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女,1981年5月20日出生,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塘下村人。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5岁便位列2006年胡润百富榜第68位,女富豪榜第6位。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二审维持原判,后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死刑并发回浙江高院重审。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吴英执行死刑图片_吴英[浙江东阳亿万富姐] -早期经历
吴英少年时代
1981年5月20日,吴英出生于浙江东阳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西宅村一农民家庭。
1997年,吴英入东阳技校学习。一年半后,吴英辍学做起了生意。吴英开了一家西街贵族美容院,其中“羊胎素”项目帮她挣到了第一笔钱。紧接着,她又开了东阳第一家足浴店千足堂。之后,她就利用原先积累的资本一口气买下了十多辆车。“韩流”袭来时,她又开了韩品服饰店。此后,她成了喜来登娱乐城的老板娘。吴英在这些涉猎的行业中,挣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此时吴英的资产,已经有上千万元。
吴英执行死刑图片_吴英[浙江东阳亿万富姐] -本色集团
吴英
2006年3月起,吴英在东阳注册成立了12家以本色命名的实业公司,涵盖商贸、地产、酒店、网络、广告等众多领域。其中,浙江本色控股集团公司,注册资金达5000万元,吴英本人出资4500万元,另500万元以吴英妹妹吴玲玲的名义出资。
2006年12月,吴英以本色集团名义,一次性申请注册了“吴英”、“巾帼英雄”、“穆桂英”3个商标。
2006年10月27日,杭州某报的长篇报道,首次将吴英推到聚光灯下。“2亿元现金买下东阳世纪贸易城三层700多间铺面;500万元捐助东阳的光彩事业;一次购入高档汽车20多辆;部门经理年薪50万-100万元、保安月薪2100元”虽然报道所述有不少只是传言,但当时只有25岁的吴英就此以“神秘富姐”的形象,一夜成名。吴英的迅速暴富以及其张扬的个性立刻引来各方的非议。其中对她原始资金来源的质疑尤为强烈,纷纷质疑吴英傍大款或者洗黑钱得来了原始发展资金。而吴英将其神秘发家,归结为做美容、炒房和炒期货3个阶段,并称“资金主要来源于期货”。“这些钱如果有问题,我有勇气承担起这个责任。”
2006年,媒体曝光吴英的总资产达38亿元,吴英当位列2006年胡润百富榜第68位,女富豪榜第6位。同时其极为张扬的个性作风引起了极大争议。
2006年12月,在外界风传吴英和她的本色集团遭遇资金危机的关键时刻,吴英突然神秘失踪了。8天后吴英终于重新现身,她声称自己是被人绑架了。这次绑架最终因缺乏证据未被公安机关证实;她在失踪8天后的重新现身也未能化解本色集团的这次资金危机。
吴英执行死刑图片_吴英[浙江东阳亿万富姐] -涉嫌集资诈骗刑事案件
一审
吴英登上杂志封面
2007年2月7日,吴英在北京首都机场被东阳警方抓获,并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
2007年2月11日,东阳市政府发出通告,表示吴英及其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大犯罪嫌疑,并已由东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短短数月“吴英神话”从辉煌走向破灭。根据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用个人或企业名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注册公司、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人处非法集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集资诈骗人民币达38985.5万元。这些借款大部分来自义乌,仅义乌人林卫平的借款就有4.7亿多元。
2008年9月18日,东阳市检察院将吴英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存款案报送金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9年4月16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吴英案。
吴英的刑事案件于2009年12月18日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吴英非法集资7.73395亿元,实际集资诈骗3.84265亿元,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判决后不久,吴英提出上诉。
举报官员
2010年6月29日,吴英因担心检举官员信息外泄,一度在看守所喝下胶水自杀,所幸抢救及时,没有发生生命危险。
2010年7月19日,吴英通过其代理律师,将20多页、数万字内容的《上诉材料》、《控告材料》、《检举材料》带出看守所,提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自吴英被判死刑以来,第三次向省高院提交上诉材料。一审宣判死刑后,吴英已经在金华市看守所,检举了当地十几名官员和银行负责人的受贿行为,其中以本色集团所在地东阳市的官员为主,其中至少涉及副市长级别的官员。自2007年2月吴英被刑拘后,就曾检举其所行贿的多名官员。2009年12月一审被判死刑后,吴写出其行贿的多名官员检举材料,以求立功免死。吴英的代理人、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雁峰指出,依据我国刑法,吴英成功检举贪官属立功表现,二审量刑时应予考虑,吴英或可免于一死。
2010年8月24日,知情人士透露,至少有3名官员参与写联名信,要求一审法院判处吴英死刑。
2010年10月15日,中国农业银行丽水市灯塔支行原行长梁骅获刑10年6个月。梁是吴英狱中检举出的官员之一。一年前,吴英在狱中检举的另两名官员――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天贵和荆门市农业银行原副行长周亮均已获刑。
二审
吴英
2011年4月7日,吴英案二审开庭开庭时,吴英主动承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继续否认集资诈骗罪。吴英“是否符合集资诈骗罪”、“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检辩双方都在寻找证据。
2011年8月31日,吴英代理律师张雁峰称,吴英另检举了7人左右,二审时时机还不成熟,作为线索保存。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吴英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案发时尚有3.8亿元无法归还,还有大量的欠债。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吴英犯集资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二审裁定。
死刑复核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死刑复核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了全部卷宗材料,提讯被告人。2012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核准吴英死刑,将案件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吴英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受害人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吴英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供述了其贿赂多名公务人员的事实,综合全案考虑,对吴英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裁定不核准被告人吴英死刑,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重审
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受害人造成重大损失,且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鉴于吴英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主动供述了其贿赂多名公务人员的事实,其中已查证属实并追究刑事责任的3人,综合考虑,对吴英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案中案
2012年11月27日,两起吴英“案中案”将由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吴英目前被看押在位于杭州的浙江省女子监狱,庭审将在监狱进行,吴英将作为原告出庭。吴英的代理律师、云南里程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建伟说,27日上午将开庭审理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胡滋仁房屋买卖纠纷,下午审理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刘贤富房屋买卖纠纷。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27日的庭审不接受媒体旁听,案件及庭审情况可能在庭审结束后公布。吴英执行死刑图片_吴英[浙江东阳亿万富姐] -房屋产权纠纷民事案件
2004年至2006年期间,吴英购置了大量房产,在其集资诈骗案发后,法院冻结了本色集团的部分资产。东阳市公安局的一份十几页的材料列明了本色的房产情况:103处房产,还有购入的房地产项目股权。
2006年12月20日,吴英被杨志昂(吴英债权人之一)等人非法拘禁,其随身带的现金支票330万元、银行卡数张,价值几十万的手表、首饰都被掳走,并被逼迫在30多份空白纸上签字。(据吴英自述)这些拥有吴英亲笔签名的空白纸,后来变为三份房屋产权转让协议、收条、吴英委托代理人证明等材料。三份转让协议的标的是本色集团名下的多处房产,分别是位于东阳市白云街道两处房产、同一区域的12处房产(下统称东阳房产),以及荆门市白云大道豪景花园的13套商品房和两层商业用房(下称荆门房产),转让协议上约定的价格分别是1680万元、1380万元、1380万元。
2006年12月,以吴英为原告的一场“要求购房者付清余款”的诉讼在金华市中院进行民事调解,调解结果是购房者付清上述东阳房产转让协议中的210万元、280万元余款,即可执行房产的过户手续。而诉讼、调解的过程,吴英及其家人并不知情。代表吴英出面的是一位名为毕健的安徽当涂籍男子,其持有的《授权委托书》中列明毕健可以“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收执行款,代签法律文书等。”这起诉讼的起诉日期是2006年12月27日,而毕健的《授权委托书》和金华中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都是2006年12月28日,而这一天,吴英才正式被“绑架释放”。
2007年1月5日,杨志昂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荆门房产过户。同年3月16日,杨志昂被依法逮捕。三个月后,杨志昂委托律师,将申请强制执行的转让纠纷案予以撤诉。杨志昂最终承认荆门房产买卖协议是其伪造。
2007年,吴英正式委托其父吴永正,对“假诉讼”进行真上诉。吴永正认为:“假合同跟着假诉讼,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假案。他们串通一气,想通过法院认定,形成既定事实,霸占本色集团的资产”。
2008年5月20日,金华市中院裁定,撤销《民事调解书》,并驳回本色集团的起诉。吴英随后继续进行申诉,要求辨明合同真假,并理清房屋产权归属。该民事案件中涉及的房产,是本色集团名下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吴永正坚持认为本色的资产可以覆盖债务,但东阳市公安局在刑事案件庭审前就低价拍卖本色概念酒店经营权和30余辆轿车。
2011年11月4日,浙江省高院法官王军证实:本色集团部分房屋产权纠纷的民事案件,将由浙江省高院发回重审。
2013年7月,吴英向金华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控告东阳市政府此前公告查封其财产的行为违法。吴英个人和本色集团财产在2007年被政府查扣,迄今(2013)尚未拍卖。
吴英执行死刑图片_吴英[浙江东阳亿万富姐] -父亲及代理人涉嫌诬陷被捕
吴永正
蔺文财在媒体上公开说,吴英曾向上级纪检部门举报东阳市副市长陈军涉嫌受贿,东阳市针对此事立即展开调查,并确定陈军在吴英案中,未涉及受贿问题。对此,陈军就吴英、蔺文财诬告一事向公安部门报案,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东阳官方称:经东阳市公安局调查,吴英的代理人蔺文财涉嫌诬告陷害罪,于2014年7月29日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吴英父亲吴永正涉嫌诬告陷害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于7月30日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相关案情仍在调查中。
吴英执行死刑图片_吴英[浙江东阳亿万富姐] -媒体称其父亲因嫖娼被行政拘留
9月3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接到消息称,吴英父亲吴永正因嫖娼被行政拘留。对此,吴英妹妹吴玲玲对21世纪经济报道称,她接到一个来自东阳公安局与她有接触的办案人员电话称,她的父亲吴永正因为嫖娼被行政拘留。但她至今不敢相信这一消息是真的。
吴永正在今年7月29日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已过去36天,距离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37天只有1天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期满后,如未被批准逮捕,应当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