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灵璧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持我乡小学(幼儿园)校园的安定稳定,保障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六同时”(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同奖惩),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办事人员落实,分工明确,职责具体,责任到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一方平安。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重大责任事故制度以及学生非正常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学年初要根据《朱集乡中心学校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评估标准》,逐项抓紧落实,层层签定各种安全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
三、做好学校校舍建设及管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学校建筑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建立健全校舍基建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执行基建程序,把好工程质量关,严禁出现无立项、无报批、无证设计、无施工许可证、无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无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六无工程”。对有严重结构隐患的校舍要逐幢作出鉴定,由学校及时向中心校、乡党委和政府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已经鉴定属于D级危房的,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封闭停止使用,坚决杜绝校舍倒塌造成伤亡恶性事故的发生。
四、做好师生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学生参加需要集体乘车船外出的活动,要预先对师生做好车船使用的安全教育,不得使用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运送师生,所乘人员不能超过行驶证上的核载人数。师生集体外出应尽可能使用国有集体或专业运输单位提供的车船,要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扎实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校”活动,开辟“绿色通道”,在交通要道旁的小学,要设立警示标志,推广小学生头戴“交通安全帽”,学生放学实行“路队制”的经验,确保学生校内校外安全。
五、做好师生消防安全工作。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实验用的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要有专门库房存放,实行两个人两把钥匙管理,健全完善使用制度。经常检查电路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实验室、电教室要按照有关防火规定使用。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关键部位要设置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要教育学生保护学校的消防设施,保持较高的完好率。
六、做好饮食中毒、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保障措施,保证小学生饮食安全。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更要注意饮食和饮水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疾病的发生,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
七、做好生产劳动、集体活动和校外集体活动安全工作。不宜组织小学低年级同学参加简易生产劳动。不得让小学高年级同学从事复杂而繁重的体力劳动。学生一定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劳动。
体育健康教育要与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学校要严禁学生擅自到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或游玩,杜绝学生溺水死亡事故。
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校外活动,一定要事先经学校负责人研究,做出周密谋划,严格组织,并有学校负责人或教师带队。要建立大型集体外出活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制度。在活动前,要向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要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地方或场所活动,也不要到没有安全保障设施的地方或场所活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守则。组织学生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集体活动,必须有安全保障措施。
八、做好校园治安管理和维护财产安全工作。要依靠社会各方力量,认真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强化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功能;继续抓好创建“安全学校”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校园治安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切实可靠的安全防范体系。特别要加强对多媒体教室、室、仪器室、实验室等学校财产的重点部位管护,在防火、防盗、防潮等方面,切实做到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
九、制定防范预案,严肃查处重大事故。各学校要认真研究,制定处理安全事故的详细预案,把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细心做好善后工作。要认真做好各类责任事故的查处和结案工作。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凡发生师生死亡或群体性安全事故的应在2小时之内报中心学校和乡党委。所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要及时查清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书面向中心学校报告,中心学校按自已的职责权限在规定的期限内严肃处理事故有关责任者,决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坚决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以达到吸取教训、教育群众、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
十、各校要根据《朱集中心学校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评估标准》精神指导平时的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自查自纠,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中心学校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校检查。并且与人事任免、奖惩结合起来,对年度评估不合格的学校,将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十一、责任书的职责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接任者继续履行。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