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中的重要单元,目前我国有限的消防警力与基数庞大的重点单位矛盾突出,如何合理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科学准确地对其进行有效预控和管理,是当前值得研究的课题。 下面就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重点单位的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哪些?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3.国家机关;
4.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5.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6.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7.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单位;
8.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9.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10.重要的科研单位;
11.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如何确定消防重点单位及职责?
《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除此之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