家庭。谈恋爱,某种程度上,就是彼此选择的一个过程。适不适合,谁更适合,总要筛选一番。
而且,男女谈恋爱,总要谈得来才能爱到一起去。情谊正浓时,彼此都是对方的红颜/蓝颜知己。
只不过,也许,修成正果后,柴米油盐酱醋茶,种种琐事消耗了大家的“心有灵犀”,谁都不再是谁的知己,谁也没有多余的精力去猜测谁的心思。
但是,你不猜测,倒是有人乐意替你(其实是替她自己)去猜测你的男人的心思的。这样的红颜知己,本质上就已经跨越了道德底线。
别人的男人,他的喜好,他的忧愁,他的喜怒,与卿何干???就这么点儿小心思,谁又怕谁,谁不知道她的司马昭之心啊。
其实吧,女人,没啥不好意思的。对待红颜知己,你杀了千万,却极少会误杀一个。她们若对你的男人没那么一丝半点的意思,是绝不会浪费精力陪你的男人谈心甚至谈论人生谈论主义的。
所以,我在友邻的文下回复曰——红颜,拍死算了。
但是友邻却问——如何拍死却能不让自己的男人知道呢?
只是……这事情,用得着瞒着自己的男人么?甚至,理应明确让你的男人知道,你不喜欢他有红颜知己,他敢有一个,你就敢灭一个。
你觉得一个睡在你身旁的男人,经常对牢另一个女人感慨自己的生不逢时、明珠蒙尘是正常现象吗?
就算是未婚的恋人男女,男朋友对女朋友之外的其他女性朋友进行倾诉,而这个女性朋友又恰巧适龄的话,你觉得没问题吗?他们之间没有暗流涌动么?
假若是已婚男人,呵,他的这些烦恼如果不是自己默默消化掉,如果不是找几个同一档次的哥们儿一醉解千愁,就应当告诉你——因为你是他的女人,是道德上、是法律上要和他祸福与共的那个女人。
《婚姻法》修改来修改去,却还没pass掉“夫妻共同债务”这个术语。假设,这个男人在外面欠了一屁股的债务,找红颜知己喝酒解闷,这个红颜知己知道他的所有账目往来,而你却一无所知,等到法庭判决你连带偿还这笔共同债务时,你甘心吗?你会说——我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啊……我比窦娥还冤!
可是,你真的比窦娥还冤枉吗?
NO!
虽然你不知道外面风云早已变色,可是你依然要一起承担这笔债务,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你一点儿也不冤枉。
因为是你自己,默许了红颜知己的存在,是你自己,将你的职责分担给别人。你应当知道的,你不知道。
假如,你的男人,只有你这么一个女人可以诉说心事,你觉得你不知道的事情,还会有其他女人知道吗?
女人,根本不用担心自己的男人,没有其他的女人去诉说自己的心事。因为如果不是夫妻关系有问题,他应该第一个找你诉说。
如果你把自己应当扮演的角色、应当承担的责任都分给其他女人,那么你就不要怪自己冤枉,你真的不冤枉。
所以,女人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地灭掉自己男人的红颜知己。
他作为你的男人,是和你绑在一条绳子上的两个蚂蚱,你们祸福相依,你们荣辱与共。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从道德上,甚至是从情感上,你们都是彼此的责任,他只能是你的妇女之友,你也只能是他的红颜知己,除你之外,他不能有其他的红颜知己,除他之外,你也不能有其他的蓝颜知己。当然,那些普通甚至特别要好的女性朋友、男性朋友除外。
如何区分女性朋友、男性朋友和红颜知己、蓝颜知己?
就是如果你和他的女性朋友(红颜知己)都有需要时,或者当他需要帮助尤其是情感人生方面的叙述时——那种专业咨询除外,他潜意识里会先想到谁。当然,那种早晚有事没事便嘘寒问暖一番,不说“晚安”便无法真的晚安的蓝颜和红颜,已然不是“知己”范畴,而直接就是暧昧对象了。
如果你的男人对你的“红颜知己,来一个,拍死一个”政策有意见,那么你倒可以问问他,他可愿意,你也有一个这样的蓝颜知己?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其实你们这段感情也没什么意思了,因为他既不想只在乎你这么一个女人,又不介意你的心中还有其他男人。
感情,尤其是爱情,具有唯一性。这样心胸宽广到神一般的男人女人,请恕我见识浅薄,尚未见过。也许有例外,但我相信你不一定是那个幸运的女人。如果你非要相信,我只能说,你瞧,当年女神林徽因的客厅里,有多少男人是对她这个红颜知己动了心的?虽然落花无意,但是流水却有情。答案可以参见钱钟书先生的小说。
如果他的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将心比心,他为什么不同意你去做别人的红颜知己呢?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