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法学院是“文革”后新创建的法律院系。1980年初,郑州大学从原政治系中分出并组建了郑州大学法律系,当年即有1977、1978、1979三个年级100多名学生,1981年底,我院培养出了第一届法学专业毕业生26名,是全国有1977级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四个院校之一。
郑州大学法学院_郑州大学法学院 -简介
在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1980年我院从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等高校调入近30名优秀教师。其中包括刘国任、肖乾刚、叶高峰、金凯、潘永隆、霍震、沈绍芳、胡仕湘、吕泰峰等十多位著名学者,为我院的创建和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1980-1981年,北京大学派出魏敏教授、李志敏教授、扬敦先教授、张玉镶教授、北京政法学院派出甘继华教授;湖北财经学院派出蒋碧昆教授、朱继良教授、曾绍汝教授、卓之干教授;西南政法学院派出常怡教授等十多位著名专家长期在我院任课。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著名高校也经常派教师到我校作专题讲座,为我院前三届学生的培养和以后的发展,给予了令我们永远难以忘怀的支持。
1985年,我院在全国第一批设立了经济法专业,1988年经济法专业从法律系中分出,独立组建了经济法系。
1994年,法律系和经济法系合并组建了现在的郑州大学法学院。
1991年取得刑法专业硕士授予权。之后,又先后取得了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理学、法史学和诉讼法学专业的硕士授予权。并于1998年被批准为第三批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
2003年学院的科研机构“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被评为河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建院以来,国内外高校数以百计的著名专家学者经常到我院讲学和指导工作,在各兄弟院校的大力支持下,使我院得以与恢复后的全国法学教育同步发展,走过了24年的发展里程。
郑州大学法学院的前身为司法部和河南省委、省政府于1980年共同组建的郑州大学法律系。郑州大学法律系于1980年初成立伊始,便从政治系转来了77、78、79三届学生,从 而成为全国拥有77级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四个院校之一和全国最早恢复法学教育的院系之一。1985年,法律系又在全国第一批设立了经济法专业,1988年经济法专业独立组建为经济法系。1994年,法律系和经济法系合并组建成为现在的郑州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96人,其中专任教师70人,教师队伍中教授20人,副教授24人,已取得博士学位和定向在读博士的教师30人,其余绝大多数具有硕士学位;有3位教师享受国务院津贴,3位河南省优秀省管专家,2名全国优秀教师,近20人在全国和省级学术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2名教师先后担任教育部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担任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法学院现有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和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两个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四个省级重点学科。法学院教师一向注重科研,取得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建院以来共计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8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 12 项,国际合作科研项目项,省部级社科基金项目37项,厅局级项目63项,获得科研经费130万元; 出版学术著作263 部,其中,个人专著 89 部,本院教师主编 194 部;发表论文1487篇,其中,核心期刊 392 篇;获得国家科研奖励1项,省部级科研奖励 46项;厅局级奖励 52 项。近五年,我院共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项;省级社科基金项目20项;厅级资助项目40多项;出版学术专著70余部,其中个人专著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600多篇;获得国家级奖励1项、省部级奖励20多项、厅级奖励近40多项。
郑州大学法学院现有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法理学、诉讼法学、法史学8个硕士点,1998年获得法律硕士培养资格。截止目前,法学院已毕业研究生 1433 人,其中,30余人考取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社科院等重点院校的博士,有的已成为全国有影响的知名学者或担任着实务部门重要的领导职务。 目前,法学院在校研究生共有 874 人,其中,法学硕士 232人,法律硕士 162人,另有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的学生480 人。法学院已成为立足中原、辐射八方研究生教育培养基地。
郑州大学法学院已形成了稳定、明确、特色明显的研究方向。民商法专业现有教授10人,副教授11人,在读博士8人。学科带头人田土城教授为中国法学会理事,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管优秀专家。以其为带头人的民商研究方向,现有教授4人,副教授6人,讲师3人,主要从事民法基本理论研究;以张秀全教授为带头人的商法研究方向,现有教授4人,副教授3人,讲师3人,主要从事商事法律制度研究; 以王连峰教授为带头人的知识产权法研究方向,现有教授2人,副教授2人,讲师1人,主要从事商标法和专利法研究。近几年,该专业已出版学术专著7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完成国家和省部级项目10余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0余项。 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现有教授7人,副教授4人,讲师5人。其中已取得博士学位的3人,在读博士5人。学点已经形成了中国宪政的理论与实践、中国行政法治的理论与实践、 外国宪政与行政法治的理论与实践三个相对稳定、各具特色的研究方向。本专业目前任全国性学会理事7>名。学科带头人苗连营教授为中国宪法学会、中国法理学会、中国青少年法学会理事,河南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河南省跨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刘向文教授任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全国人大办公厅研究室特约研究员,是我国著名的俄罗斯、中亚法学问题专家。沈开举教授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国家行政学院兼职研究员。近三年来,本学科点承担国家项目3项,国际合作等横向研究项目9项,省社科基金项目4项,省教育厅项目10项,郑州大学项目2项 ;出版学术专著16部,教材12部,在《中国法学》、 《法学研究》、《法学家》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5篇。其中,多篇学术论文被转载,转摘。
郑州大学刑法学科是河南省法学教育领域第一个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一直是河南省法学教育中的强项,连续四届被确定为省级重点学科。本学科点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以及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较理、且团结协作、学术思想端正、学术气氛活跃的学术队伍;学术队伍中有50岁以下教授4人,5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学科带头人为鲁嵩岳教授和刘德法教授。 该学科点已经形成中国刑法理论与实践、外国刑法学、犯罪学等三个相对稳定、优势明显的主要研究方向。承担国家社科项目5项,出版著作20余部,发表论文一百余篇。该专业一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充分发挥刑法学这一实用型学科的特点,以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郑州大学经济法学科设立于1985年,是全国最早设立的经济法学科之一,1993年取得经济法专业硕士授权资格,1997年、2000年、2003年连续三届被确定为省级重点学科。经过近20年的建设发展,本点已形成了3个稳定的、具有显著特色的研究方向:自然资源法与能源法研究方向、经济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企业法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以肖乾刚、程宝山教授为带头人的经济法研究方向, 现有教授2人,副教授2人,讲师1人,主要从事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以肖国兴教授为带头人的物权法与资源能源法研究方向,现有教授2人,副教授2人,讲师1人,主要从事资源能源法理论与实务研究。近5年来,该专业共承担省级以上规划项目10余项,出版学术著作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近100篇,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近10项。
国际法专业同样也是一个实力较强的学科,其研究方向为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学,学科带头人赵建文教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出版学术著作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权威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法学理论专业的研究方向为法理学和立法学。法律史专业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诉讼法学专业研究方向为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
郑州大学法学院现有图书资料23万余册,定有中外期刊一百多种,拥有一个200平方米的模拟法庭、200平方米的实验室,两个多媒体教室, 两个50座位的电子阅览室、两个学生阅览室和一个联合国文件收藏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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