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妁即媒人,其中,“媒”指职业撮合人,“妁”指临时撮合人。又称月老、大冰、伐柯人、红娘等。旧时婚姻,常请人说合,通两家之好。多为妇女担任,故又称媒婆。媒有单媒和双媒之别,双媒指替男家办事的男媒与替女家办事的女媒 。《媒妁》通过对中国古代群落生态作为具象进行深入探讨,从而寻找其与现代生态伦理文明的转化机制,对其当代价值进行客观的分析和考察。《古代社会群落文化丛书》将中国古代群落生态看做是中华五千年文明得以延续发展的道德力量,是华夏文明的奇葩。
妁_媒妁 -中国古代的官媒
历史渊源
媒人在历史上有媒、媒妁、 月老、 红娘、媒婆等不同称谓。在中国漫长的历史里,它是婚姻制度中一个非常了不起的角色。最早建立官媒制度的是周王朝。当时,媒官的名称叫“媒氏”,他们从国家领取一定俸禄,执行公务。《周礼・地官・媒氏》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 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 无夫家者而会之。凡嫁子娶妻, 入币纯帛无过五两。禁迁葬者 嫁殇者。凡男女之 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其附刑者,归之于士。
从“掌万民之判”句可看出:判者,半也,男女一人各为一半,合之为偶而成夫妇。因此,“判”即婚姻,“掌万民之判”也就是管理人们的婚姻,这就是媒官的职责。上述文字说明了“媒氏”的具体任务有:一、记录新生婴儿的出生年月和姓名(古代婴儿出生三个月后命名);二、通令三十岁的男子,二十岁的女子按时结婚不可衍期;三、每年二月农忙之前,督促适龄青年及时结婚;四、监督执行彩礼的数量;五、主管婚姻诉讼案,惩罚那些违法者。这是中国历史上有关 官媒制度的最早和最完善的记载。
史书记载
自《史记》以降,廿五史中多有“职官志”,但均不见有关媒官的职位记载,倒是在有些人物传记中涉及到媒官。原来,秦代以后,历代政府虽没能像周王朝那样正式设置媒官,但 官媒的称呼并没消失,一般指那些在 衙门中执行命婚判决的女卒。但也有特例。
三国时期
《三国志・吴书・薛综传》云:“乃教其耕犁,使之冠履,为设媒官,始知嫁娶,建立学校,导之经义,由此降四百余年, 颇有似类。”这里的直接以“媒官”命名 官媒的名称,语出《礼记・月令》:是月也,玄鸟至;至之日,以太牢祠于 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