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房婚,又称收继婚、“旧婚”、“续婚”、“晚亲”等。多指哥哥死的早,由弟弟娶嫂子,或者是弟弟死的早,由哥哥娶弟妹的婚姻形式。
妾婚_转房婚 -简介
转房婚
转房婚,是指兄妻弟婚、弟妻兄婚或父妾子婚的婚姻习俗。在古代,这种婚姻受家族传宗接代的封建迷信影响,认为这样所下来的后代是“正根”,孩子不会受制,而今则主建立在由结合的基础上。女子出嫁后,便为男家的财产,寡妇必须留在男家转婚。广义的转房婚也包括改嫁给夫家其他男性,例如亡夫的叔、伯、儿子(女方的亲生子除外)、侄、甥等的情况。
妾婚_转房婚 -历史
中国
古代婚俗
转房婚是原始社会族外群婚制的一种遗俗。包括汉族在内的中国很多民族,长期以来一直存在“转房婚”现象。除了西汉细君公主、解忧公主和昭君出塞的故事,类似故事如晚唐的咸安公主,在回纥生活了21年,她先后按回纥的收继婚制嫁给长寿天亲、忠贞、奉诚及怀信可汗,创造了历嫁祖孙三代、两姓、四位可汗的和亲记录。
转房婚早在先秦时期便遭到人们指责,以后各朝均有法律规定废止。此俗终因统治者贪图私利和美色屡禁不止,这一现象到宋朝在统治阶级内部就大量减少了。这种寡妇嫁给小叔子,违背儒家的三纲五常原则。汉族的上层知识分子认为这是一种陋习。长兄如父,长嫂如母。比较典型的如包公,把自己的侄儿铡了以后,管自己的嫂子叫“嫂娘”,在中下层人中,这种现象依然故我,嫂子就得嫁给小叔子,弟妹就得嫁给大伯子,宗族观念认为这是很正常的。
满洲人入关前,也流行这种“转房婚”。入关以后的满洲人,也学四书五经,逐渐也觉得这个事是丢人的。入关几十年之后,《大清律》作了修改,加了两条:一、收父祖妾及叔伯母者,斩;二、收兄嫂与弟媳者,绞。
一直到1949年以前,这种事在汉民族的社会底层当中非常普遍。只是各地叫法不同。寡妇嫁给小叔子,在陕西、湖北、湖南、四川的交界处叫“转房”,在湖北东南部地区叫“旧婚”、“续婚”、“晚亲”。
国外
转房婚这种现象不只是在中国才有的一种特殊婚俗现象,在全世界各地区都有。如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哈姆雷特》的股市背景就是转房婚这种现象长期存在于丹麦的反映。
在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以及美洲、非洲一些国家的历史上,都曾长期流行过转房婚。
妾婚_转房婚 -形式
在北方的汉族地区,这种婚姻往往是哥哥死的早,由弟弟娶嫂子,或者是弟弟死的早,由哥哥娶弟妹。
在蒙古族中有兄亡嫂转嫁其弟,弟亡弟媳转嫁其兄,父亡妄(继母)转嫁其子的转婚形式。转房婚与族外婚有密切关系。在古代,蒙古氏族或部落内部彼此不能通婚,一般男子只能娶其他氏族或部落中的女子为妻;女子嫁到某一氏族或部落后,若文夫死去,该女子只能嫁给其丈夫的近亲为妻。
在潮汕地区,转房婚则指姐姐死后由妹妹续弦“接枝”的婚姻形式。
妾婚_转房婚 -典故
转房婚
《孟子?卷九?万章章句上?二嫂使治朕栖章》记载:舜没有发达时,在家帮老爹鼓叟干活,老爹不喜欢他,只喜欢小儿子象。老爹与象合谋害舜,再三下手。一次,老爹与象骗舜下井,老爹与象两人遂在上面落井下石,用土填满,以为舜必死无疑。象公开说:这下可好了,两个嫂嫂就归我所有了。
历史上隋炀帝在其父隋文帝病死当天其庶母――姿貌无双的宣华夫人便被“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