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科目三新增4项 2017科目三新规定

  了解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能让我们在考试中事半功倍。以下是爱华网小编整理的2017科目三新规定,供大家学习。

  2017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1,上车准备: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②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起步: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②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③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形的,不合格;

  ④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档(驻车档)的,不合格;

  ⑤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⑥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⑦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⑧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⑨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⑩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

  ⑾ 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

  3,直线行驶:直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②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③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

  ④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4,加减档位操作:加减档位操作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档的,不合格;

  2017科目三考试内容

  l、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

  2、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

  3、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

  4、正确使用灯光、喇叭、支全带等装置的清况;

  5、正确观察、判断道略交通情况的能力;

  6、安全驾驶行为、文明驾驶意识;

  2017科目三考试项目

  基本考试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10项必考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其中,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还应当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其他汽车准驾车型还应当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各地实际,增加汽车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确定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

  2017科目三考试合格标准

  不合格情形: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2017科目三新增4项 2017科目三新规定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2,遮挡、关闭车内视频监控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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