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工资帽分软性和硬性之分。
工资帽就是球队能够用于球员工资开销的最大规定限额,它能够帮助保持联盟的平衡与竞争性。工资帽的基本定义是:一个队只能在它的薪金总额不超过工资帽的情况下签约自由球员,这样所有的球队才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1999-2005的劳资协议中,工资帽数额被确定为BRI(篮球相关收入)的48%,从2005年开始至今,这个数字被提升到51%,但与此同时,联盟方面也出台了一个软性的工资帽以增加球队操作的弹性,确保一支球队能够留下队内出色的球员,
软性工资帽是NBA的特色,在超出硬工资帽的情况下球队不允许签约自由球员,但他们仍可以和现有球员续约,以及使用一些特殊条款补强阵容。不过这样的补强也是有一定限度的,如果一支球队在球员工资上的投入超过了BRI(篮球相关收入)的61%(1999-2005劳资协议中是55%),那么每超过1美元,这支球队就得向联盟缴纳1美元的“奢侈税”。这部分钱会在赛季结束之后,均分给那些没有超过奢侈税的球队,以维持整个联盟的平衡发展。
谓的特殊条款,就是在NBA多年发展中不断完善的维护球员利益的办法。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伯德条款”,如果一名球员在一支球队打满三个赛季,其中没有被解雇过,那么球队就可以超出工资帽和他达成续约,利用伯德条款签下的合约最长可达七年,年薪涨幅可达12.5%。而这个条款还有一个削弱版,一个球员如果两年之内没有被解雇或者作为自由球员被转会,那么他就具有一个叫做“早伯德条款”的资格。使用这个条款,球队可以同他们自己的自由球员以前一个赛季的工资的175%,或者平均球员工资(两者取大)签约,这份合约必须至少达到两年而且不能高于六年。使用这个特例,球员可以获得12.5%的工资涨幅。
在引援方面,则有更多的特殊条款可用,其中最著名的是中产条款,这一条款从1998年开始实行,它允许球队给任何一个球员一份等同于每年的NBA平均工资的合约,只能在球队工资总额已经超过了工资帽的情况下使用。中产条款的金额是前四年联盟球员的平均工资,2010-2011赛季的中产条款为576万美元。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条款可以分拆开来签约多名球员。
此外还有底薪条款:即使超过了工资帽,球队仍然可以给球员提供底薪合约。这种合约最长可以是两年。对于两年的合约,第二年的工资将是当年的底薪。以及新秀条款:球队可以按照新秀既定工资和第一轮新秀签约,即使最后签约的结果使球队工资超过了工资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