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护其短是指做事不注重实际,不懂装懂,出自江盈科的文言文《雪涛小说・知无涯》。北人生而不识菱者,仕于南方。”其人自护其短,曰:“我非不知。夫菱生于水而曰土产,此坐强不知以为知也。
自护其短_自护其短 -原文
北人生而不识菱者,仕于南方。席上啖菱,并壳入口。或曰:“啖菱须去壳。”其人自护其短,曰:“我非不知。并壳者,欲以去热也。”问者曰:“北土亦有此物否?”答曰:“前山后山,何地不有!”
夫菱生于水而曰土产,此坐强不知以为知也。
注:“者”在文言文中常用用法有两种:(1)特殊指代词,用在动词、形容词后,助成“者”字词组(短语),可以译成“......的”“......的人”“......的事”“......的东西”“......的原因”等。(2)作语气助词,放在句中,表示提顿语气,不翻译;用在句尾,与“若”“似”相应,表情貌,译成“似的”“的样子”。
自护其短_自护其短 -作者简介
江盈科(1553―1605),字进之,号渌萝。桃源人。其祖父伯玉、父亲风翎均“课于农”。江盈科从小聪慧,明万历五年(1577)入县学为生员。十三年(1585)乡试中举,“自为诸生,名已隆隆起”。但是,此后于万历十四年、十七年两次赴京参加进士考试,皆不第而归。万历二十年(1592)三月,与公安袁宏道同榜进士及第。八月,授长洲(今江苏吴县)县令。长洲属三吴,“赋税之重,甲于天下”。江盈科同情百姓,常因催科不力而遭“长官詈骂”。为缓解人民“京解诸役”之苦,置役田二千余亩以资役费。任职六载,贤令名声远播。万历二十六年(1598),先报吏部主事,旋因李应策劾奏江盈科“以征赋不及格”而改官大理寺正。是年冬离京,奉命恤刑滇黔。两年后升户部员外郎并主试四川。三十二年七月,擢四川提学副使。次年八月,病逝于四川。后归葬桃源苏溪。江盈科为政体察下情,兴利除弊,是一位难得的贤吏。他所着《王者所天在民论》,认为“民为王者之天,王者之心”。王权表露形迹,天下民众总是设法逃避;而民权表现的是心,却无迹可寻,民心向背,关系社稷的存亡,力量无比。因此,为官者必然“不敢忽民,不忍残民,不能一瞬息忘民”。他批评当时的朝政腐败:“宫中黄金高如斗,道旁死人不如狗。民苦君乐不忍闻,分明借资与敌手”。袁宏道赞叹江盈科“痛民心似病,感事泪成诗”。在文学上,江盈科参与创立公安派,贡献巨大。他为文主张“元神活泼”,写真性、真情、真我,被袁氏兄弟称为诗文“大家”。传世着作有今人黄仁生博士辑校、由岳麓书社出版的《江盈科集》。其事迹留存史册,除桃源县志有记载外,其它如: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六十二史部十八传记类存目四,钦定大清一统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