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扬民主,健全监督机制,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能,更加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地开展司法行政及各项党务、政务工作,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遵循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分级公开、集中公开、依循公开的原则,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事项要随时公开。对社会组织和群众依照法律规定提出的询问和要求,要及时协调主管部门和单位给予答复,并将答复及办理情况及时公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要充分尊重群众的合理要求,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公开形式丰富、便捷、实用,力戒形式主义。
二、公开内容
凡是我局负责办理的与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以外,都要采取适当方式在全局范围内予以公开。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局党支部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局党总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政治理论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情况。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局党总支部的设置、主要职责、党员发展和管理、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等情况。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5、群众工作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包村、包企业的情况和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及维护切身利益等情况。6、党的作风建设情况。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等情况。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局党总支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等情况。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1、本单位的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等情况。2、本单位的工作目标、思路及主要工作实施情况。3、上级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单位制定的重要制度和文件。4、在司法执法、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为民服务实事情况以及捐赠款物和扶贫情况。5.局内经费预、决算及工作人员考核、奖惩情况。6.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公开方式
主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电视、网络、报刊等)、宣传栏、刊板、简报以及各项会议等方式适时予以公开。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总支部研究确定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开;不便公开的,应作出具体说明。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
四、公开程序
按照要求,市司法局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分为五个步骤: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及党务、政务公开目录。在认真领会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成立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工作职能,分别制定局党务、政务公开目录,明确并细化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二是审核备案。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公开目录,经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三是实施公开。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审核后的《实施方案》和党务、政务公开目录,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例行公开、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制度,保障各项工作规范运作。四是促进工作。通过有效途径,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公开工作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五是完善提高。认真梳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完善党务、政务公开运行长效机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补充、完善、调整次年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提高公开工作水平,推动我局公开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五、公开时限
(一)党务公开时限
1、长期公开。主要公开重大决策、工作目标任务等,以及党组织领导班子任期及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及联系方式。
2、定期公开。主要公开一定时期内的常规性工作,包括政策管理措施、文件规章制度等。
3、逐段公开。主要公开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
4、临时公开。主要公开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
(二)政务公开时限
1、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2、事前事后即时公开;
3、按月、按季、按年度定期公开。
根据所公开项目的不同特点决定公开时间,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
六、组织领导
(一)建立工作机构。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局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党务、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具体负责全局党务、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实行党务、政务公开,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扬民主,扩大和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很强。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努力营造我局党务、政务公开、透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我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全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在公开活动中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公开或应公开而不公开、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完成好党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