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众孚,男,汉族,湖南省安化县人,1941年10月生,196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8月参加工作,长沙铁道学院桥隧系桥隧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王众孚_王众孚 -个人履历
王众孚1959.09――1964.08,在长沙铁道学院(现中南大学铁道校区)桥隧系桥隧专业学习。
1964.08――1972.11,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任解放军工程兵某部技术员。
1972.11――1979.11,湖南省机械化施工公司干部、副科长。
1979.11――1980.06,湖南省长沙市南区检察院检察员。
1980.06――1983.05,湖南省长沙市建工局副科长、工程师。
1983.05――1984.07,湖南省长沙市城建局局长,市建委员会主任。
1984.07――1985.06,中共长沙市委副书记。
1985.06――1990.12,中共长沙市委书记。
1990.12――1992.12,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1992.12――1994.10,中共深圳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1994.10――1996.0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1996.04――2001.0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1.03――2006.1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8年3月当选为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2008年6月27日当选新一届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
中共十五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
王众孚_王众孚 -主要事迹
在王众孚同志的领导下,总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坚持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国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针对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狠抓法制建设,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工作。先后组织起草和修订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直销管理条例》、《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发布了多项行政规章,初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点,组织力量,对于重点地区、重点商品、重点市场进行打假、打私、打非。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虚假广告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等违法活动;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建立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健全消费维权体系,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主持制定和组织实施了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的改革方案,积极深化基层工商所体制改革。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高服务意识和执法水平,在全系统先后组织开展了工商形象建设年活动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实施了“红盾”人才培训计划,对干部普遍进行了知识更新培训,初步实现了工商系统干部队伍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法纪观念,改善执法形象的目标,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肯定。王众孚_王众孚 -政治思想
王众孚同志政治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三讲”、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学习《江泽民文选》等历次中央部署的大型活动中,都能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身体力行,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王众孚同志大局观念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强,善于从宏观上考虑问题,工作思路清晰,勇于开拓创新,注意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思考和实践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他组织领导能力强,工作魄力大,善于处理复杂问题,能从大局出发,以事业为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民主集中制,注意听取不同意见,发挥大家的作用。性格直爽,为人坦诚,原则性强,要求自己严格,在干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