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人事局_连云港人事局 -机构简介
连云港市政府职能部门,下设办公室、计划处、监察室、公务员管理处、军转办、职称办、工资处、科技人员管理处、政策法规处、编办行政处、编办事业处、编办督查处、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中心、机关党委、外国专家局等。
连云港人事局_连云港人事局 -机构职能
贯彻国家人事人才工作的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研究起草连云港人事人才管理方面的地方性
法规、规章草案及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负责拟订连云港人事与人才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
负责科技人员家属及有关人员“农转非”的审批工作。
负责连云港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
研究拟订连云港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职位设置、考试录用、考核、奖励、纪律、惩戒、辞职
退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指导、协调各区、县和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
负责市政府的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项目;
组织协调各系统的奖励、表彰工作。
负责拟订连云港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聘任、职务升降(竞争上岗)等政策规定以及非领导职
务管理办法等,并组织实施;
负责市政府授权管理的领导人员的任免工作。
负责连云港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规划和管理工作;
负责连云港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研究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推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负责连云港人事人才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来华在京定居的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
承担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管理工作;
负责建立连云港博士后站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连云港人才市场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规范人才市场活动;
规划指导全市人才市场信息网络建设;
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中介机构业务许可制度;
推动连云港人事代理制度建设;
研究建立国(境)外人才中介机构和组织进入连云港人才市场的准入制度等。
负责综合管理连云港人才余缺调剂和调配工作;
研究拟订外埠人才流向连云港流动和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政策;
负责审批京外干部调京的有关工作。
负责连云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
研究拟订连云港机关、事业单位和派驻境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并组织
实施;
研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
负责拟订连云港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退职政策,并组织实施;
参与研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负责连云港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研究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研究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统筹指导、协调连云港用人单位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负责指导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研究制订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管理办法和北京生源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连云港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和接收后的调整管理工作。
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和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的综合管理工作;
拟订连云港人事争议仲裁和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的有关政策规定;
受理连云港人事争议案件和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案件。
负责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连云港人事局_连云港人事局 -内部处室职责
办公室职责协助局领导对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拟定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信访、保密、会议组织工作;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财务和固定资产;负责机关行政事务、人事、目标管理和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人事系统先进评比、表彰工作。
综合计划处职能1、组织编制全市人事人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规划及政策措施;
3、综合管理聘用制干部工作;
4、编制和下达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并进行管理;
5、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的宏观管理;
6、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计划管理;
7、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统计分析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主要职责
1. 协助局党组和行政领导抓好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局机关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
2. 受理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调查处理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处长及其以下工作人员中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3. 检查了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政情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
4. 督促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实行政务公开,受理对人事工作和人事干部的投诉。
5. 对各项人事考试评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处室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密组织,科学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6. 根据全市人事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向局党组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7. 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区人事部门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事工作监督员的联系和管理工作。
综合管理全市推行和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非领导职务设置、考试录用、考核、奖励、纪律、惩戒、调任转任、职务任免、竞争上岗、轮岗、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政策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和奖励表彰活动,负责奖励基金的管理;负责承办以市政府名义向市人大提请人员任免议案和市政府管理人员按法律程序的行政任免手续;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备案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和招考录用工作;综合管理乡镇选聘制人员工作;负责国家、省和本市特殊需要人员(含出国工勤人员)的选派、调配和有关人员政策性安置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安置工作。
军转办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军官转业安置政策,制定年度军官转业的分配方案并协调落实,组织全市军官转业的接收工作,负责在连的部省属单位接收军官转业的安置工作;
二、制定全市军官转业上岗前的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和完善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安置办法,为自主择业的转业军官搞好服务;
四、协同有关部门,解决转业军官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
五、负责转业军官的信访及有关事项的办理工作;
六、承办市军官转业安置工作小组交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