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与人品在我们周围是非常熟悉的两个概念,可越简单的事物人们往往越陌生。比如我们都知道太阳的形状是圆的,但你接着问一句太阳的形状为什么是圆形而不是方形,未必真有多少人能回答上来。心想,太阳就是圆的,还有为什么吗?但仔细一想,宇宙间万事万物都有因果本原,你没有发现太阳为圆的成状原理,并不代表它的成状理论不存在。看来,我们是应该做生活的有心人,对越熟悉的事物就越要留心,越要寻求个为什么,所谓对任何人、事、物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
若要对性格与人品作出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就必须把性格与人品上升为哲学的理论才能把握其两者的本质及它们的辨证统一关系。下面,我们首先对性格与人品下一个抽象的定义,对它们进行抽象的分析、推理、判断、归纳,然后顺着这个大的定义撩云拨雾,层层递进、比较鉴别,一一解开性格与人品的问题。
性格:人在客观环境中通过长期社会实践对人、事所反映的一种感性状态与理性状态的形象展现和综合概括,它随着时间、环境、对象的推移转换与人自身固有的思维对立、矛盾心理、思想冲突和不可扭转的内部矛盾运动而不断变化、不断转化发展过程性的认识。
人品:主要对人品道德品质范畴的一种认可与否定程度。
性格与人品主要区别:在人的一般意识中,性格更侧重于对人的感性综合概括,对理性状态的分析、推断、演绎、认识,性格却又经常借助大量的事件、事实、形象、记忆所概括出一个基本的认识。感性综合出的性格具有感知性、表象性。理性综合出的性格具有客观性、归纳性。但它们两者对性格的评价认识都具有综合概括性。人品在一般意识观念中,往注重的不是对人本性的概括,而是于人相对客观的道德评价。它们的关键词是本性概括与道德评价,这就是他们的主要区别。
性格的形成与人的遗传基因、家庭影响、受教育程度、周围环境、认知水平有很大的关系,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在逐渐的发生变化。不管你是否承认,没有人从生下来到生命停止,性格会一成不变。当然,那些死咬住“江山易改,禀性难移”的唯心主义者,从根本上否定一切事物是矛盾运动着的发展规律。需要注意的是,在以上的因素中,对性格影响最大或改变最大的是周围客观环境因素,而时间和知识对性格的塑造则是潜移默化的。
人品的一般认识范畴即道德评价、道德认可、道德定论,它的一般涵义是从普通人对道德概念基本理解的范畴、基本认知的程度上来论述。所以,真、假、忠、奸、善、恶、美、丑就成了对人品定义的基本概念,虽然这些基本概念远不能概括对人品的全部含义。我们在这里只是论述人品道德范畴与性格范畴的主要区别。
与性格认识相论,人品道德的评价倾向于社会整体的道德规范和道德约束规则,性格更倾向于在社会道德观念意识的一般范围中对人与人之间个性的比较。通俗的说就是人与人的本性比较,本质比较、个性性格比较。
为什么是人与人的比较,而不是其他呢?是的,人与物质从文学艺术领域上有形象的比喻或本性的比拟,甚至有具有与人本性非常接近的自然物质和社会物质。例如水与火能比喻出人柔软与热烈的性格,美玉与黄金能比喻出人的纯洁高贵性格,太阳与乌云能比喻人光明与阴暗的性格,社会物质中的钢材能比拟人一种宁折不弯的刚强坚毅性格,但从自然科学的本质论来讲,它们根本就不是同一类属性,没有可比性。另外,对同属于生物进化过来的高级动物----人与低级动物都不能轻易作比较,否则就是对人的不尊重,假如有人轻易经常拿你的性格与狼虫虎豹牛羊猪狗作相比,你会顺耳的由他辱之任之吗?所以,性格的比较终归是人与人的比较。
性格的认识评价与人品的道德评价从时间长线上来说,他们都具有永恒性。例如,我们常说人性是永恒的。道德价值评价在社会领域,尤其是社会生活领域里是人的主要意识形态之一,只要社会存在就有伦理关系存在,只要伦理关系存在就有伦理道德价值的存在,所以,他们的共性在时间存在上是一致的。从范围上讲,人品道德范畴包含着性格范畴,性格范畴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着道德范畴的重要方面。
性格即人性。人性的主体表现就是性格,人性的具体表现就是每个人在生活、事业、爱、学习、工作等各个方面所展现出来的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不同性格特点、性格共点、性格形象,但性格不细致的包括人在各行业的能力水平、思想水平、技艺水平、功劳政绩、事业成就等,虽然以上这些方面对性格的塑造具有很大的影响。
举个例子,人的社会地位提高了、思想认识水平提高了、阶级地位改变了,人的性格必然会随着客观环境与主观意识条件的变化而随之发生转变。就是说能力的高低表现、专业技术水平或者主观思想意识对环境范围、社会地位、阶级地位的转变反过来对性格具有很大能动性的改造作用,它们的关系是作用与反作用关系。比如人对环境的自由选择性、我们可以通过自己辛勤努力工作来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与社会阶层。但是我们别忘了人的自由选择也是相对的,恰恰在很多情况下性格受着客观环境的制约,人是很难选择的,即便有选择也是需要条件的。你可以三天两头跳槽,但你的能力与精力肯定是有限的,你要权衡思考这种无休止的换工作是不是对人生价值的一种浪费,是不是对困难、挑战、压力、挫折、失败的无谓妥协,试问这样的人生事业选择你也愿意选择吗?你可以说这样的选择能丰富人生,也是一种浪漫嘛,请问我们时时刻刻都生活和工作在一种没有“安全保障”的环境里,这种人生的丰富我们需要吗?这样的生活状态与生活方式浪漫吗?恐怕是无奈的丰富与血色的浪漫吧。第二个小例子,虽然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顽强拼搏用自己卓越的才华、智慧、能力改变了自己的社会地位与阶级地位,那么你所处的环境就必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发生了变化,否则,你的升迁与进步就没有什么意义。但不管怎样,新的环境有新的游戏规则,新的环境有新的客观条件制约,一时不能改变而又不想被新环境所淘汰就必须去适应、去融入。所以,我们就应该尽快转变思想观念、提高管理水平、掌握新的专业技能,以此来更加全面优越的塑造性格。归根结底,客观环境决定人的一切存在方式,包括人的性格与人品,那些无所畏惧的崇尚绝对自由选择和主观认为性格决定一切的唯心主义者才是对性格片面性的谬误认识。
继续论述决定性格因素的认识。我们说一个人具有好的性格对一生确实非常重要。时下有句很流行的人生格言:“性格决定命运”嘛。那我们接下就要就来问,性格决定命运吗?决定人性格的因素是单一的吗?性格是天生注定不可转变的吗?性格在时间上有年龄界限吗?
不可否认,性格确实有影响命运积极与消极、自信与自卑、主动与被动、乐观与悲观,甚至在关键时候影响你一生成败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决定命运的唯一要素。决定人命运的除了性格范畴包含的天份、勤奋、心态、自制力、恒心、决心、毅力、意志力、行动力等一系列主观条件外,还有客观存在环境条件,比如,社会关系、家庭背景、经济基础、教育环境、偶然因素、个人能力、机遇条件等,这些条件同样决定着我们在各个人生阶段命运的福祸、顺逆、起伏、转折、成败。客观条件与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命运的决定论中是统一的辩证决定论。在主客条件的矛盾对立统一中,它们的关系是彼此渗透、相互关联、互为转化决定。有主观努力的条件,更有客观条件的限制,性格于人的命运并不能决定一切。(注:不同人对人生命运幸福与不幸程度的理解是不一样的,我们在这里只论述命运福祸的一般辩证规律。)
性格从人的自身来说分为内外因素。外部因素分为行为习惯、情感状态、理性状态;至于思维定式、思维习惯、心理习惯、心理状态和心理态度这些都属于性格的内部因素,我在其他哲学文章中不止一次的提到过人是受思维意识并且是高级思维支配行为的动物,很明显,性格的内部因素决定外部因素。
性格的形成没有年龄界限。儿童有儿童的天性性格,少年有少年的一般性格,成人有成人的普遍性格,老人有老人的共同性格特征,就连幼婴也有其自身的性格特征。比如,有的生下来天生爱哭、有的天生皮实,有得反应机敏,有得则反应迟钝,有的闹劲足,有的很蔫软,这些特征也是因为幼婴的生理素质在决定着性格特征。科学证明性格确实与人的遗传基因、生理身体素质机能有不小的关联,所以造成了一种假象,性格天定,不可改变。事实上,性格不仅与天生的遗传基因有关联,更与后天的家庭教育、学习环境、学识修养、工作环境、社会实践有更大的关联,尤其受周围地利环境、周围交流对象的影响,所以性格的成长成熟终究仍受客观环境的因素所决定。
人品质即道德、即人的品质。道德即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之一。意识形态又被决定于社会存在。既然道德意识形态受社会存在的限制,那么对人品质的评价与鉴定也就必然受社会道德存在的限制。社会道德规律的存在是客观存在吗?是,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你不能为所欲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样做就怎样做。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吗?是。道德规律的发展变化规律是裂变运动规律,不是骤变运动规律,社会道德规律的发展改变都是在继承历史文化道德存在的基础上向前发展的,历史道德文化的客观存在前面说过,它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存在或消失,否则道德文化的发展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对人的道德品质评价鉴定就必须以客观道德规则、客观事实、客观对象为基础,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对人的品质作出较为公平、公正、合理的客观评价。
性格既然受客观环境的影响限制,并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那就必须通过人的社会实践来不断完善自我的性格,尽量来争取人性的优点,规避或克服的人性的弱点,向好的、有利的、成熟的性格发展自我,只有这样才能把自己锻炼成为一个趋于成熟和完善的人。
品质于性格方向的完善过程既有同一性,又有各自的独立性。品质的道德完善在性格的完善过程中逐渐形成人良好的道德行为,这个过程就是性格完善、性格修养的过程,这是它与性格完善过程的同一性。品质的评价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道德评价,又由于社会评价的客观性使人在品质的完善过程中不完全取决于性格评价,它应是性格完善与人品完善的综合评价。例如我们在评价一个人品质的时候常常是通过对客观发生的事件、具体的事实的好坏来评价人的道德品质,而对人性格的评价常常是通过以一个人的感性经验来综合概括,对人与人这两个对象的性格比较经常在感性状态下所表现出来的性格特征。例如:简单的概述性格的外向与内向、优点与弱点、严肃与活泼、好坏与善恶。事实上,每个人的性格都具有共性与个性相统一的感性状态下性格与理性状态下性格,我们只有通过长时间对人理性状态下性格的观察分析才能更加客观、具体、深刻的发现人的本质、本性。于是,我们发现了人品与性格的独立性,(注:不是对立性、对抗性)那就是性格完善相对存在于人品完善,人品完善相对独立于性格完善。品质评价相对独立于性格评价,性格评价相对存在于品质评价。应该强调的是,我们这里所说的性格、人品的完美与评价是相对完美,不是绝对完美,是相对评价,不是绝对评价,社会中没有绝对的完美性格和绝对对品质的盖棺定评,每个人因所站的立场、角度、出发点不同,对人的道德品质评价就会有区别。所谓完美与正确都只存在于一个阶段、一个相对过程。
另外,对人的品质评价不能脱离社会实践,因为人的品质鉴定是有标准的,这个标准就是道德标准,性格好坏的鉴定当然也有标准,但不一定必须通过长时间的社会实践来断定性格的好坏标准,我们说婴儿、幼儿、甚至未成年人就可以说只有性格判断标准,或者说对品质的判断标准要求不一样,惩处的力度也不一样,但并不是说对未成人就不需要品质要求,恰恰相反,未成年道德品质的培养关键还要从学前抓起,从小事抓起,从小灌输教育,只有这样才能符合以德育人的品质教育要求,更为以后成大成人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形成良好的道德人品打下坚实的基础。
那么又是什么决定人的道德品质呢?
仍然是客观存在的社会道德规范。社会道德规范不同于社会法律制度,道德规范是相对于法律制度存在的一种软控制,他主要以人的言行举止、公共道德、职业道德、交际礼仪等方面为对象的一种人的行为规范,品质主要是对以上这些行为规范的一种认可与否定程度。社会道德标准要求同样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遵守道德标准的要求与完善人的品质标准是殊途同归。这两个概念的唯一对象就是人。没有人对一头猪和一块石头有道德品质的要求。我们知道,许多人在很多情况下都有道德瑕疵,都时不时触犯社会道德规范、规则、条例,但民众与媒体的监督,家长与老师的说服教育,国家公民道德法律的明文规定等规章制度实际上就是对人的品质要求标准,这些因素在规范道德要求、监督道德行为起了不小的作用。我们常常把一些品质败坏的人推上了道德法庭实际上就是对人品质的一种谴责与维护,监督与制约,当然我们也更多的把捍卫道德尊严的楷模用鲜花与掌声,欢呼与呐喊,奖章与荣誉捧上了道德舞台。也就是说,没有社会道德意识形态、道德规范、道德法则就无所谓一般意义上的人品评价、人品鉴定、品质要求。一句话,道德存在决定人品要求。对人品质的要求两句话,我们的行为既要符合历史有生命力的优良传统道德要求,也要符合时代精神的道德要求。
性格从内因上来说是人的一种思维定势和心理习惯,外在的行为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思维定势和心理习惯来支配,而心理习惯与思维定势最终又被客观环境所决定支配,这在前面我们已经论述过,所以我们现在可以得出性格的逻辑规律是:客观环境决定人的思维意识、思维习惯和心理习惯。思维意识、思维习惯和心理习惯决定人的行为习惯、行为状态。行为习惯形成人的自我性格。自我性格再随着周围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改变或适应者,生存。守旧抱残者,淘汰。这就是性格于环境的生存淘汰法则。
一般情况下,人长期受客观环境对象的影响,尤其在自己非常熟悉的环境中,逐渐形成了与周围环境相适应、相协调的性格心理,这种性格心理慢慢的就会形成一种思维定势与心理习惯,在客观环境中没有发生大的改变时,人往往很难突破自我的心理习惯与思维定势,就算暂时突破了,但未必能真正突破二者的惯性反复。因此,要想突破、改造、完善人的性格就必须从内部矛盾-----思维的方式方法,心态的调整调节,甚至包括生理基因的改造与完善。科学证明,由于生理遗传基因的先天决定性,对人的性格先天决定因素也是很大的。例如一个天生丽质的美貌女子与一个相貌平平的普通女子相比较,性格心理必定有很大差异性。
性格与环境总的说来是环境存在决定人的性格,性格又反作用于环境存在。人是社会的高级群体性动物,社会存在、阶级斗争、职业区别、政治活动、法律规定、道德约束、舆论监督等等一系列的客观条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每个领域的发展都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定律、规定,也就是各事物矛盾运动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性格也一样,在总的环境制约下,每个人的性格都具有自己所处的时代烙印、环境烙印,这是性格的普遍性、时代性、文化性。在小的环境中,包括家庭环境、学校环境、公共环境、单位环境、职场环境等,每个人的性格也同样会具有不同的性格特征,这是性格在不同环境中所有的特殊性、变化性、适应性。
性格的主观性与客观性是性格认识论里最基本的矛盾范畴。性格的主观性是必然存在的,性格的客观性却并不是必然存在的。因为主观性就是人的本能反应、潜在意识、感性经验等,就连动物都有它们的主观本能意识。因此,我们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认识和实践,才能正确看清和把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才能避免性格的主观盲目性与感觉性,用理性性格更好的为实践服务。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在性格完善的过程中,与性格最大程度遵循客观规律的同时,并不是叫人完全抹杀性格的个性特征,实际上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不会出现两个性格完全相同的人,每个人性格的个性特征与共性特征都是同时存在于每个人的身上,共性与个性互为矛盾又彼此统一,共性与个性有所区别又彼此转化,个性与共性各有所能又取长补短,个性性格展现出人生与众不同的人格魅力,共性性格让我们把握未来美好的人生。
注:更多精彩每日编辑推荐必读文章请关注爱华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