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应该是一个公理。就是看起来最神圣的权利,其使用都要花钱。美国有个人写了一本书,标题干脆就叫做《权利的成本》,可谓一语道破。
对于上流社会来说,在纸面上慷慨地喊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允诺下层社会可以在法律上和自己平起平座,其实天并没有塌下来——就像当初给穷人民主,天也没有塌下来一样。原因很简单,仅仅是打一场官司,在金钱和时间上穷人都耗不起。
按照德国学者米歇尔.鲍曼的说法,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为它的运行,它的政治、法律、经济制度,以及社会秩序埋单。像环境污染、精神病患者激增、治安恶化,就是一种成本。当然,正如社会资源的分配并不平等一样,社会各阶层对成本的分摊也是不公平的。
一个社会为它的运行支付的成本越高,越说明它的病态。它有两个特点:一是一部分人玩不起,已经不想和另一部分人玩(因为他们只能被这部分人玩);一是它的制度安排、价值观念、社会结构一定出了严重的问题。这样一个社会有了大麻烦。
暴力的泛滥撕开了这一点。
报复性暴力
此起彼伏的暴力现象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社会的一个噩梦。我不打算在本文分析治安意义上的暴力犯罪、属于公务化暴力范畴的城管打小贩、以及精神病学视野里的精神病人杀人等等暴力现象。我选择性失明地只盯着报复性暴力,并尝试分析它的原因(社会结构性暴力)及后果(弱者拿起刀到处砍杀,以致无辜者也成为牺牲品)。
按照分析哲学的规矩,概念必须明晰,我有义务先界定一下什么属于“报复性暴力”。
A打了B,B干不过A,爬起来指着A说“你等着!”,然后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偷袭成功把A杀了,这不叫“报复性暴力”。它只是个体之间的争勇斗狠,B针对的仅仅是A本人,杀人的原因无法追溯到社会结构、观念歧视、制度安排等层面。
A和B在谈恋爱,但受不了B的性格,或接受不了B的现实处境(B是个穷人),于是,B失恋了。某一天,他脑海里魔光一现,突然一跃而起,拿起刀到大街上一阵砍杀,见人杀人,见鬼杀鬼,见佛杀佛。血案发生后,浅薄的媒体在报道时,把B的行为说成是“报复社会”。因为他的失恋,因为他的自卑,B在心理上当然觉得好像这个世界上谁都对不起他。但这同样不叫“报复性暴力”。根本上,“社会”并没有惹他,自然也谈不上要让他“报复”。B挥刀乱砍杀,只是心理扭曲的结果。
但假如A是工厂老板、工厂管理人员,或官府吏员,一直利用经济和权力手段“合理地”盘剥、欺压B,甚至动手打了B,然后B某一天在某种刺激中把A杀了,那么,这就是“报复性暴力”了。B报复的并不仅仅是A本人,还有A背后的阶层、资源分配的游戏规则、歧视性的社会价值观念等。它们对于B来说是一个让他在心理上无法活下去的抽象侵害体系。报复作为这一抽象体系的“代表”A,在心理上等于报复了这一抽象侵害体系。
举两个例子。
1、打工仔杀工厂老板
2009年6月15日,广东东莞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血案。一个叫刘汉黄的打工仔,因工伤赔偿纠纷,用仅存的左手,刀捅东莞大朗镇展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三名台湾籍高管,致2死1重伤。
这是最典型的“报复性暴力”了。
暴力发生的逻辑非常清晰:血汗工厂消耗了打工仔这一生产工具后,但在其已无价值,成为残废品丢弃时,却拒绝支付相应的补偿成本。打工仔绝望后,拿起了刀。在法庭上,打工仔情绪异常激动地呐喊:“我已经两次低头,为什么还要苦苦相逼啊!”。
2、郑民生屠童
2010年3月23日,福建南平,一个叫郑民生的前社区医生携带一把尖刀窜至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108号南平实验小学门口,朝上学的小学生疯狂捅杀,致8名小学生死亡、5名小学生重伤。血案不仅震惊中国,而且震惊世界——连美国人都听说这事了。
暴力发生的逻辑同样非常清晰:在这个不公平而又歧视穷人的社会里,混得窝囊而又有性格问题的郑民生在绝望中决定报复。对于他来说,那些没有反抗之力的学生是造成了他的屈辱的世界的一部分,杀死他们,等于杀死这个世界。
比之刘汉黄,郑民生的“报复性暴力”特征并不明显。但注意这一点是有必要的:他杀死的那些孩子,是南平实验小学这个当地贵族学校的学生。这在心理上具有象征性。
暴力当然是必须遭到谴责的,知识精英最喜欢干这个。但是,某些人过多地谴责肉体暴力,却低估了社会结构和精神层面暴力的严重性。对于有的穷人来说,这些暴力可能比杀了他还要难受。因此,对于 “报复性暴力”的理解来说,道德评价是极为浅薄的。
社会结构性暴力
精神分析有个经典的说法:社会事件是心理事件的社会层面,心理事件是社会事件的心理层面。
按照这个意思,“报复性暴力”这一行为的发生,受到了个体心理结构的驱动,而个体的心理结构,又受到社会刺激的影响。于是,选择暴力发泄,或者压抑到让自己得神经症,就是个体性格和社会刺激的一种综合效应。它的逻辑顺序是社会→心理→行为。
“社会”是由所有人组成的。如果有的人觉得在社会的刺激、歧视、欺压下,在心理上活不下去,愿意大家一起玩完,我们就必须回到这个严峻的问题:如何说服穷人陪富人一起玩?什么样的社会结构成了暴力的土壤?
前一个问题构成了政治哲学的逻辑基点。大家组成社会,好像有一个约定。罗尔斯认为,这个约定就是正义。为了避免正义被某些人的意志和利益劫持,最终导致很多人不服气,大家最好在“无知之幕”后面选择出来。一选出来,那就是公共选择,大家就不要悔棋。
戴维.米勒则进一步搞了一个思想实验。他假定,在一个班级之中,一个男孩实在太牛了,在对班级具有重要意义的所有活动中都优于别人,比如学业最好,还是最好的足球运动员。于是,所有的奖学金和奖品都是他一个人的。班级里并不是故意安排让他比别人处于更有利的地位,所有的这些奖赏都是他应得的。
这里当然没有什么不正义可言。但在我们的直觉中,还是对事情竟然是这个样子感到有些遗憾。
我们为什么遗憾,米勒没有说。但显而易见,我们潜意识地认为,大家组成社会,并不只是让少数人来玩的。
“社会”这东西很奇怪,由于像自由、尊严、金钱、权力这些“有价值”的东西,在心理上和配置上都很稀缺,所以一个人玩这些东西,就是玩给别人看的,而且往往是在玩别人。这个时候,如果大多数人感觉到不是自己没本事,而是根本就没机会玩,那涌起的就不只是遗憾,而是愤怒了。它显然无法通过人的心理合理性的检验:玩我,凭什么呀?
一个社会里,一部分人利用其有利地位玩大多数人,虽然前者不是直接舞出老拳揍扁后者,也是一种暴力。在社会学上,这种暴力就叫做“社会结构性暴力”,是比如你是打工仔我是老板这样排好一个人的身份、地位的“结构”里内含的,是制度、政策等有意设计的。
我把“社会结构性暴力”的界定抄袭并篡改、补充如下:
1、无论统治(政府对公民)还是管理(主要是公司对员工),相关的制度规定了哪些人有权管人,哪些人只能被人管。这就是根据身份,整个社会编织了一个单向支配的权力网络。可以管人的人,不仅可以拿到比较高的报酬,而且还可以合法地对被他管的人施虐。比如一个城管砸小贩的摊子、一个公司管理人员给下面的职员小鞋穿,后者是没辙的。
2、在社会结构上,不同的阶层获取资源的机会是不平等的。“公共的”制度安排、政策制订只是有利于一部分人,而掠夺大多数人。甚至有时候,一些好的东西还或明或暗地排斥很多人,比如有些地方就出现了公务员职位上的“权力世袭”,官员的儿子还是官员,老板的儿子还是老板,民工的儿子还是民工。
3、正如商品有低档高档之分一样,人类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给人分档分级,占有权力、金钱,以及可以和它们进行交换的高文凭、美貌的人,就被视为高档,而民工之类,当然就是低档货了。这就是给一个社会里的人们,根据身份地位的不同进行有无价值(及价值多大)的排序。这种价值排序得到了有利于贵人、富人的各种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的支持。比如,现在中国最流行这样的价值观念:“无钱就很失败”,甚至,“穷人不配讨老婆”。
在现代社会,好像没有一个社会不内含着结构性暴力。但是,假如问题不仅仅是无论怎么给人们平等的机会,一个社会都肯定会有富人、穷人,而是穷人根本没有机会改变命运,那就是制度刻意把“社会基本结构”安排成这样的问题了。这种让人无法忍受(因为看不到希望)的社会结构性暴力,成了“报复性暴力”泛滥的祸根。
中国现在的社会结构性暴力,就是这种性质。
暴力机制
精神分析的鼻祖弗洛伊德发现,一个神经症患者在心理治疗室里,经过一番努力,已经治好了,但他一回到“社会’”,神经症又发作了。弗洛伊德确认,社会就是一个病源。
弗洛伊德的学生弗洛姆接着说,人有病是因为社会有病,所以,不治好社会的病,期待人们心理健康,那简直就是做梦。
还是中国人聪明。佛家、道家的修行,都往往选择在远离“社会”而且风景不错的地方(现在这些地方几乎已经成为风景区了),面对自然而不是社会。如果每天都要受社会的刺激,不要说修炼,就是心都无法静下来。
社会结构性暴力,会扭曲穷人的心理结构,破坏他们的人性,把他们变成暴徒,这不言而喻。
这什么这样呢?弗洛姆看到了这种暴力机制:人活着就是为了实现其生命潜能,而生命潜能的实现必须使人实现自由自发的生长;如果人的生命潜能的生长遭到阻遏,受到破坏,那么,它就启动了人的心理防御机制,生命力生长的能量就会转化为破坏性的能量。也就是说,一个社会如果让大多数人在心理上活不下去,它就打开了暴力的闸门。
这种暴力不一定是杀人,而可能是自杀。据相关资料,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自杀率最高的国家,每年有至少28.7万人自杀,而“自杀未遂”的,每年在200万人以上。不奇怪,自杀的,大多数是穷人,比如农妇、下岗工人。
但很多人不会选择自杀,而是选择杀人。这么死很窝囊,他要报复。
其实社会结构性暴力不光破坏穷人的人性,贵人、富人们的人性同样也被破坏。大家都会变态和疯狂。
想想,一个人欺负另一个人,必然有道德焦虑(人渣歹徒恶棍之类都有道德焦虑),内心里一定有康德所说的那种“道德律”告诉他这是不对的。如果一直被道德焦虑折磨,他在心理上也活不下。那么,为了消除这种道德焦虑,他就必须认为他压榨穷人是合理的,穷人被压榨是因为他没本事。而且,他还必须蔑视、仇视穷人,因为你欺负一个人,总担心他哪一天会报复你,总存在恐惧,但是,只要蔑视他,只要仇视他,恐惧就被压抑下去了。
结果是一种恶性循环。富人越压榨穷人,因担心穷人报复,越要仇视穷人;而越仇视穷人,越要压榨穷人。在心理上,也就无法停下。
有人一直在提醒中国的既得利益群体,要对被损害和被侮辱的人们“让步”。其实这简直是开玩笑。前段时间比尔.盖茨和巴菲特要在中国摆慈善“鸿门宴”,就吓破了很多富人的胆。
问题根本不是你叫一个手上有一百块钱的人,拿出几块来有多难,再是守财奴恐怕也不在乎这几块钱。问题是,因为他都知道这一百块钱来路不正,是抢来的,你叫他拿出几块钱来给穷人,他就会担心:今天拿出几块,明天会不会被强迫拿出二三十块,后天会不会把我清算了?“花钱消灾”的主意当然不错,但是,它的结果是不是不仅没有消到灾,反而充满了风险?在心理上,富人根本没有预期。
所以,继续疯狂地抢,在心理上是最安全的。
埋单者还有谁
古人说,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报复性暴力不仅无法打破社会结构性暴力,甚至都不一定能够报复到该报复的人,而恰恰是很多无辜的穷人来为社会结构性暴力埋单。这真是一件悲哀的事情。
杨佳只是特例。刘汉黄也不常出现。经常出现的人,倒是郑民生辈。
一艘船快沉没之前。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赶快捞起船上的最后一根金条,然后跳船。
有这样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很多明星在《建国大业》这样的“主旋律”大片里表演得不错,但他们中很多人早已加了了外国籍,成为欧美发达国家的公民了。这是非常聪明的做法,平时可以在中国捞钱,一有风吹草运,一抬脚就可以跳船。
贪官们更焦虑。还在使劲捞钱时,他们早早就把家人送到了国外,把资产转移到了国外,“裸身”在中国做官了。然后,一不留神,找了个借口就去国外享福,一去不回。影响太坏,以致中央不得不出台文件,严防“裸体做官”。据统计,外逃贪官的人数至今仍是个谜,但至少卷走了4000亿人民币。
不仅明星可以跳船,贪官可以跳船、富人可以跳船,就是一般的富人,以及稍有点钱的人,也可以跳船。近来,中国就掀起了海外移民潮,大批所谓的“精英”移居海外。
但身处底层的穷人,想跳船就不可能了(除非偷渡),他们没有这个能力,只能继续呆在这艘船上。
由于引发报复性暴力的社会结构性暴力具有抽象性,它对于一些人来说并不直接,导致报复性暴力的针对性并不那么明显。而且,由于暴力的发生要经过心理结构的中介,而在心理上,人们倾向于把抽象的侵害体系对他的侵害,看成是整个外部世界对他的侵害,因此“报复”时往往会杀乱一气。
有两个特点,让另外的穷人,替社会结构性暴力埋单。
1、穷人遭受富人社会的侵害,但是,这是抽象的、间接的侵害,穷人是和穷人生活在一起的,他与之打交道的,也更多是穷人。所以,尽管有被富人社会侵害这样的心理背景,但触发他的暴力的,却可能是另外的穷人。他的屠刀所向,更多的也可能是无辜的穷人。只是针对富人,除非他经过了精心的谋划。
2、穷人对于暴力风险没有任何防御能力,但富人就有。富人可以住在有保安、狼狗、铁栅栏把守的豪宅里,出门有车,不需要在菜场买菜,也不需要在大马路上闲逛,甚至还有保镖保驾。来自穷人社会不具组织性的暴力风险,他们有足够的能力规避。
这就使这一点不可避免:富人获得了社会结构性暴力的所有收益,但首先恰恰是穷人在替他们支付成本。要让他们埋单,除非到了社会这个游戏再也玩不下去,必须重新洗牌的那一天。
(原载《社会学家茶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