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律一
如果你的多数朋友不喜欢你的那一位,那么,他/她肯定不是the right one。
定律二
分分合合,分分合合,最终还是要分的。
定律三
三个月是个坎儿,一段感情到底是该当成露水情缘,还是该严肃认真地发展下去,一般来说,三个月的时候就可以见分晓了。
定律四
有了分歧就要说出来,不然要成心病,然后会变成分手导火索。
定律五
一个女人如果一事无成,但是泡到了一个非常牛逼的男人,她会觉得自己很牛逼,周围的人也会觉得她很牛逼。一个男人如果一事无成,但是泡到了一个非常牛逼的女人,他还是会觉得自己一事无成,周围的人也会觉得他是个loser。
定律六
一个为你做出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的人,不一定是真的爱你的人。为了你放弃自己的事业,甚至放弃自己的婚姻,放弃自己的财产;或是在你们的纪念日送你9999朵玫瑰;或者在你生日的时候给你买宝马等等等等。他们做这些事情,很可能是因为一时的激情,或者为了引起你的注意,获得你的芳心。很多女人的悲剧就是:”他曾经那样对我,恐怕这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能做出那么浪漫的事情,他最爱的女人一定是我。“醒醒吧,他能对你有多浪漫,就能对别人有多浪漫。
真正爱你的人,也许从未为你做过任何“大事”,但是他每天都在为你做着无数小事,数十年如一日。早上他帮你倒牛奶;天冷外出的时候把自己的外套披在你身上;你心烦的时候,他耐心地听你倾诉;盘子里的最后一块肉,总是留给你吃;夏天时一起喝啤酒,总是把更凉的那瓶给你;你忙的时候,提醒你今天是你外婆的生日;在长途车上,当你的枕头,让你能舒服睡一觉……这些事情,细微得你几乎察觉不到。甚至他自己也察觉不到,默默对你好,已经成了他的一种习惯。这样的男人,才是你的Mr.Right。当然,前提是你们两个要有共同语言。
定律七
这个定理是个潜在因素,适用于很多人,就是大肆宣扬自己跟对方有多么多么幸福的人,比如各种两人的相爱自拍贴在豆瓣FB校内微博TWITTER之类的媒体上的人,必分。因为真正的幸福是不需要炫耀的,两个人都懂的,不需要人们来围观的。
这个问题我跟一些人又讨论了一下,LZ最后认为放两人的合照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把幸福跟朋友分享一下也挺好的。多数恋爱的人和失恋的人都希望全世界都知道。我问了一个FB上很多合照的男孩,他的解释是:我为我的女朋友骄傲,我想让朋友们看到我的女朋友有多棒。
所以,我觉得这条应该是:隔几天就放一堆合影,隔几天就放一堆合影的,一方或者双方除了恋爱,就没什么其他有意思的事情可干的,必分。
定律八
两人分手,其中一方一旦找到新人,另一方会立刻有把他/她夺回来的冲动,即使心里明白自己跟他/她并不合适。
延伸定律:如果你想让前男友回头,哭着求他是最不明智的做法。正确方法是赶紧找个牛逼的新男友(不一定是新男友,新的约会对象也行,关键是质量要好),在前男友面前显得得瑟又开心,前男友立马哭着求你回头了。
定律九
如果一个人的交往名单中除了极品,就是傻逼,那么这个人不是极品,就是傻逼。
定律十
有时候我们去伤害一个我们爱的人,并不是因为我们真的想伤害他们,只是为了向自己证明他们还在乎。如果你并不是要证明什么,而是真心想伤害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觉得他们做什么都伤害不到你。简而言之就是让他们觉得你根本不在乎了。(狠招,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