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股价格是什么?转股价格是如何进行计算的?下面爱华网小编来告诉大家。
转股价格的含义
分离交易可转债是一种包含了一定数量权证的可转换债券,他们是一次性绑定发行,在上市交易时分开交易,所以叫做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后,可转债有自己的转股价格,权证有自己的行权价格,各不相干。如果没有附带权证,那就是单纯的可转债,只有转股价格
什么是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价格。与转股价格紧密相联的两个概念是转换比率与转换溢价率。转换比率是指一个单位的债券转换成股票的数量,即
转换比率=单位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转股价格
转换溢价是指转股价格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价值(可转换公司债券按标的股票时价转换的价值)的部分;转换溢价率则指转换溢价与转换价值的比率,即
转换溢价率=(转股价格-股票价格)/股票价格
我国法规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规定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针对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转股价格是以拟发行股票的价格为基准,折扣一定比例,因此重点国企发行时股价格的确定是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为基础,并上浮一定幅度,因此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转换溢价率通常大于零。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们这里所说的转股价格和转换溢价率是就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而言的,它不同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时的市场转股价格和市场转换溢价率。
市场转股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市价/转换比率
市场转换溢价率=(市场转股价格-当前的股价)/当前的股价
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因 配股、增发、 送股、分红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 股份变动的,调整转股价格,并予以公告。
(二)转股 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在 公司发行可转化 债券时在 招募说明书中事先约定,投资者应详细阅读这部分内容。基本包括:
1、 送红股、 增发新股和 配股等情况当 可转债发行后,发行人面向A股 股东进行了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股份 合并或 分拆、 股份回购、 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 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转股价将进行调整。
(1)调整公式设初始转股价为P0,每股送红股数为N,每股 配股或 增发新股数为K, 配股价或 增发新股价为A,每股 派息为D,则调整转股价P1为:
送股或 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 配股:P1=(P0+AK)÷(1+K)
上两项同时进行:P=(P0+Ak)/(1+n+k)
派息:P1=P0-D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 价格累积调整。
(2)调整手续因按规则需要调整转股价时, 公司将公告确定 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 股权登记日暂停 可转债转股。从 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调整后的转股价。
2、降低转股 价格条款( 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当 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若干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一定比例,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 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例如,鞍钢 转债(125898)规定,当鞍钢新轧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80%,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20%(含20%)
以内的修正由 董事会决定,经公告后实施;修正幅度为20%以上时,由董事会提议, 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公司 董事会行使此项权力的次数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修正后的转股价应不低于1999年6月30日的 每股净资产值2.08元 人民币和修正时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并不低于修正前一个月鞍钢新轧A股股票 价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条第(1)款向下修正转股价时, 公司将刊登 董事会决议公告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 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