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收集
(一)信息收集内容
1、我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性文件、重要会议(包括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
2、我区经济运行情况及重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济运行态势。
3、我区在推进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新建议。
4、我区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社会动态和重要的敌情社情及重大事故、灾疫情况等。
5、上级机关的新指示、新政策。
6、兄弟区的工作新情况。
7、其它须向领导提供的重要情况。
(二)信息主要来源
1、上级和本区重要文件材料;
2、党政信息网络中各成员单位报送的重要情况;
3、通过列席本区重要会议,随区领导参加党务政务活动、下基层考察调研等采集的信息;
4、本办各科室掌握和了解的具有信息参考价值的有关情况或信息线索;
5、来自新闻媒体的信息或信息线索;
6、兄弟区交流信息和其它渠道获取的信息。
7、因特网上的重要信息。
(三)信息收集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真实、准确,不以偏概全、弄虚作假;
2、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不道听途说、闭门造车;
3、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主动收集,不坐等来稿、被动编报。
二、信息采编
(一)信息筛选
信息采编人员应通过信息网络、党政信息员队伍和其它渠道,每天搜集各种信息,经过认真比较分析,筛选出有价值的信息或信息线索。
(二)调查核实 根据已有的信息或信息线索,采编人员应认真调查核实。可通过电话查询,或委派信息员、编辑人员到信息来源地或事发地点进行现场采访和调查研究,弄清信息的主要内容和来龙去脉。
(三)编辑整理 责任编辑对已初步确定上报的信息,在核实信息所涉地点、时间、人员、姓名、称谓、数据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文字加工,并根据事情的性质和紧急重要程度确定拟刊信息载体种类和上报方式,提出编辑意见,报科负责人审核。
(四)审核签发 科负责人对责任编辑报来的信息稿件要进一步认真审核,核定后,报办分管领导审定、签发后上传。
三、信息报送与反馈
(一)信息报送
1、上报信息要真实、准确。
2、信息上报和信息传送须准确、及时、安全。报送涉密信息必须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严防失密、泄密;紧急信息即时报送,报送时间最迟不晚于事件发生后4小时,必要时应连续报送。
(二)信息反馈
区领导在信息刊物上的批示,信息科应根据批示内容进行相应处理,并在信息刊物上刊登。批阅件应及时转相关领导和相关单位。
四、存档保管
各信息载体刊载的信息稿件,办领导审签批示、区领导批示及有关落实情况,均须分类归档,按规定时限移交办档案资料室存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