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阐述抢救长期被困在井下的遇险人员时应注意的问题:
答:抢救长期被困在井下的遇险人员,如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幸存的遇险人员也会死亡。他们长时间生活在有限的空间里,呼吸着污浊的空气,同时因饮食的困难,造成消化机能衰退,血压下降,脉搏减慢,身体消瘦虚弱,神志不清。另外,他们长期在黑暗中识别物体(实际看不见,人的意识作用使他们去识别物体),瞳孔放大。因此,在抢救时,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在井下发现遇险人员时,禁止用头灯光束直接照射遇险人员的眼睛,以避免在强光刺射下瞳孔急剧收缩,造成眼睛失明。应使头灯光束避开遇险人员的眼睛,或用红布、纸张、衣片等罩住头灯,使光线减弱,或用布把遇险人员的眼睛蒙住,使瞳孔逐渐收缩,等恢复正常时,才可以见到强光。
(2)发现遇险人员,不可立即抬运出井,注意保护体温,抬到安全地点,并在救护队的保护下,派医生对遇险人员的身体进行检查,并给予必要的治疗(如包扎、输液、注射等)。等遇险人员的情绪稳定后,在医生的指导下,送到医院特设的病房,给予特别护理,使其逐步适应新的环境。在治疗初期,不要让遇险人员的亲友探视,以免因过度兴奋等原因,影响遇险人员的健康或造成死亡。
(3)在遇险人员长期不进食的情况下,不能吃硬食和过量食物,以免发生意外,造成不良后果。硬的食物和过量食物,都会造成肠胃穿孔,甚至死亡。所以,只能吃一些稀软的食物,并要求是高营养、高蛋白质的食物。要采取少量多餐的方法,逐步恢复肠胃消化功能,提高身体素质,然后才能恢复正常饮食。
(4)救护队员到达遇险人员躲避地点时,在检查后确认躲避处无火源和其它危害时,可打开氧气瓶放氧。使空气中氧含量增加。对于无氧气呼吸器的人员,应禁止到躲避地点去。这既是为了保证抢救人员的安全,也是为了防止他们耗氧而威胁遇险人员的安全。
(5)在搬运遇险人员时,要轻抬轻放,保持平衡,避免震动,并应注意受伤人员的伤情变化。
6、简述在回采工作面测定瓦斯的步骤。
答:(1)应由进风侧或回风侧开始,逐段检查,检查瓦斯浓度和检查局部瓦斯积聚同时进行,同时还应记住测取温度
(2)测定甲烷浓度时,应在巷道风流的上部进行,测定二氧化碳浓度时,应在巷道风流的下部进行
(3)测点选择正确,没遗漏,每个测点连续测定三次,取其最大值作为测定结果和处理标准
(4)准确清晰地将测定结果分别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板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7、简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功能。
答:(1)对煤矿井下的环境参数如甲烷、风速等,通风设施状态如风门开关,通风设备运行状态,采掘运输设备的运行状态等安全和工况参数进行实时监测与数据处理。
(2)井下分站根据中心站设定的限值去控制报警和断电,并将环境与生产信息传送到地面中心站。
(3)各种信息数据经中心站处理存储后,显示给地面工作人员,并将一些必要的控制信息传送给井下分站,对井下设备实施控制。
(4)打印各种监测报表。
8、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投入、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着力加强区队班组建设,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把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9、按《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规定“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是指哪些情形?
答:(1)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
(2)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
(3)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4)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
(5)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
10、按《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规定“瓦斯超限作业”,是指哪些情形?
答:(1)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2)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3)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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