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宝”曾译为奥贝尔,取自创始人阿德姆·奥贝尔的姓氏。商标是由图案和文字两部分组成。 图案是代表公司的技术进步和发展,又像闪电一样划破长空,震撼世界,喻示汽车如风驰电掣,同时也炫耀它在空气动力学方面的研究成就;文字“OPEL”是创始人的姓氏。1899年,老欧宝的两个儿子弗里茨和威廉搞起了汽车和摩托车制造,并以老爹的名字“亚当.欧宝”命名工厂,使欧宝的名字一直沿用至今。
OPEL在中国大陆称为欧宝、在台湾称为欧普。德国欧宝公司是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的子公司,是通用公司在欧洲的一个窗口。它由Adan Opel,即亚当·欧宝(欧普)所创立,至今已有百多年历史。
欧宝公司始终采用最新的设计和最先进的制造技术生产汽车,并努力提供消费者可接受的价格--追求优良的性价比,这正是以“闪电”为标志的欧宝品牌一直坚守的基本原则。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向广大社会群体提供价廉物美的产品成为了今日欧宝之理念的核心。 欧宝良好的品牌形象是建立在四个基础之上的:多样性和内在的灵活性 ;驾驶的动感性 ;富有现代感 ;与众不同的设计。
欧宝传统的“闪电把圆一分为二”徽标,最早使用于早期的欧宝Blitz载货汽车上。各种欧宝车已经在一个市场中建立了其独立的品牌形象。在英国,欧宝的各种车型是作为沃克斯豪尔来销售的,用的是格里芬(griffin)标记,这种商标一半是狮子,一半是鹰野兽图象,曾是十三世纪早期一个叫Fulkle Breant的骑士盔饰,骑士的家乡因而以伏克斯的城堡(Fulk's Hall)而闻名。这一名称后来演变为沃克斯豪尔,在这基础上成立了英国的一家汽车公司,后来成为通用汽车公司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