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顾拜旦的理想,奥运会应该由世界各国城市轮流主办,这样有利于奥林匹克精神的传播。
奥运城市_奥运会主办城市 -申请流程
根据顾拜旦的理想,奥运会应该由世界各国城市轮流主办,这样有利于奥林匹克精神的传播。国际奥委会确定奥运会举办城市目前采用的程序是:
奥运会主办城市
1.由申办城市向国际奥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由于现代奥运会筹备工作需要足够的时间才能完成, 国际奥委会在奥运会举行的前8年即开始招标,并规定明确的截止日期。意欲举办奥运会的城市须在此日期前以正式的书面形式向国际奥委会提出申请。申请报告必须经本国奥委会的批准,并由该国政府签署表示支持。如果同一国家有两个以上的城市拟申办,由该国奥委会从中确定一个,也就是说,国际奥委会只允许每一个国家有一个城市申办一届奥运会。
2.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对提出申办的城市进行初步筛选
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对各提出申办城市的进行“资格”审定,根据申办城市自己的陈述以及对孤零零城市的基本情况的了解,筛选出数名城市“入围”,进入正式的申办程序。
3.国际奥委会评估委员会对申办城市进行实地考察
国际奥委会和负责奥运会项目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发出对申办城市各种条件进行调查的有关表格和问卷,这些问题非常具体而详尽, 涉及到举办奥运会的各个方面。申办城市将自己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汇总,装订成长达数百页的申办报告,实际上就是一个非常详细的举办奥运会的计划。在国际奥委会全会表决前6个月送交国际奥委会。然后, 国际奥委会组成评估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以下各方代表组成:国际奥委会委员、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代表、国家奥委会代表、前奥运会组委会代表、运动员代表、环境保护及财政方面的专家等。评估委员会会会亲自赴各申办城市进行实地考察,并将考察的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呈交国际奥委会,发放给每一位委员,作为委员在最后的全会表决时的参考依据之一。
4.国际奥委会全会投票,确定举办城市
奥运会举办城市的最后确定权完全由国际奥委会全会掌握。具体形式是在奥运会举办前7年召开的国际奥委会全会上,由全体委员秘密投票表决。在投票中,只要某个申办城市获得半数以上的选票,即被确定为举办城市。在有几个城市竞争的情况下,采用多轮投票的方法,每一轮淘汰票数最少的一个城市。如果两个城市票数相同,则增加一次专为这两个城市的投票,从中淘汰一个。国际奥委会主席不参加投票,如最后一轮两个城市票数相等,则由主席投出一票,来决定主办者。
5.国际奥委会与举办城市签约
举办城市确定后,该城市即与国际奥委会签订正式的协议――“举办城市合同”,承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责任,保证组委会将遵照《奥林匹克宪章》和国际奥委会的指示,不折不扣地履行协议中的各项条款。
按照《奥林匹克宪章》,只有国际奥委会拥有奥运会主办城市确定权。其具体方法按照《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在奥运会举办前7年召开的国际奥委会全会上,由全体委员秘密投票表决。
为保证奥运会筹备工作时间充足,欲举办奥运会的城市须在奥运会举办前8年向国际奥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国际奥委会和有关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对其进行考核并确定申办城市。正式投票确定举办城市是在奥运会举办前7年召开的国际奥委会全会上,由全体委员秘密投票决定。在投票中,某个申办城市获得半数以上选票即被确定为主办城市;在几个城市争办的情况下,采取多轮投票的方法,每一轮投票淘汰票数最少的城市。如果两个城市票数同样少,则增加一次专门为这两个城市的投票,从中淘汰一个。
1999年在“盐湖城丑闻”发生后,国际奥委会对申办程序进行了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两点是:
1.增加是否接受申办的步骤,从而一开始就将缺乏举办奥运会基本条件的城市淘汰掉。
2.不允许国际奥委会委员访问、考察申办城市,也不允许申办城市代表拜访国际奥委会委员。
奥运城市_奥运会主办城市 -评选程序
2012年夏季奥运会奥运会主办城市评选程序揭密
A:各城市递交申办请求
共有九个城市递交了由他们本国奥委会签署的申办2012年夏季奥运会的材料。他们分别是:巴黎(法国)、莱比锡(德国)、纽约(美国)、莫斯科(俄罗斯)、伊斯坦布尔(土耳其)、哈瓦那(古巴)、伦敦(英国)、马德里(西班牙)、里约热内卢(巴西)。
B:IOC确认候选城市
一个包括IOC(国际奥委会)行政部门成员和外界的专家组成的评估小组,对其申办材料进行充分的研究后,选出候选城市。其中,该评估小组根据12条技术评估标准的系统,来评判每一个申办城市所具备的筹备及举办世界级体育大赛的能力,和他们的能力能否保证2012年奥运会高品质的举办等。
2004年5月18日,国际奥委会执委会确认了巴黎、纽约、莫斯科、伦敦和马德里为申办2012年夏季奥运会的候选城市。
12条技术评估标准
★政府的支持
★法律保证和公众意见
★一般基础建设
★运动场馆
★奥运村
★环境条件及影响
★住宿
★交通概况
★安全
★过去举办体育赛事的经验
★财政
★全部的计划和遗产
C:各城市递交申办报告
2004年11月15日前,候选城市向国际奥委会递交了他们最后的申办报告。
这五个城市的申办报告,通过国际奥委会评估小组的具体分析,和对他们进行实地考察。
D:实地考察公布评估报告
在对五个城市进行实地考察后,评估小组的评估报告于2005年6月6日正式公布。
E:选举产生主办城市
2005年7月6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117届国际奥委会全会期间,将投票产生2012年夏季奥运会的主办城市。
奥运城市_奥运会主办城市 -历届奥运举办城市
1. 1896年雅典奥运会
2. 1900年法国巴黎奥运会
3. 1904年美国圣路易斯奥运会
4. 1908年英国伦敦奥运会
5. 1912年瑞典斯德哥尔摩奥运会
7. 1920年比利时安特卫普奥运会
8. 1924年法国巴黎奥运会
9. 1928年荷兰阿姆斯特丹奥运会
10.1932年美国洛杉矶奥运会
11.1936年德国柏林奥运会
14.1948年英国伦敦奥运会
15.1952芬兰赫尔辛基奥运会
16.1956年澳大利亚墨尔本奥运会
17.1960年意大利罗马奥运会
18.1964年日本东京奥运会
19.1968年墨西哥墨西哥城奥运会
20.1972年德国慕尼黑奥运会
21.1976年加拿大蒙特利尔奥运会
22.1980年前苏联莫斯科奥运会
23.1984年美国洛杉矶奥运会
24.1988年韩国汉城奥运会
25.1992年西班牙巴塞罗那奥运会
26.1996年美国亚特兰大奥运会
27.2000年澳大利亚悉尼奥运会
28.2004年希腊雅典奥运会
二战后历届主办城市
第十四届奥运会于1948年7月29日至8月14日在英国伦敦举行。这是因第二次世界大战而中断了12年后举行的第一次奥运会。伦敦曾被定为第十三届奥运会会址,但因当时(1944年)战争尚在进行而停办,所以本届被再次选为东道主。
第十五届奥运会于1952年7月19日至8月3日在芬兰赫尔辛基举行;
第十六届奥运会于1956年11月22日至12月8日于澳大利亚墨尔本举行;
第十七届奥运会1960年8月25日至11月22日于意大利罗马举行;
第十八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于1964年10月10日-24日在日本东京举行;
第十九届奥运会于1968年10月12日至27日于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举行;
第二十届奥运会于1972年8月26日至9月11日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慕尼黑举行;
第二十一届奥运会1976年7月17日-8月1日于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
第二十二届奥运会1980年7月19日至8月3日于苏联莫斯科举行;
第二十三届奥运会1984年7月28日-8月12日在美国的洛杉矶举行;
第二十四届奥运会1988年9月17日-10月2日在韩国汉城举行;
第二十五届奥运会1992年7月25日-8月9日在西班牙的巴塞罗那举行;
第二十六届奥运会1996年7月19日-8月4日在美国的亚特兰大市举行;
第二十七届奥运会于2000年9月15日至10月1日在澳大利亚悉尼举行;
第二十八届奥运会于2004年8月14日至8月29日在希腊雅典举行;
第二十九届奥运会将于2008年在中国北京举行;
第三十届奥运会将于2012年在英国伦敦举行。
国际奥委会评估小组
(2012年夏季奥运会)
国际奥委会评估小组的组成成员,由国际奥委会主席指定。它包括国际奥委会成员,各个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国家奥委会、运动员、国际残奥会和外界专家的代表。
国际奥委会评估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对五个候选城市进行基础性的分析,并于至少在最后投票结果出来前一个月的时间里,正式对外公布它全面考察之后的报告。
以下是国际奥委会本次评估小组的具体人员组成:女主席:纳沃・艾尔-蒙塔瓦珂(摩洛哥)成员:西蒙・巴尔德斯通(澳大利亚)菲利普・鲍威(瑞士)艾尔斯・范・布里达・弗里斯曼(荷兰)鲍勃・艾费斯通(澳大利亚)弗兰克・弗雷德里克斯(纳米比亚)保罗・亨德森(加拿大)帕特里克・贾维斯(加拿大)马斯塔法・拉法奥依(阿尔及利亚)乔斯・路易斯・马克(阿根廷)黄思绵(新加坡)萨姆・雷萨米(南非)吉尔伯特・费利(瑞士)国际奥委会奥运会执行理事
申办城市投票规则
自从2001年7月13日,在莫斯科举行的国际奥委会第112次全会,暨揭晓北京获得2008年奥运会举办权的那次会议上首次使用之后,电子表决器取代了人工计票。
国际奥委会主席不参与投票。整个投票过程为无记名投票,以确保投票者避免受到不必要的影响和压力。投票过程所在的房间内,只允许国际奥委会成员,和那些因职责所在、由国际奥委会主席批准的人员出席。
候选城市所在国家的国际奥委会成员不参加投票。
因此,参加2012年夏季奥运会举办城市投票过程的成员包括国际奥委会成员116人。(确切的人数将在新加坡当地时间7月6日最终确定。)
在首轮中不参加投票的包括:
IOC(国际奥委会)主席1人来自法国的IOC成员
3人来自美国的IOC成员
3人来自俄罗斯的IOC成员3人来自英国的IOC成员
3人来自西班牙的IOC成员2人已被剥夺投票权的
1人――第一轮投票中,所有成员中最后符合投票资格的共100人。
投票过程将采用电子表决器。每一轮中,有权参与投票的国际奥委会成员只允许选择一个候选城市。每一轮投票过程中,那些无权参与其中的,或是弃权的,又或是不做任何表态的,乃至未能正确使用电子表决器的成员,将不会计算入最后的票数中。
如果在第一轮投票之后,没有任何一个候选城市赢得绝对多数(即超过50%)的选票,那么投票轮数将视情况所需继续,直至最后产生获得绝对多数选票的城市。
每一轮投票之后,将淘汰该轮中获得选票最少的城市。该城市的名字将以最快的速度公布,之后投票将继续。倘若只有两个城市的得票数不相上下,那么获得最多选票的那个城市将赢得最后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