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莫是我读师范时的同学。她原本有个很女人味的名字,可是男生女生都叫她老莫。其实想起来,她那时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子,可大家觉得她理所当然应该被叫老莫,只有这个名字才和她相宜。
开学第一天,宿舍阿姨看见一个小男仔提着大包小包往宿舍里冲,于是毫不客气地上前拦住了她:“这位同学,请你往那边走,这是女生宿舍。”
一头短发,精瘦精瘦的小男仔说:“可我是女生啊。”
这个“小男仔”就是老莫。
刚进学校时,她身高不到一米五。
她的性格也像小男孩一样,大大咧咧爽朗利落,说起话来铜豌豆一样掷地有声,为人特别热心,乐意帮女生打开水,帮男生带早餐。
老莫在班上人缘很好,男生缘尤其好。
师范是那种男女生比例特别不平衡的学校,一个班上四五十个女生,才十来个男生。男生们因此都傲娇得不行。
当时班上有个叫大飞的男生,属于那种阳光男孩,女生们大多对他有好感,跟他说句话都会脸红心跳。
老莫完全没有这种顾忌。她和大飞也是很好很好的哥们。
学校开运动会的时候,老莫一口气报了四五个参赛项目,长跑短跑跳高跳远都有,她跑八百米的时候,班上男生集体去助阵,大飞最卖力,一边陪她跑一边为她加油。跑到最后一圈时,原本排在第四的老莫小宇宙突然爆发,一口气冲到了第一。到了终点,全班男生把她抬起来扔到半空中,又接住,女生们在旁边尖叫鼓掌。
要是换了其他女生享受这种待遇,大家难免会羡慕嫉妒恨,可是没有人会妒忌老莫。
女生们似乎都爱搞小团体,当时班上风头最盛的女生团体是306宿舍的四朵金花。
其实说成三朵金花和一片绿叶更加合适,老莫就是那片绿叶,长得像小男孩的她和其他三个漂亮开朗的女孩子不知怎么成了死党。
这对于班上男生来说是个重大的利好。因为他们等于在三朵金花中埋下了一个内线,作为大飞的铁哥们,她常常口无遮拦地问他,你看中了哪朵花啊,要不要我帮你去采?或者调侃他说,你怎么这么不开窍啊,大好时光就不趁机搞搞早恋之类的吗?
师范二年级(相当于高中二年级)时,大飞总算开窍了,托老莫向婷婷递情书,婷婷是三朵金花中最漂亮、最活泼的那位。
老莫在交给婷婷之前,偷偷打开了那封折成心形的信,信上的字句滚烫得让她生平头一次脸红心跳,信中,大飞亲昵地称意中人为“婷”,老莫想,哪一天,会不会有人给她写情书,亲昵地称她为“娟”呢?她的名字中有一个娟字。
婷婷看了那封信后,当天又托老莫带了封回信给大飞。
老莫按捺不住好奇心,再次偷看了。信写得很简单,只有一句话:“大飞同学,我们还太年轻,我更乐意做你的妹妹。”
老莫重新把信折好,轻轻吁出一口气,然后交给了大飞。
那天晚上,她陪着情绪低落的大飞在教室里坐了一晚,听了一夜《很受伤》,那年正是任贤齐大红的时候。
老莫是在师范三年级时才开始发育的。她的身高迅速从不足一米五长到了一米六多,仍然留着利落的短发,长手长脚地站在那里,光看背影有点像个玉树临风的少年。
每年的毕业表演学校都很重视,我们班上准备的节目是个舞蹈,曲目用的是任贤齐的《哭个痛快》。
本来定的是六个男生上台表演,大飞领舞,排练的时候,在一旁观摩的老莫跟着做了几个动作,潇洒漂亮至极,引得男生们集体叫好,非让她参与表演不可。
他们不知道的是,老莫为了做好那几个动作,大周末的也在宿舍里一遍遍地练,小小随身听搁在窗台上,任贤齐在里头哀怨地唱:爱与不爱,是最痛苦的存在。
登台表演那天,老莫一身黑色的皮衣皮裤,短发做了个定型,长身玉立地站在一群男生中,每个动作都那样利落,每次转身都那样潇洒,明星一样光彩照人,我们班的同学站在台下,把巴掌都拍红了。
舞蹈没有拿到奖,能拿奖的基本都是阳光健康积极向上的节目。大家依然很开心,还去花店订了花送给表演者。
男生们簇拥着老莫去拍照留念,大飞拿着我们买的那束玫瑰花,装作很深情地递给她。老莫伸手去接的那一瞬间,拿着傻瓜相机的同学恰好按动了快门。
照片冲洗出来的时候,我们发现,抱着玫瑰花的老莫笑得特别灿烂,脸还有点红。
毕业后,我们各奔东西。
大多数同学都回了老家教书,老莫也是。大飞不甘心做孩子王,跑去长沙学电脑编程了。
他们还保持着不咸不淡的联系,多数是老莫给大飞写信,大飞懒得写,偶尔想起来了,会给她打个电话,追忆往事,展望将来,一说就是一两个小时。
老莫那些年渐渐有了些变化,她试图将头发留长,也试着学穿高跟鞋,裙子买了几条,放在衣柜里,没敢穿。她跟我说,等头发留长了,就找个时间去长沙玩玩,大飞在电话里说了,只要她去长沙,他就陪她去火宫殿吃臭豆腐,去岳麓山摘枫叶,去湘江边放风筝。
老莫从小在农村长大,还从来没去过长沙呢。
就在她的头发留到快披肩时,接到了大飞的一个电话,电话里,他兴冲冲地告诉她,他要结婚了。
新娘也是我们同学,当年的四朵金花之一,婷婷最好的闺蜜。
这些年来,大飞先后追求过老莫身边的两个好朋友,一个失败了,一个成功了,他的目光,从来没在老莫身上停留过。
知道这个消息后,老莫拉着我去K歌。我们两个人要了一间包房,老莫拿着话筒,一首首唱莫文蔚,她唱《盛夏的果实》等于原声再现。除了声音外,她的外形也有几分莫文蔚的神韵,都是长手长脚,长相挺有特色,不过,她没莫文蔚漂亮。
唱完歌,老莫放下话筒,对我说,其实,有件事我想告诉你。
我说,我知道。
老莫老莫,我们大家都知道,你喜欢大飞,你陪着失意的他在教室里听歌,你为了他在宿舍里一遍遍练舞,我们都看在眼里,只是不忍心说穿,你那么小心翼翼地维护着你的秘密和尊严,我们也是。
大飞结婚那天,我们全班同学基本都去了,因为他们几乎是我们班上情侣中硕果仅存的了。
去之前,老莫犹豫了很久,终于决定穿上那条衣柜里放了很久的雪纺裙子,裙子很修身,她穿上后显得身材格外高挑。那天,她还淡淡地化了点妆,披肩发拉得直直的,垂在肩膀上。
这是她生平第一次留长发,穿裙子,不知道大飞他们见了,是会取笑她,还是夸她漂亮呢?老莫既担心又憧憬。
她担心和憧憬的一幕都没有出现。那天,她迟到了一会儿,正在迎宾的大飞见到她,大步流星地走过来,用力拍了拍她的肩膀说:“嗨,哥们,你怎么才来啊?赶紧找个地方坐吧。”
从婚礼上回去后,老莫把高跟鞋和裙子都收了起来,换上了平常最爱穿的牛仔裤运动鞋。在她后来的男朋友眼里,她穿仔裤板鞋同样很有女人味。
这么多年的暗恋无疾而终,我曾经问过她后不后悔。
老莫摇摇头说怎么会?要不是大飞,她可能还一直是个混沌未开的假小子。当你暗恋一个人的时候,总是试图一点点接近他,结果也许永远都无法靠拢,可是在此过程中,你会发现,你的努力也让自己一天天地变得更美好。
所有曾经是假小子的女生,你们有没有试图靠近过一个人,以哥们的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