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都是经教育部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都有合法办学资格,都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他们之间唯一的区别就是资金来源不同,公办院校有一部分办学经费来源政府,而民办院校完全靠自筹,其资金渠道足以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民办院校是由非官方自发创办的大学,其规范名称应该是“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机构”。公办院校是由国家政府出资兴办的院校,完全属于政府行为。民办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中国高校
民办和公办的区别_民办学校与公办院校的区别 -民办招生与公办招生的的区别
公办院校是国家统一按计划招生,有固定的统一录取分数线,招生工作由各级招办统一组织。目前,绝大多数的民办院校是学校自己组织招生,分数线一般掌握在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录取线以内。招生体检标准与普通高校相同,学生不转户口,毕业生由学校推荐和自谋职业相结合。
民办和公办的区别_民办学校与公办院校的区别 -民办院校的的特点
1 教师队伍
民办院校自己吸纳一批稳定的教师队伍,同时又高薪聘用一些名校的专家,教授,优中选优,以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知名度。
2 民办院校经费解决方法
主要以社会融资,个人集资,学生学费相结合。
民办和公办的区别_民办学校与公办院校的区别 -民办院校的优势
1) 招生对象的社会性
2) 教育质量的保障性
3) 毕业文凭的权威性
4) 毕业文凭的公正性
5) 承办学校的动态性
6) 自主办学的特色性
民办和公办的区别_民办学校与公办院校的区别 -民办院校具备什么条件能纳入国家计划内招生?
学校必须有独立的的教学用地和校舍,校园面积应有150亩,教学,实验,行政用房不低于2万平方米;建校初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教师不少于70人,适用的教学仪器总值不少于600万,适用图书不少于8文册,必须配备与专业相适应的实习实训场所。
民办和公办的区别_民办学校与公办院校的区别 -民办高校所招生学校的优势
1)国际化专业设置本土化实践教程
2) 绿色教育基地,人文校园环境
3) 雄厚师资力量,锻造“多证”人才
4) 深厚教育文化,积淀人生底蕴
5) 专,本,研阶梯式教育,直通世界的成才之路
6) 正规化生活管理,家长般贴心关怀
7) 回报社会,奖学金有教无类
8) 多元化就业渠道,在首都机会无限
学校是培养人才,传授知识的地方。从培养人才的层次上,可分为小学、中学、高等学校;从是否直接培养职业技能来看,可分为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从组织形式来看,可以分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如培训中心、培训部等。民办学校和非民办学校则是从办学主体上来区分的。民办学校有三个明显特征:
1.举办人不是国家机构;
2.资金来源于非国家财政性经费;
3.面向社会举办学校,也就是面向社会招收学生和学员,服务于不特定的群体和公民个人,而不是只招收某个团体、企业、行业、系统和特定群体的人为学生或学员。
凡是符合上述三个标准的,属于民办学校。
从现实情况来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主要有:公民个人、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从资金来源渠道来看,有个人自筹资金、个人智力投入(无资金投入)、个人和企业的投资、集资或入股以及捐资等。对于一个特定的民办学校来说,资金来源并不完全是单一的,可以是个人、集体、企业资金的混合。同时,非财政性经费并不排除国有资产的注入。
所谓民办大学,也就是划为三本的独立学院
独立学院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八号文件精神,近年来在我国高校领域诞生的新事物。独立学院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国办院校结合企业资本联合举办、民办大学挂靠改制和国办大学独立兴建这三种方式。
独立学院的招生是通过学院办学所在的省市,根据参加全国高考统一招生的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实施降低分数的方式进行的。独立学院的毕业生将获得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与学校本部毕业证书不同的是,其毕业证书上加盖的是某某大学某某学院印章,而学校本部学生的毕业证书只盖有学校校名印章。
独立学院与大学内部学院的重要区别还在于其独立性。独立学院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学院还按国家有关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规定,独立填报《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在性质上是一所完全独立的院校,与所属的大学关系并不大。
独立学院与大学内部学院的重要区别还在于其完全的民办性,独立学院由于其独立性,其经费来源不是来自国家拨款而是由学院的举办方通过各种方式筹集得到,在经费、学费和其他一些相关的管理上也都是按照民办大学的方式进行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快速增长,由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新的机制和新模式创办了一种新型的二级学院。 2003 年,教育部下发 8 号文件对独立二级学院的性质和办学定位、办学模式及相关政策做出了明确规定。 独立学院,是专指由普通本科高校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独立学院的创办和发展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教育部对独立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原则是“积极支持、规范管理”。 独立学院的设立由国家教育部审批,招生计划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安排,按国家普通高校三类本科招生。独立学院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办学行为要按照《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教育部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组织的评估
民办学校是民办事业单位
针对民办教育的性质问题,《决定》指出,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事业,并首次明确民办学校是民办事业单位,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非义务教育为发展重点
《决定》鼓励多种形式发展民办教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民办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它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利用非财政性资金依法独资、合资、合作办学,鼓励境外教育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与民办教育活动或开展合作办学。引导民办教育以发展非义务教育为重点,在全省示范性幼儿园、示范性高中和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中,重点扶持发展一批民办学校成为全省示范性学校。
每年安排500万专项资金
各级政府要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从2008年起,省财政在教育事业经费之外,每年安排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应随同级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教育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使用。
民办和公办的区别_民办学校与公办院校的区别 -民办公办享同等待遇
对于民办学校的教师、学生待遇,《决定》作出了明确规定。《决定》指出,要切实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允许教师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合理流动,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工作的,工龄连续计算;民办学校教师如果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录(聘)用,在民办学校从业的年限计算为连续工龄。
民办学校学生在学籍管理、表彰奖励、升学、毕业生就业与户口办理、乘车(船)票价优惠等方面享有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的同等权利。民办学校学生在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方面与同类公办学校学生同等享受。
政府部门要统筹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招生管理,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纳入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高中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招生列入当地招生计划,并与同类型、同层次公办学校安排在同一批次招生。
法人财产权不容侵占
民办学校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学校存续期间,对学校所有资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和非法干涉。
民办和公办的区别_民办学校与公办院校的区别 -民办教育纳入教育督导
将民办教育发展情况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对县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的评估考核,将民办教育单列项目指标;在教育强市州、强县市区的督导评估中,把民办教育发展作为重要内容。
民办大学作为高等教育机构,其文化和人文底蕴是不可或缺的。“大学是人文精神最合适的去处”,面对以职业教育为主要取向的民办高校,营造符合现代大学精神的校园文化,并形成独具特色的校风学风,同样具有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目前,一些有条件的民办高校,在硬件建设上,尤其是在校园建筑方面,已经可以和公立大学相媲美。但是在“软件”建设方面,却不尽如人意。据普查结果显示,有51.9%的受访者认为,民办大学缺少浓厚的学习氛围。校园文化氛围寓意着丰富的内容,不仅是一种带着浓郁现代化文化气息的校园环境,也是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包括思想面貌、政治素质、理想情操等。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对学生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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