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是指生育保险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的补充行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是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生育保险的相关法律知识。
生育保险关于报销金额的规定生育保险可以享受的报销项目有: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一次性补贴等,下面是具体的报销标准: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保险关于报销金额的规定
可以享受产假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