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最终达到丰衣足食的生活水平。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人多地广,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而是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的帮助后富的,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实现前提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坚持社会主义,防止两极分化,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牢固的政治保障。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和奋斗目标。本文以毛泽东首倡“共同富裕”,凝聚全国人民走上社会主义的大同之路;邓小平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帮助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江泽民强调兼顾效率与公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每一个阶段都必须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胡锦涛突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等重要论述为主要线索,系统地梳理和充分地展现六十年来几代领导人对共同富裕的不懈探索和追求。
富裕_共同富裕 -实践探索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如一的根本价值取向。本文以毛泽东首倡“共同富裕”,凝聚全国人民走上社会主义的大同之路;邓小平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帮助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江泽民强调兼顾效率与公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每一个阶段都必须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胡锦涛突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等重要论述为主要线索,系统地梳理和充分地展现六十年来几代领导人对共同富裕的不懈探索和追求。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如一的根本价值取向。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我们党对共同富裕目标的认识越来越深化,共同富裕的实践经验越来越丰富,道路也越走越宽广。本文将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领导人的论述为线索,系统地梳理和充分地展现六十年来几代领导人对共同富裕的不懈探索和追求。
毛泽东时期
毛泽东
“共同富裕”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党的正规文献中是一九五三年。这年十二月十六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决议指出:“为着进一步地提高农业生产力,党在农村中工作的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要善于用明白易懂而为农民所能够接受的道理和办法去教育和促进农民群众逐步联合组织起来,逐步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农业能够由落后的小规模生产的个体经济变为先进的大规模生产的合作经济,以便逐步克服工业和农业这两个经济部门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并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
这一《决议》是按照毛泽东的要求起草的,毛泽东直接主持、参与了起草,并对决议草案进行了重要的修改。在此前后,在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中,毛泽东是第一个也是使用这一概念最多的一位。虽然我们现在还无法确认“共同富裕”一词最早出自毛泽东之口或毛泽东之手,但从上述意义上也可以说,“共同富裕”概念为毛泽东首倡。
《决议》要求用明白易懂而为农民所能够接受的道理和办法去教育和促进农民群众逐步联合组织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而“共同富裕”无疑是最明白易懂和最能为广大农民所接受的道理。《决议》通过前曾在党内外广泛征求意见,“共同富裕”这一朴素而又凝炼的词汇很快就进入了敏锐的理论工作者和文艺工作者的视野。也就是从这时起,“共同富裕”的概念开始广泛传播。查我们党的历史文献和主要报刊、杂志,一九五三年以前,“共同富裕”一词从未出现过,而在一九五三年,这一词汇在《人民日报》连续出现了十二次。在《决议》通过的十二月,这一词汇则连续出现了九次。这一年,《人民日报》开设了“向农民宣传总路线”的专栏,其中诗人郭小川的文章直接把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连在了一起。郭小川的文章标题就是“社会主义的路是农民共同富裕的路”。他在文章中指出:“怎样才能不走资本主义的路呢?唯一的办法就是走社会主义的路。什么是社会主义?在农村,社会主义就是大家联合起来,用大规模生产和新的农具、农业机器和新的农作法来经营农业,使大家能够共同富裕。”
正是“共同富裕”这一明白易懂的语言,让广大农民对社会主义有了朴素的理解并产生了深深的向往,引导他们逐步走上了社会主义的道路。不仅如此,共同富裕的理念,也很快为广大工商界人士和其他社会阶层所接受,鼓舞他们走上了社会主义的道路。
1955年11月22日,全国工商联执委会会议告全国工商界书就这样说道:“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一天一天在蓬勃发展,我们的祖国一天一天在繁荣富强,我们国家的事业是无限宽广的,工作是作不完的。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大家有事做,有饭吃,大家共同富裕。”第二年,全国工商界青年积极分子大会在致毛主席的保证书中更是充满真诚与激情地说:“我们只有在中国共产党和您的教导下,才懂得了资本主义腐朽的本质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选择了使全国人民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康庄大道。”
“共同富裕”也就是让社会全体成员都过上富足、美好的生活。这是人类古老而长久的向往。在中国,儒家经典《礼记?礼运》就有过“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大同”设想。几千年来,它一直是历代哲人与千千万万穷人的追求。
毛泽东
然而,从孔夫子到孙中山,他们描述的“大同”社会,只是一种幻想,他们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实现“大同”的道路。正如毛泽东所说:“康有为写了《大同书》,他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到达大同的路。”我们却“造成了一种可能性:经过人民共和国到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到达阶级的消灭和世界的大同。”
共产主义,就是要消灭阶级,消灭剥削、消灭压迫,实现共同富裕的大同世界。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目标就是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因此,共同富裕的理想虽然不是共产主义者首创,但它却是中国共产党人与生俱来、始终如一的根本奋斗目标。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的三十多年时间里,没有提出“共同富裕”的口号或概念,因为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的主要任务是,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争取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条件。而当我们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时,这一概念的出现也就成了历史的必然。
一九五三年,党内开始酝酿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这年十月,毛泽东首次明确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与此同时,作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第一步,毛泽东两次发表谈话,要求加快农业合作化的进程,并亲自领导主持了《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的起草。“共同富裕”的概念在《决议》中出现,决非偶然,它表明,在中国,社会主义的进程一开始就与“共同富裕”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毛泽东出身中国农村,对于旧社会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现象深恶痛绝。挥之不去的“大同”情绪和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使他对“两极分化”时刻保持着高度的警惕。“共同富裕”成为了他终生为之奋斗的目标。
早在1953年毛泽东就说过:“走资本主义道路,也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我们不搞资本主义,这是定了的。” 不搞资本主义,就是为了避免“两极分化”的痛苦道路,就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
建国后不久,农村开始出现两极分化的苗头。毛泽东认为:“这个问题,只有在新的基础之上才能获得解决。这就是在逐步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逐步地实现对于手工业、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
毛泽东坚定的认为:“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
毛泽东避免两极分化引导大家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为党内和广大群众普遍接受,从而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进程。也许这一进程有些急,有些快,有些粗,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它却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奠定了坚实的所有制基础。
此后,凡是在他看来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事物,毛泽东都满腔热情地倡导、支持,而凡是在他看来可能有害于共同富裕的措施,毛泽东都坚决反对。对于公平的过分追求,和对于“两极分化”的过分担忧,使毛泽东后来没能在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之后,在怎样实现共同富裕的探索中找到好的途径和办法,甚至于出现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这样的严重错误。
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可能实现的社会公平作了过高的、脱离实际的估计,把同等富裕和同步富裕等同于共同富裕,他试图让农民在过于单一的集体经济形式下摆脱贫穷、实现共同富裕,并确信可以通过不断提高公有化程度,来达到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目的,其结果是“大锅饭”,平均主义,极大地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共同富裕成为空中楼阁。在现实中导致了人们的普遍贫穷。正如邓小平后来在总结历史经验时所说:“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
回望毛泽东的这些论述和实践,他对于“共同富裕”的美好追求,对于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至今令我们感动。他确立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根本的前提,至今令我们受益。而他的失误也同样令人深思。
邓小平时期
邓小平提出共同富裕思想
邓小平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帮助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的概念一开始就与社会主义的进程紧紧联在了一起,而也正是在对社会主义进程的反思中,共同富裕的理论得到了升华,共同富裕的实践开辟了新的途径,新的天地。
“文化大革命”以后,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始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进行反思。邓小平认为:“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七八年这二十年的经验告诉我们: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毛泽东“一个重大的缺点,就是忽视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是说他不想发展生产力,但方法不都是对头的。”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的思路:“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他认为“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
后来,他又多次强调:“我的一贯主张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
邓小平的思路是明确的:没有生产的发展,就没有财富的增加,没有财富的增加就不可能实现富裕,更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加快生产力的发展,就必须把共同富裕与同步富裕、同等富裕区分开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形成竞争,提高效率。正是沿着这样的思路,我们对经济体制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在农村推行了以包产到户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城市开始引进市场经济的做法,发展商品经济。同时,实行对外开放,建立经济特区,鼓励东部沿海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现代化。
这些措施使整个中国充满了活力,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但收入差距也不可避免地大了起来,贫富不均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我们一直担心的两极分化的情况会不会出现,中国会不会因此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在回答这些问题的过程中,邓小平更高地举起了“共同富裕”的旗帜。把“共同富裕”确立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并为缩小贫富差距,避免两极分化进行了新的探索。
1985年,邓小平就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到了晚年,小平同志对共同富裕的问题更加关注。
1990年12月24日,他在同江泽民等同志谈话时说:“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
邓小平
对于如何解决贫富不均和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小平同志也提出了一些很好的设想。1988年他就提出了“两个大局”的思想。他说:“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
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他又谈到:“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当然,太早这样办也不行,现在不能削弱发达地区的活力,也不能鼓励吃‘大锅饭’。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
尽管小平同志对于解决贫富差距和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设想和时间表,但他深知,这个问题的解决并非易事。1989年,他在会见外宾时就说过:要我们所制定的每项政策都能照顾到各个方面,是不可能的。总有一部分人得益多些,另一部分人得益少些。完全照顾到十亿人不容易。
1993年9月16日,他在家里同弟弟邓垦进行的一次长谈中,也表示了同样的感慨:分配的问题大得很。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
小平同志的巨大贡献在于把“共同富裕”上升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才是硬道理,通过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并开辟了通过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途径。但实现共同富裕,最要害的是如何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以及由此带来的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问题。邓小平把对这些问题的进一步探索留给了他的后来者。
江泽民时期
兼顾效率与公平,强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每一个阶段都必须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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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6月,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上,江泽民当选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在此前后,国内外局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陷入空前低潮。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通过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对生产关系的局部调整,缓解了固有的矛盾,呈现出相对稳定和快速发展的势头。这就向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财大才能气粗,落后就要挨打,如果社会主义制度不能在经济发展上表现出较高的效率,不能赢得与资本主义竞争的相对优势,就有可能被颠复。如果社会主义制度不复存在,也就失去了共同富裕的根本前提和基础。
就是在这样的形势下,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根据邓小平同志发展才是硬道理,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的比较优势就必须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思想,大步推进了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在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于如何在提高效率的前提下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也做出了新的规划,提出,“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于效率与公平的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的阐述:“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不管公平与效率的表述如何变化,共同富裕始终是江泽民关注的核心问题。突出强调效率,这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当时的国内外形势紧密相关。但在强调效率的同时,从未忽视公平。而是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共同地推进共同富裕进行了大担的探索和实践。江泽民多次强调“社会主义应当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生产力,也应当实现资本主义难以达到的社会公正。从根本上说,高效率、社会公正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质决定的。”
在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的第二年(1994年),党中央、国务院即召开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通过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国家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逐年加大扶贫投入。经过7年的扶贫攻坚,到世纪末,基本解决了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这无疑是我们在实现共同富裕道路上的一个重大成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有企业的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在减员增效的过程,大批工人下岗。江泽民同志深入国有企业改革一线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一系列重大措施保障下岗工人再就业,并逐步建立起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条保障线”。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举全党全国之力确保,建立“三条保障线”,这些都是新形势下实现共同富裕的新的探索。
江泽民
改革的推进和对外开放的扩大,使沿海有条件的地方快速发展起来。东西部发展的差距逐步拉开,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成为影响共同富裕的主要障碍之一。1999年,根据邓小平同志“两个大局”的思想,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战略,为西部地区的快速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开辟了一条广阔的道路。
上个世纪末,世界上一些长期执政的大党老党纷纷下台,这一现象引起了江泽民同志的高度关注,他强调:“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经验证明,社会成员之间、地区之间贫富差距过大,就会引发民族矛盾、地区矛盾、阶级矛盾,以及中央和地方的矛盾,就会出大乱子。因此,收入分配差距和地区差距扩大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1998年,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之际,江泽民同志总结国内外经验,对于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的问题作出了这样的阐述:“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都要努力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共同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共享成果,实际上是现阶段实现共同富裕的最基本要求。
对于如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发展成果共享,江泽民也提出了符合实际的设想:“正确处理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的关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普遍提高居民收入水平,逐步形成一个高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占少数、中等收入人群占大多数的‘两头小、中间大’的分配格局,使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
世纪之交,江泽民同志深刻总结我们党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十三年的经验,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本质上讲是关于发展的理论和思想,其中包含了的关于效率与公平的深刻见解。而共同富裕仍然是其核心内容之一。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谈到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基本着眼点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党的十六大制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明确提出“要在本世纪的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从而使得共同富裕有了明确的阶段性目标。
江泽民同志担任总书记的十三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迈出重大步伐,经济快速发展的十三年,同时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十三年。是通过加强宏观调空,转移支付,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等一系列措施,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开辟共同富裕新道路的十三年。当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也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多样化的趋势进一步发展,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更好地实现共同富裕的任务更加强复杂,更加艰巨。
胡锦涛时期
胡锦涛: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胡锦涛
进入新世纪,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2003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一千美元,跨上了一个重要台阶。与此同时,中国的发展呈现出许多新的阶段性特征,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广大群众普遍受惠,富裕程度大大提高,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随着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产业之间以及占有不同资源的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提高并更趋多样化,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越来越强,对我们党和政府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国际社会的经验表明,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既有因为举措得当从而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平稳进步的成功经验,也有因为应对失误从而导致经济徘徊不前和社会长期动荡的失败教训。这一阶段,如何更好地实现共同富裕成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更严峻的考验。2003年,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总结国内外经验,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就是“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以人为本,关注人的多方面需求和全面发展,从而极大地扩展了“共同富裕”的内涵。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但在处理公平与效率问题上有了新的思路,胡锦涛同志提出了“妥善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的思想,把维护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放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已经具有了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的一定条件和初步手段,因此要“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方法措施,为促进社会公平,更好地实现共同富裕,开启了新的实践,开辟了新的途径。我国现阶段,城乡差距是最大的差距,城乡发展不平衡是最大的不平衡。维护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胡锦涛同志反复强调:“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在“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 政策指引下,2004年至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了四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政策措施陆续出台,财政支农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国农林水利气象和扶贫,农村公路改造、农村电力设施建设、农产品市场建设等工程全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和医疗保障不断加强,村容村貌取得新变化,村庄建设规划开始起步,生活环境改善得到重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改革的试行和推广,更是极大的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生活质量。
按照统筹区域发展的方针,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进一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的新思路,那就是: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要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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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经济建设“腿长”,社会建设“腿短”一直是制约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一个重大问题。根据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许多要求,核心的任务之一就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列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复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使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正如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所说的,既要从“大社会”着眼,又要从“小社会”着手,“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不断深入,社会公平得到了更有力的政策和法律保障,共享成果,共同富裕的措施也更加多样化。
在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胡锦涛同志进一步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这一论述,唤起了人们对 “大同”社会的久远向往,又使人们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共同富裕充满了现实的希望。
纵观六十年社会主义建设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到,共同富裕已经成为我们党坚定不移的目标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追求。经过几代领导人的实践和探索,共同富裕的目标越来越清晰,共同富裕的道路越来越宽广。我们相信,只要我们按照已经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共同富裕的梦想就一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